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解
——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结果”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写在前边
1974年我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时候,看的第一本书即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这本书的“序言”表述的“总结果”,一下子吸引了我,使我有了认识科学社会主义的钥匙。在此之前学哲学的时候,就接触过中国学者有关宣传历史唯物主义的文章,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等概念有了一些不甚了了的最初层次的认识。
看到马克思的“总结果”,我才知道这些概念都来自马克思的原著,而且逐步发现了学者们对马克思的“总结果”都存在着不够确切全面地解读。书越读得多,越发现他们的不足,而且发现中国同志的理论大多出自斯大林和他那个时期苏联的理论著作。特别是他们用以解释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时候,如《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等等,很多都没有真正说得明白,使人不知不觉中陷入误区。因为大家差不多都相信权威,特别是如那个时期像斯大林那样的权威。
为了使大家对“总结果”有一个全面认识,我于1977年春节,写了这个读书笔记。当时对于我认为“没能全面解读”总结果的对象,是普通作者和读物。后来在不断学习和修改中,才陆续改为了源头,如直接用斯大林的原话,用李大钊的论述直到邓小平的原话,是为了说明“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马克思主义”,大多有当时苏联理论界的印记,原本就有点“先天不足”。我这里对他们没有一丝一毫地不尊敬,更不是要否定革命前辈的历史功迹!没有斯大林就没有强大一时的社会主义阵营;没有李大钊把马克思主义引进中国,我们还不知道还要在黑暗中摸索多少年;即便是邓小平那令人难以琢磨的“摸着石头过河”,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尚不成熟的时侯,也是较为牢靠地办法。所以我只是为了纠正普遍的观点,是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上,为建成科学社会主义服务!
现在之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工作者,基本上都是读过斯大林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及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得势;垂死、腐朽的资本主义不但没有灭亡而且还“很有活力”而社会主义却频遭磨难,或多或少的影响都是历史。所以,大家能否接受我对马克思“总结果” 即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解读,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的设想,很可能要取决于社会主义实践的无奈“解读”,因为要大家接受一种基本不同于现行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会有不小困难。诚如堪称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之父的凯恩斯所言,“我们大多数都是在旧说下薰陶出来的。旧说已深入人心。所以困难不在新说本身,而在摆脱旧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原序》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页)
然而,社会主义的胜利是历史的必然。只不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会较快较早实现;在非马克思主义干扰下会历经曲折乃至是暂时失败而较迟较慢实现。到社会主义建成、共产主义实现的时侯便见分晓。如果真的这样,真有些些遗憾。
2009-7-17
内容提要:本文比较详细地解读了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结果”,它基本不同于以往大家从原苏联“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对于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解释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作者提出了一种见解。
关键词: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生产与社会革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经济与政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
一、“总结果”概 述
学习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结果”,弄清楚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概念的科学含义,对于指导我们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马克思说;“我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基佐先生下令驱逐移居布鲁塞尔,在那里继续进行研究。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结果,可以简要的表述如下:①(这里和以下的标号是引者加的)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②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③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④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⑤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⑥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⑦所以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所能解决的任务。因为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二卷第八十二至八十三页)
这是大家都承认、甚至不少人都能够背诵下来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或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或基本概念,是科学的社会观。是我们后来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社会生产”和“社会革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经济”与“政治”)等概念的来源。我在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过程中发现,除了新老修正主义者的恶意歪曲或无知修正之外,在愿意信奉马克思主义,照马克思主义办事的同志中,从能够背得烂熟到能够运用这个“总结果”解释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并不是一码事。导师马克思从得出这个“总结果”到写出他的政治经济学体系《资本论》,用了几十年的浩繁地科学研究;至于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领域中自觉革命的广阔天地中,想要能够正确运用这个“总结果”去解释社会主义的社会状况,准确地把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矛盾运动规律,以及同由以决定的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弄清楚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的关系,灵活而准确地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利用社会主义的政治(上层建筑)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那就更得下几番功夫了。
为了正确理解马克思的“总结果”或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了弄清楚这些抽象概念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真实反映,几十年来,我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对全世界的社会主义事业的观察和研究。通过有乐观有痛苦地研究和思索,我认为导师马克思著名的“总结果”,可以分为互相联系的七点(即我在引文中的标号)去理解。①什么叫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二者之间的关系;②什么叫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经济”与“政治”)及二者之间的关系;③什么叫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二者之间的关系;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其必然结果:社会革命的关系;⑤判断社会是否真正发生了变革的标志;⑥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前进的决定因素,生产关系是重要因素;⑦人类之所以能够提出使社会发生变革的任务,是因为能够完成任务的物质条件已经具备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之中了。
