错误的逻辑 苍白的呵斥
——再谈劳动价值理论问题
李永芒
首先介绍一下此文的背景。
今年1月6日,笔者根据去年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最新研究成果,将2011年冬撰写的《继承马克思的异质劳动价值理论》修改之后,重发在乌有之乡网刊。目的有两个,一是批评(马克思主义研究期刊主编)程恩富同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重大创新》一文所持的观点,二是指出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不是像程恩富同志所说的那种创新。程主编所说的那种理论创新有两个鲜明的错误,一是补课论史观,或唯生产力论史观,这是哲学上的错误(见拙作《从历史两端对历史的思考》2016年1月13日乌有之乡网刊);二是阶级调和论,这是政治上的错误。上述两个错误都不是什么新鲜货色,是第二国际考茨基之流修正主义论调的当代翻版,早被列宁批的体无完肤了。
我们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创新,是建立在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理论体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价值论是‘经济学的纯洁性的试金石(转引自何炼成教授著《价值学说史》第1页)。所以,要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必先创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有了新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才能构建新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程主编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说轻点是改良主义,说重点是复辟资本主义的反动政治主张。目前中国社会各领域的诸多乱象,无不源于私有化市场经济改革的结果。这都是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酿出的恶果。今天我们党的腐败为何这样严重?且其腐败程度早已超过1948年的国民党,究其根本,都是私有化市场经济改革所造成的。
程主编是拿着国家俸禄,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专职研究人员,上述问题比我们这些草根看得更清楚、更全面、更深刻。……
好了,书归正传。
我的文章发表8天之后,即1月14日,网友湘江北去(网名)在乌有之乡网刊发《说说草根的“重大理论发现”》。从该文风格看,不似程恩富同志的作品,很可能是程恩富同志从我国学界请来的援兵。此公来头不小,出言不逊,貌似权威,对笔者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横加指责,说笔者“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走向具体劳动决定劳动价值的歧途”,是在马克思之外“另起炉灶”。对批评,尤其是善意的批评,哪怕是最严厉的批评,我们都是欢迎的,而且是非常期盼的。真理就是在批评讨论中走向成熟的。但是在连别人的理论观点尚未看懂,尚未准确把握的情况下就妄议别人,这是否有点太武断、太专横、太霸道了吧!此公给笔者戴的一顶顶大帽子看起来很大,很唬人,实际上一点份量也没有,充其量只是浪费点笔墨而已。因为他的批评,没有一条能立得住脚。不仅如此,还使我明白了许多问题,帮了我的大忙,让我从他的错误批评中找到了阐述异质劳动价值论的新思路。就这一点来说,我确实要由衷地感谢湘江北去同志。
现在,就让广大网友看看湘江北去同志的批评是否正确。
一、“同质劳动价值论问题”
湘江北去的立论是从什么是同质劳动,什么是异质劳动入手的。
什么是他的“同质劳动”。他说:“什么是同质劳动价值论呢?就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其质和量没有差别。例如两个铁匠的打铁劳动是同质的”。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将打铁视为一个生产部门。打铁工人工业上称为锻工。假如:不是两个铁匠,即不是两个锻工,而是X个,X=1、2、3……此外,锻工的技术水平有大工匠级别的,还有学徒工级别的。大工匠级别的铁匠能将金属铁打造成传世的艺术精品,学徒工开始连铁都打不准,打不稳。再假如,在学徒工之上还有8个级别,即1级、2级、3级、……8级。这就是说,打铁的锻工按其技术水平共分十个级别,即学徒工、1级工、2级工、3级工.......大工匠。
首先分析打铁的具体劳动。什么是打铁这种劳动的具体劳动?就是那些能看得见、听得着、摸得到的,具有效用的特殊形式的劳动。这些劳动,从一般地意义上看是同质的,即质量上没有差别的劳动,但是严格说来,这同一个生产部门之中的具体劳动在质量上是有差别的。这是因为,这些锻工的技术水平存在差别。就铁匠所锻造的铁质产品是同一个对象来说,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大工匠打造铁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其他技术水平的锻工相比较,从理论上说都是最多,最好的,8级工次之,7级工再次之,依此类推,学徒工的产品数量最少,质量最差。
湘江北去同志说,两个铁匠打铁的劳动是同质的,其实并不严格。他们虽然都是同一个生产部门的具体劳动,但由于工人的技术水平存在差别,因此,他们的具体劳动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存在差别。这是无法否认的。对此,笔者将这种劳动现象称之为同质异级具体劳动。所谓同质,反映的是同一个生产部门的具体劳动,异级指的是同一个生产部门之中的工人在技术级别上的差别。
不难证明,这10个技术级别的劳动,其具体劳动的质量差别是可以测量的,而且从学徒工、 1级工、2级工、3级工……到大工匠,其技术差别是有一个质量公差的。这可以通过其产品技术指标的差别得到证明。湘江北去同志说两个铁匠打铁的具体劳动是同质的,这是不准确的。因此是立不住脚的。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
