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念 释 义
在本文开篇之前,需要澄清几个基本概念,这就是:人民、人性、正义、反动、新生、腐朽、进步、落后、政治、革命、国家、权力和科学。
人民,是一个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和时代意义的词汇,它包含了让劳动群众当家做主人、组织和参加社会的生产建设、管理国家、参与政治、改造一切不良的传统和风气,以及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文化和新思想的行为。
具体来划分,人民就是指一切直接或间接从事物质生产和劳动创造的占人口总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官僚群体。现时期,对人民的区分和判别标准是:在城市,沿袭传统的官阶制度而成的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的人群,以及复辟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以后,在私营企业当中掌管人数已经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经理级(不包括经理)以下的全部人员;在农村,村长(不含村长)以下的全体农民。
一切反对人民、害怕人民革命和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的反动派,他们总是假借“法制”和“公平正义”的幌子而把人民打扮成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而让人民在隔绝联系、脱离整体、不能斗争和丧失自由的情况下,而成为可任由他们摆布和宰割的一盘散沙。
人性,简单地说,人性就是一种能思维着的兽性;进一步讲,它是建立在兽性基础之上能够主动地进行思维和反映的生命现象。从客观的角度上看,人性是物质的矛盾性(以下简称:物性)在实现和达到了自我整合和自我完善的前提下,以一种自在自为之本质,将动物的本能与智慧的因素糅合在一起,形成了在人类社会中的普遍联系和广泛作用。首先,人性是物质的矛盾性的能动体现这种能动性是建立在一个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作用过程之中的矛盾体的自我整合。其次,人性又是矛盾着的物质性的完善发展,即这种完善发展导致了它在运动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平衡的阶段,即感性阶段和理性阶段。感性阶段,是人性在自我完善过程中的低级阶段,它对来自外部环境中的信息和刺激,经过简单加工和处理后,以平滑的和直接的方式进行储存或者输出;而理性阶段,是人性在自我完善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以感性为基础,通过对已储存的信息或新的信息,进行复杂的再加工和再处理后,以曲折的和间接的方式进行储存或者输出。低级的感性和高级的理性相互作用而形成了人性的矛盾统一。,
正义「注2」,是一种“超物性”的伦理品质,它发自于人的心灵,它的立足点是整体和全部,它的出发点是公平和秩序,并且不为任何来自外部的力量所胁迫;它以理性的良知为指引,设身处地为他人谋划、思考和着想,凡具有此种品行和特征的行为就可称之为正义。
反动,是一种“从物性”的伦理品性,它源自于人的本能,它的立足点是自身和局部,它的出发点是私心和贪欲,并且易于受外部的力量所左右;它为物欲的冲动所驱使,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着想,凡具有此种品行和特征的行为就可称之为反动。
新生,是把时间现象和事物的本质联系起来进行认识和分析的一种思维意识。
常见的一种错误思维意识是,不注重事物之间在内容和本质上的区别,而只是以事物先后出现的顺序为准绳,来判定其合理或无理与否。比如:儿子比孙子大、父亲比儿子大,爷爷比父亲大,太爷爷比爷爷大,老太爷爷比太爷爷大…,因此长辈的永远都是正确的;蒋介石比袁世凯进步,袁世凯比慈禧太后进步,慈禧太后比康熙进步,康熙比崇祯进步,崇祯比赵匡胤进步…,因此蒋介石比古代的所有皇帝都雄才伟略;等等。
对“新生”应持有的正确观点是,在敏锐地意识到时间已经发生了推进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到事物的本质是否发生了改变,即判断一事物和它事物之间,是否还存在着内容上的差别和不同。所谓的“太阳底下无新事「注3」”,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并得出对普天下的事物皆形异神似的看法和结论。
腐朽,它与“新生”相对立,是指在内容而不是时间上发生的“无理”和“没落”现象。
进步,与“新生”相近,它把时间、过程和内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推进,侧重强调内容上发生的良性改变和不同。
落后,与“进步”相对立,指在内容和时间上同时保有的非良性改变和差异。
政治,是指结成为阶级或集团的人对其它的人或人群所采取的态度和行为。政治的现象只存在于阶级社会之中,伴随着阶级的消亡,政治也必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自行终结。
革命,这里,从《百度百科》中可以摘录到有关于“革命”一词的如下定义:
革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革命指推动事物发生根本性变革,引起事物从旧质向新质的飞跃。从狭义上讲,革命主要是指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
在西方,先后有不少思想家、政治学家和社会学家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革命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内容:
1. 革命是一种实现正义和恢复秩序的行为;
2. 革命是一种权力转移的方法;
3. 革命是一种发泄不满和改变现状的途径;
4. 革命是一种实现社会变革的历史过程。
然而,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则认为:
1.革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在阶级社会,存在着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当这种矛盾、冲突和对抗大大激化时,就会发展为政治革命。一般说来,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两极分化的加剧,人民生活的急剧恶化乃至极度贫困化,就会引起阶级矛盾、冲突和对抗的激化,必然引起政治危机、经济危机、文化危机和社会危机,进而引起革命。