总的来说,七层意思可以归结为三条基本原理:
㈠、即我在引文中所标的③“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和⑤“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 。说的是人类社会的纷繁现象,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即历史科学或历史唯物主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观点。
只有首先承认这一原理的人,才能运用它们之间的辩证逻辑去研究㈡,即我在引文中所标之①“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④“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和⑥“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说的是社会生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与社会革命的关系,以及社会生产在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中的表现形式。
即㈢:我在引文中所标之②“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和⑦“所以人类始终只能提出自己所能解决的任务。因为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 说的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及它们的内容,也就是具体的经济任务和由以决定的政治任务的提出与完成(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或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根据我对马克思的“总结果”的理解,循着这个思路,把我对这些基本概念的认识表述如下。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1、定义
多少年来,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或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性概念的认识,基本上是从斯大林及其他那个时代即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苏联的理论著作中全盘接受过来的。由于“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了许多人搞形而上学”(毛泽东语),所以说他们并没有正确地把这个“总结果”联系在一起加以研究和表述出来。这也就是说,那时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弄清楚这些基本概念之间的区别即各自的含义和联系,反而把它们混淆在一起表述给大家,造成了不小的、长时间的混乱。那些混乱的观点综合起来,大致可以表述如下:
第一,说“社会存在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的经济制度。而社会意识则是哲学的、政治的、宗教的观点等等。”(《简明哲学辞典》人民出版社1955年7月第一版第283页)。显然,这是不全面的。我认为“社会存在”应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即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两个方面(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在后边论述)。为什么呢?因为马克思在表述这两个概念时说得已很明白,是“存在”与“意识”(经济属于“存在”是无争议的了)。那么,上层建筑,政治运动(在政党、政权组织下的政治工作和政治斗争——当然在政治与经济这两个范畴中是后者决定前者),不也是确确实实,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存在”吗?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大大小小的政治活动,不都是以各种各样,实实在在的形式表现在社会上的吗?如果说上层建筑、政治不是一种社会存在,那末战场上枪对枪、炮对炮、拼刺刀的战斗——流血们政治——又算什么呢?千百万人的游行示威又算什么呢?文化艺术的种种形式,比如舞台演剧、拍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人们去剧场看戏看电影不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么!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按照历史顺序和现在的结果来研究人们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法律形式和国家形式以及它们的哲学、宗教、艺术等这些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历史科学中,永恒真理的情况更糟·……如果一旦认识例外地能够认识到某一时代的社会存在形式和政治存在形式的内在联系,那末这照例是发生在这些形式已经半衰退和濒于瓦解的时候。”(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0页) 在这一段话里,恩格斯已经把政治也是社会存在的形式说得够明白了。他把生活条件(物质的与精神的)和社会关系(经济的和政治的),同法律的和国家的形式并列起来,同哲学等“观念的上层建筑”即社会意识形态相对应,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他还把“社会存在形式”与“政治存在形式”并列起来(应理解为前者是“经济的存在形式”,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没有必要把“政治存在形式”与“社会存在形式”进行区分,再去认识二者的关系了),更说明他把上层建筑、政治也是作为现实的存在形式进行考察和表述的。
在我看来,说“社会存在”仅仅是社会的经济运动,是以自然科学的而不是以历史科学的唯物主义为理论依据的。所以,说社会存在只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的经济制度”(即经济基础),是不全面的,是把“经济基础”与“社会存在”等同起来的认识混淆。如果二者是等同的,马克思就不会给相同概念以不同的命题。看看我给“总结果”所标第②那一段话:“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社会存在”已经包涵着“政诒”与“经济”两个方面,是一目了然的。因此,“经济基础”只是“社会存在”的一个方面,一个有决定意义的方面。
“社会存在”是相对于“社会意识”而言的。而“经济基础”与“社会存在”相比,前者只是一个小概念。所以,“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含义应该是,社会的经济运动(经济基础)与由以决定的政治运动(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一定会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而产生出与这些现实“存在”相适应的自然科学、经济科学理论以及政治、哲学、宗教、艺术等社会科学理论的。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一定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意识,同样,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即“法律的形式和国家形式”,也一定会产生与其相适应的“观念的上层建筑”即政治意识。这不但不会影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相反,会更清楚地把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含义弄得明确起来(后边还要专门论述),从而把政治经济学建立在真正科学的基础之上。
所以“社会存在”包括经济运动(基础)与政治运动(上层建筑)这两个方面,是就它同“社会意识”的关系而言的。即有什么样的经济运动,就一定会有与这个经济运动相伴随的政治运动。有什么样的经济运动,就一定会产生什么样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经济管理学等理论;有什么样的政治运动,就一定会产生什么样政治、法律、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文学艺木、宗教等具有鲜明阶级性的理论即“意识形态”(也包括那些不成其为理论的“理论”乃至种种谬论)。
第二是把“社会意识”等同于“上层建筑”。李大钊1924年出版的《史学要论》说:“譬之建筑,社会亦有基址与上层:社会的基址,便是经济的结构——即是经济的关系——马克思称之为物质的,或人类的社会存在;社会的上层,便是法制,政治,宗教,伦理,哲学,艺术等,马克思称之为观念的形态,或人类的意识。”(转引自《历史研究》1992年第2期第6页)这至今也还仍然是现行理论的一大特点。