再来分析铁匠打铁的抽象劳动的质量问题。什么是抽象劳动呢?在这里我们思维上将那些看得见、听得着、摸得到的有效用的劳动的特殊形式舍去或撇掉,只是马克思所说的“生理学或生命力的耗费”,这就是笔者所理解的抽象劳动。请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理论上已经假设,大工匠技术水平最高,8级工次之,7级工再次之,以此类推,学徒工最差。那么,舍去或撇开有效用的特殊的劳动形式,就抽象劳动来说,大工匠的抽象劳动是最复杂、最熟练、最高级的,8级工的抽象劳动的复杂程度、熟练程度、高级程度是次之的,7级工的劳动的复杂程度、熟练程度、高级程度是再次之的,以此类推,学徒工的抽象劳动是最简单的。这样,抽象劳动就出现了质量上的差别问题。很显然,这些在质量上存在差别的抽象劳动在同样的劳时间内,大工匠的劳动量最大,8级工次之,7级工再次之,依此类推,学徒工的劳动量最小。
这样,在同样的劳动时间之内,抽象劳动的劳动就出现了数量上的差别。笔者认为,劳动数量上的差别,是由劳动质量上的差别所决定的,质量上的差别是通过数量上的差别来表现的。劳动若没有质量上的差别,哪来的数量上的差别。质量决定数量,数量表现质量,这就是劳动质量和劳动数量的辩证法。抽象劳动有质量差别,看似是一个荒诞的概念,实则不然,它犹如数学上的虚数,虚数不虚,它是科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物理学中研究振动等问题的有力工具。
我们知道,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实现形式,而价值又是凝结到商品体之中的物化劳动。因此,我们所说的异质劳动,即质量上存在差别的劳动是抽象劳动,而不是像湘江北去同志所说的是具体劳动。不仅如此,即使具体劳动,它们也存在着同质异级的质量差别问题。
上述分析是否符合马克思关于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熟练劳动与非熟练,高级劳动与低级劳动的抽象劳动之差别的理论呢?显然是符合的。所以,笔者说湘江北去同志对我的指责是立不住脚的,他是错误的。他错解了我所说的异质劳动概念的科学涵义。我所说的异质劳动是抽象的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由于他对我异质劳动概念的错误理解,才导致他指责我“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走向具体劳动决定劳动价值的歧途”等等错误。试问,一个连别人的论题都没有准确把握的前提下,上来就指责别人“犯了”这个“错误”,“走向”那个“歧途”,这合适吗?说重点是不讲道理,以势压人,仗势欺人,很是霸道的!难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我国长期得不到科学发展,原来是有一股保守势力在从中作梗,从中挡道。况且,他们的徒子徒孙们把持着各种学术刊物,凡与他们意见相佐的学者们的见解即使讲的有道理,他们也会封杀的,因为新思想,新观点会触动他们那根教条主义的神经线。难道不是这样吗?
我们说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两个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形态。即同质劳动价值论理论形态和异质劳动价值论理论形态。那么什么是同质劳动价值论呢?即马克思所说的:“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各种劳动化为当做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做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8页)。我们所说的异质劳动价值论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简化”之前的那些劳动力。这一点十分重要,它是说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两种理论形式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之一,也是异质劳动价值论与同质劳动价值论的分水岭。
必须明确指出,未“简化”之前的抽象劳动是有质量差别的,即“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之差别,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差别,高级劳动与低级劳动之差别,建立在这种劳动基础之上的价值论就是笔者所言的异质劳动价值论。就转化成了同质劳动,即质上无差别的简单劳动而言,那个建立在这种劳动基础之上的价值论,就是笔者所说的马克思的同质劳动价值论。两种劳动价值论的差别,就在于一个是各种抽象劳动 “简化”之前的劳动价值论,一个是各种抽象劳动“简化”之后的劳动价值论,这是因为“简化”之前的劳动有质量差别,“简化”之后的劳动就成了简单的同质抽象劳动了。
从学说发展史看,异质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首先发现的,但他又通过“简化”的方法将其转化为同质劳动价值论。而我孜孜以求的则是力图,将被马克思所“简化”的,那个异质劳动价值论再还原回去,使之形成为一个独立的异质劳动价值论体系。这是创立马克思主义新政治经济学的必经之路。在这条道路上,别无它途。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重大创新”,纯属无稽之谈!这既表现出了他们的无能,也表现出了他们的无知。既害人,又害已。是货真价实的修正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毫不沾边(探索异质劳动价值论这件工作耗去了我多年的时间,期间,多次主动放弃升官发财的机会。自认为是在为人类而工作,因此倍觉幸福。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