2.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一切反动落后的统治阶级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都不会轻易地退出历史舞台,都会竭力反抗进步阶级的革命,千方百计地维护自己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进步阶级只有通过暴力革命才能达到变革社会制度的目的。
3.革命是政治的最高行动。革命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避免的政治行动,这种政治行动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为它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是由社会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但是,笔者认为:
第一,革命的内涵是人伦的,即革命发生的地点、场合与环境都是局限在人类自身的内部,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以及通过这种对立和斗争而对其它相关事物产生的推动作用,必须是符合人的自身利益和人性的需要,否则,革命就不会发生。
第二,革命的性质是正义的,即无论是政治革命还是其它革命,它的出现、发生和形成,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人类的福祉和幸福安宁,因此,它的存在,为整个世界造就一个越来越公平合理的新社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第三,革命的基础是客观的,因为拥护革命的人大多数都是人民群众,他们不仅在物质上受压迫,在精神上受奴役,而且在人性上也遭到严重地摧残,因此,只有他们对革命来得最积极、最坚决和最彻底。
第四,革命的作用是积极的,因为革命的发起者必须立足于客观事物运动的“态”和“势”,即只有摸清和掌握了事物的运动规律和发展趋势,才能够因势利导而促成革命的成功。
第五,革命的意义是重大的,因为不断革命的行动,能够孕育和催生一个有益于全体人类的幸福存在与平和发展的新型社会的形成和出现。
历史地看,革命的积极作用绝不仅仅是局限在为当下的发起者谋取到权力、荣耀、地位和利益等方面上,它还在表现在能够以其自身的性质和不间断地运动,去清理和扫除那些来自于人类自身的顽疾和垃圾——反动当权者的丑恶行径对人类所造成的束缚、危害和毒害作用,促使我们的社会能够始终沿着一条不断地满足和适应多数人的愿望和发展要求的道路,上升和前进。
必须知道,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在人类发展的一整个历史过程中,会以一种客观理性的作用而反映和折射到人类社会的整体结构和形态上,这一点,正如众多的和大量的水分子聚集在一起而冲刷形成江、河、湖、海一样,江、河、湖、海所呈现出来的性质、状态和内容,既不完全是哪一个或那一部分的水分子的运动作用结果,也不完全是哪一时刻或哪一时间区段上的全体水分子的运动作用效果,而是截止到某一观察时刻为止的一整个历史过程的全部水分子同多变复杂的历史环境交互作用的最终结果。这个“结果”乃是自然之理性,赋予给水这种物质的历史使命和行为结果。
国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对国家做出的定义是:“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注4」中国之所以积弱,根源之一就在于国人不能正确区分国家与朝廷的概念,以致爱国心没有用在正确的地方。那么,什么是朝廷呢?他又指出:“朝廷者,一姓之私业也。国家之运祚甚长,而一姓之兴替甚短。国家之面积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比梁启超晚一些时候,陈独秀写过一篇题为《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的文章,文中说“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由此,我们从民族正义的角度出发,可以得到一个较为符合中国民情的答案:国家是关乎公产性的组织(正义的政府),而不是关乎某一族或谋一姓的朝廷(邪恶的政府)。朝廷可灭而国家应该永存,人们应该爱的是国家(全体人民的公产)而不是朝廷。。” “国家是特殊的强力在组织,是用来镇压某一个阶级的暴力组织「注5」。”这是从整个人类解放的角度,对国家所作出的正确定义。而在我国,近代爱国人士梁启超对国家的理解是:“夫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并且指出:
权力,权字的本身含有“衡量、估量、比较和变通”的意思,力则是指作用和制约。现代汉语词典中把权力解释为:①政治上的强制力量;②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所以,广义地讲,权力就是指一种处在有利地位和强势上的束缚和制约的作用,它是人类在社会形态下建立起来的有关人与人之间的束缚和被束缚以及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
权力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有四种形式,即:1.政治权力;2.经济权力;3.信仰权力;4.军事权力。
1.政治权力又可称作国家权力,它是最普通和最常见的一种权力形式,它以国家的强力——国家机器为保障,通过强制的作用而把国家所辖区域内的全体成员纳入到统筹的范围内,成为受权力支配和作用的对象。
2.经济权力又可称作契约权力和合约权力,它以一定的社会形态为基础,通过在当事人之间缔结合约或契约的关系,而建立起旨在达到经济目的或者物质受益的作用。
3.信仰权力又可称作信念权力和精神权力,他以人的精神信念为纽带,在自愿的基础上,结成具有某种约束性质的组织和教派,人们一旦加入其中,就受其约束和作用。
4.军事权力又可称作暴力权力,它是处在政治权力之下的一种权力执行分支,它以单纯的暴力手段为依托,通过自上而下地强制性体系关系,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制约和被制约以及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
科学,既不是正义,也不是反动,更不是政治,而是独立于正义、反动和政治之外的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智力行为方法和结果。这种方法和结果,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把包括人类和人类社会在内的一切可以作为研究的对象和实体,统统纳入到由思维和实验(实践)组成的验证体系之内,再通过一系列的符合逻辑分析、归纳、整理和判断,来形成对这些对象和实体进行正确认识的结论和结果。科学实验的成果,不仅对人类的实践活动能够提供指导和帮助,而且还能够为人们解决现实的问题带来福祉和利益。
人类与科学的正确关系是:人类创造科学,科学为人类服务;人类是目的,科学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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