如前所述,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不但会反映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也一定会反映它的上层建筑(二者的定义和关系在后边论述)。所以,把反映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当成上层建筑,就是把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存在的一个方面,一个被决定的方面的真实存在,与“社会存在”的映像即“社会意识”等同起来,当成一码事了。实际上,人们的意识只能近似正确地反映存在,而不能代替存在。而且意识一经产生,就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就要指导存在。所以,二者只有必然联系,但决不是彼此相等的一码事。因此,如果将“意识形态”等同于“上层建筑”,那末,也就不可能在研究分析现实的社会存在时,正确认识上层建筑及其真正作用。须知,科学的研究和论述的最大忌讳莫过于概念的不清和混淆。
“经济基础”加“上层建筑”等于“社会存在”,它决定人们对于“社会存在”的认识:诸如自然科学、经济管理学和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军事学、语言学、宗教学、文化艺术学、教育学等等方面的理论,即“社会意识”。“存在”和“意识”是两个范畴。所以,“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不是彼此相等的一回事,后者虽是前者的反映。
2、关系
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后者又反作用于(指导和促进)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抽象概念。承认它是一回事,而能不能正确用它去分析研究社会主义的社会存在,获得正确理论并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又是另一回事。就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自俄国“十月革命”开始以来,列宁提出的这一理论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国际社会主义事业遭受了多么严重地挫折!所以政治经济学迫切地任务就是要努力完成这一理论任务。
所以,在纠正混乱认识,弄清楚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定义后,我着重阐述的是反映“上层建筑”方面“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或人们通常所说的“意识形态”,与“整个”社会存在(经济基础加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方面的“社会意识”即自然科学(包括技术科学)和各个门类的经济管理学虽然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但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所以,我把反映上层建筑方面的社会意识用马克思说的“意识形态”来表述,以便与整个社会意识相区别。
大概不少人都会同意这样一种说法:“上层建筑”方面的“社会存在”就是我们今天的经济生活(经济运动)所决定的政治生活(政治运动);“上层建筑”方面的“社会意识”即“意识形态”,就是渗透一切领域的,指导我们事业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完整体系。但是,我不敢肯定人人都会同意马克思主义既指导着社会主义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或经济运动(经济基础),和由以决定的政治生活或政治运动(上层建筑),又时时由这个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所决定的提法。然而我认为这是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认识。
凡无产者大都知道,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有史以来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所决定的精神财富中,批判地产生出来的革命真理,是彻底科学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是为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服务的思想武器。所以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和由以决定的政治活动,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基础,而使她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现实基础,则正是社会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的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的政治运动我将在后边说明)仅仅因此,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必然地要由社会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的社会存在所决定。只有在这一前提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才能起到指导社会主义经济运动,及其促进经济运动的政治运动的伟大历史作用。历史的辩证法只能如此。对它的发现者也决不会例外。这同发现了某一自然规律的人,必然要而且必然会更自觉地遵循他所发现的规律,是一样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共产党宣言》单行本第11页)这里说的是“每一历史时代”,当然也包括社会主义社会。事实上,综观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正亟待从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出发,去说明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政治生活及精神生活,即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特别是政治经济学体系,来指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沿着马克思主义所指引的道路前进。
我认为,我们如果不从这一说明方法去解释社会主义社会,那末,也就很难解释社会主义阶段任何有意义的政治事件与经济运动的关系,就只会把政治事件的最终原因归结为少数特殊人物(进步的或反动的、正确的或错误的)精神活动以及由以产生的政治手段的产物。这样从政治到政治的思想方法得出的结论,恰好是不符合历史辩证法的英雄史观。所以,社会主义社会里的一切政治事件(人们的政治生活),都是经济运动的结果,或者说只不过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而且一定会影响到人们的精神生活。所以,只有用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去分析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和消费方式,政治的事件才能得到科学的说明,意识形态才能起到指导和促进社会存在向前发展的积极作用。
尽管人类社会史发展到今天,思想史已进入到马克思主义阶段,人们已经能够认识和发现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开始了自觉遵循规律创造自己历史的时代,无产阶级已经能够在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进程中,自觉地遵循客观规律(仅发现规律也是很不容易的),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对自然、对社会(存在)的巨大作用(有时这反作用好像大得不可估量),但决不能因此就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夸大为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和消费方式,即社会经济生活和由以决定的政治生活,亦即整个“社会存在”。因此,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经济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和消费方式向马克思主义所发现的历史的必然方向前进时,也正是政治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时候。只有在这个时候,作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正确地指导着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生活的革命改造。否则,马克思主义就会变成口头上的经典。
⑵、怎样用“社会意识”指导“社会存在”
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够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理论,同社会主义的实践结合起来,或者说用她指导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济的与政治的)事业呢?