可能包括湘江北去等许多网友都会对异质劳动价值论提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即价值量如何计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已经解决了。这是数学上的一个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或等比数列的计算问题。
支持上述分析的论据还有两个:一个是劳动力是商品,一切商品都有质量差别问题,劳动力就是商品,因此,这种商品也存在质量上的差别问题。对劳动力的耗费,就是劳动,所以,劳动也具有质量及其差别。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简化”之前的劳动。二是劳动的存在形式。即商品在尚未进行交换之前的社会存在形式是有质量差别的。这种质量差别是通过交换价值得以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商品的使用价值,是通过消费或使用得以实现的一样,商品体的物质价值的质量差别,是通过消费价值量或使用价值量在量上的差别得以表现的。而凝结到商品体之中的物化劳动的质量上的差别,是通过交换价值的数量上的差别来表现的。这是由劳动质量和劳动数量的辩证关系所决定的。
劳动和使用价值在社会存在形式上的质量差别,是通过它们各自的社会表现形式的数量上的差别表现出来的,质量上的差别是通过数量上的差别来表现的,数量上的差别是由质量上的差别所决定的(参见拙作《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应当改写》2015年12月下旬乌有之乡网刊)。
写到这里不得不多说几句。自从马克思《资本论》诞生以来,特别是第3卷问世以来,他的劳动价值理论一直受到西方学者的诘难和攻击,而马克思主义学者又无力还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之中的劳动具有同质性这个特征所造成的(见朱钟棣教授著《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第12月第一版)。现在有了异质劳动价值论,我们就可以从正面直接回击西方学者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诘难和攻击了。这不是在继承和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整个理论体系吗?请问湘江北去同志:这是在马克思之外“另起炉灶吗”?不能说这是“重大理论发现”,但我敢于自信地说,这是一种新观点、新见解。
认真的读者可能已经从这篇拙文中发现了一些新东西,即抽象劳动质量级别与具体劳动质量级别的对应性,将是理论经济学彻底揭开两种劳动的质量及其差别,影响价值量、剩余价值量和利润量这个千古学术之谜的最有力的科学依据。马克思说“劳动二重性是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而我们所致力的工作,就是要提出一种关于两种劳动均具有质量差别的、新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本文已大体完成这件工作。异质的劳动二重性理论,在整个异质劳动价值论体系之中,只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此外,还有异质商品二因素论,异质交换价值论,异质价值量论等系列理论范畴,这超出了本文的任务,故不予展开。
不同生产部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质量及其差别问题
有了对同一个生产部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质量差别分析,再对不同生产部门之中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质量差别的分析,就变得简单多了。因此,本文就不展开说了。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生产部门的具体劳动是异质的,抽象劳动也是异质的,但创造价值的是抽象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具体劳动只是创造使用价值。
真诚欢迎包括湘江北去、程恩富主编等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广大网友的批评指正。笔者自认为这是一种推动创立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工作。因此,认为这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开创性工作。
近几年有西方学者说,新的政治经济学可能诞生在中国,这极有可能。马克思曾说,一个民族的腾飞是以一个民族的灾难为代价的(大意),而我们这个民族的灾难还少吗。辉煌是从苦难中孕育的,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难道就不能由中国人书写吗?可以断言,只有新的政治经济诞生之后,才能解决中国和世界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难题。这是毫无疑问的!对此,笔者多么渴望与包括湘江北去、程恩富等同志在内的那些对马克思经济学说造诣极深的专家学者一道,共同推动马克思主义新经济学的创立啊!这是多么有意义的工作,多么令人陶醉呀。但愿我这篇拙作能引起学界的关注。果真如此,也不虚作此文。
能够写出此文,我要真诚地感谢许多前辈们多年来的悉心教诲。他们分别是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何炼成教授,他一直支持、鼓励、指导我的研究工作。求是杂志社原经济部主任郑宗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吴易风教授、卫兴华教授、胡钧教授、经济学院院长张宇教授等同志都曾从不同方面给予了笔者宝贵的帮助,在此一并致谢!如果此文伤害了某位读者的自尊,那也是擦枪走火,不是故意的,请予谅解。本文讨论的只是学术问题。
2016年4月18日
相关阅读:
湘江北去:说说草根网友的“重大理论发现”
李永芒:继承马克思的异质劳动价值理论——创立马克思主义质量经济学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