列宁指出:“恩格斯在谈到他和他那位赫赫有名的朋友时说过:我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个经典的定义异常鲜明有力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的往往被人忽视的那一方面,就会把马克思主义变成片面的、畸形的、僵死的东西,就会阉割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破坏它的根本的理论基础——辩证法,即关于包罗万象和充满矛盾的历史发展学说;就会破坏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的一定的实际任务,即随着每一新的历史转变而改变着的任务之间的联系。”(《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8页)
对于马克思主义是行动的指南这一经典的定义来说,在口头上承认它,那是再容易不过了。然而要用这一革命的辩证法去发挥它的“指南”作用,却是十分不容易的。因为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中,至今我还没有发现真正能够把马克思主义同改变了的历史条件,即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济的和政治的)任务正确联系在一起的理论,因此社会主义事业还不得不处在盲目的阶段,仍在摸索中。“摸着石头过河”与“走一步看一步”,是非常形像的经典。“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这个理论的形成开创了光明前景。
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前,马克思主义同那时的实际任务的联系,是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共产党宣言》中系统地提出来的。那就是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由于那时的历史条件,为实际任务的完成,只能是首先把各国的无产阶级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建立无产阶级的政党,以便在条件成熟时,使无产阶级至少是在几个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才提出了取得胜利后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应该是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生产,建设共产主义。
到了列宁和毛泽东的时候,世界资本主义发展为帝国主义了,因而无产阶级也就有了在一个或几个国家,而且是帝国主义统治的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夺取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根据无产阶级暴力革命同改变了的时代的实际任务的联系,列宁和毛泽东得出了无产阶级在俄国的和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取得“社会民主主义革命”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理论,提出了任务及策略,经过形式不同的武装革命道路,无产阶级取得了“十月革命” 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胜利。这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暴力革命——这个由历史的辩证法发现的任务,是随着历史条件的转变而改变着的。而问题就在于如何去研究这种转变并提出适应这种转变的任务及策略。这就叫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或意识对存在的反映和指南。
马克思主义关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原理在俄国(1917)和我国(1949)的胜利,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比过去任何时代的转变都更加伟大的转变。因此,提出与这一史无前例的伟大转变以后的历史时代相联系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等方面的任务,也就十分迫切地摆在了无产阶级面前:即一定要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付诸现实。也就是说,要建立逐步消灭商品生产,代之以产品生产的经济运行模式。或者更确切地说,就是如何在人民民主政权下,改造旧的社会存在,建成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体系和由此决定的政治体系,向共产主义前进。同时,也使马克思主义占领一切领域并得到科学的发展。“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俄共和人民进行了短时间的“战时共产主义经济”后发现,在旧俄国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实行产品生产是不行的,于是经过理论探讨,果断地停止了“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模式,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即为了消灭商品生产而恢复商品生产,推行合作制,采用迂回战术来实现社会主义。使俄国“十月革命”后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政权也得到了巩固。这就是用马克思的革命辩证法去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的交互作用,才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并提出了适时的具体任务和产生的灵活策略,使社会主义事业得到了初步发展,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原则得以初步实施。
国际国内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只有在党和无产阶级学会和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革命的辩证法,用以观察、分析和研究社会存在,并用以指导经济建设事业,或实践马克思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去发展经济时,马克思主义才能真正起到指南作用。否则,社会主义不但不能前进一步,反而会徘徊或倒退。
比如在苏联,如果不是“斯大林有许多形而上学,并且教会了许多人搞形而上学,”(《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47页) 如果学会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的理论,用马克思的辩证法去认识“新经济政策”下的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建设事业,那末,苏联就可以在经济生产方式上开始逐步消灭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代之以产品生产和劳动券交换,以及不借助货币工资形式的按劳分配;在政治上也将能逐步以完全的无产阶级专政取代苏维埃政权。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已取得的接近于彻底胜利的伟大成果,也就不会葬送在赫鲁晓夫者流的手里了。(也就不会发生1991年的“8·19” 事件了——1991年9月注)。
苏联的史实说明了社会存在是决定性的力量,而马克思主义只是精神力量,最终是由经济力量决定的。这也就是说,苏联的事变并不是决定于赫鲁晓夫者流的上台,而是决定于经济上的发展方向、道路和形式不明,即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共产党人在理论上没有弄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因而也没有找到“两种所有制”下的经济生产方式的正确发展道路的情况下,反而在1936年就贸然宣称社会主义社会已在苏联建成(参见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使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前进的经济陷入了停顿,失去了方向,离开了正确的发展轨道,酿成了历史的悲剧。而赫鲁晓夫者流的行径只不过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他们加剧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济徘徊和完成了政治的蜕变(1991年以后苏联不复存在了,不幸而言中了——2004·12·05注)。这样认识问题,并不会开脱他们的历史罪责,而只会证明他们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特种商品生产——在失去了自觉性,陷入了盲目性之后所滋生的历史丑角,把他们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从而加深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商品生产、货币经济的认识,指导无产阶级的事业大踏步前进。
(3)、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是在斗争中得到发展的。
鉴于第三国际的解体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现阶段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实际情况,我深切地感到,毛泽东同志在他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中所揭示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在无产阶级专政(也包括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发展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发现。
毛泽东同志说:“马克思主义是在斗争中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在开始的时候经受过种种打击,被认为是毒草。现在它在世界上的许多地方继续受打击,还被认为是毒草。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马克思主义的地位不同了。但是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还是有着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还是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无论是在全国人口中间,或者在知识分子中间,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是少数。因此,马克思主义仍然必须在斗争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才能发展,不但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必然还是这样。”(《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89页)
毛泽东同志在他逝世前不久,重申了他的结论:“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因此“要多读些马列的书” 。
毛泽东同志根据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的史实得出的结论,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①、“马克思主义是在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列宁早就说过:“社会民主主义的斗争并不是有两种形式(经济的和政治的 )——像我国 通常认为的那样——而是有三种形式。与这两种并列的还有理论斗争。”(《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一卷第242页)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这一人类伟大精神财富的继续,是在经济的、政治的和理论的斗争中得到科学发展的完整的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特别是她的历史观和价值观,明确的宣布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所以为一切剥削阶级所不容,不得不在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求发展。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马克思主义的地位不同了”,“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所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的一切实践活动(经济的、政治的和精神的),都必须是忠实地为着实现马克思社会主义的革命原则,力争尽早尽快地把导师们关于社会主义的抽象原理变成活生生的现实。因此,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社会主义国家,就必须按照马克思所指出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来判定。而不能以它的上层建筑形式、国家的名字或信奉什么主义为标准。也就是说,必须首先看其是否实践了或正在努力实践着马克思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基本原理,即经济形式。③、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发展规律下,人们由于受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和生理条件、智力水平不一,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出现的是“无论是在全国人口中间,或者在知识分子中间,马克思主义者仍然是少数”,“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的历史现象。因此④、“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还是有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也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存在。”所以,马克思主义要得到科学地发展,或者说要想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分析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里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使马克思主义获得新的科学成分,仍须经过斗争(经济的政治的和理论的),舍此没有第二条出路。中国推行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现象中,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甚嚣尘上,说“西方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和建设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是批判经济学或破坏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西方经济学取代是改革方向”、“中国经济学的国际化只有先从组织上让非马克思主义的‘海归’执掌院校”,是不能允许的。(参见《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第四期程恩富 何干强文)不经过理论斗争他们是不会自动放弃反马克思主义立场的。
因此,无产阶级特别是共产党人,不能仅凭朴素的感情或一时的、局部的经验办事,而应当努力地“多读些马列的书”,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分析、研究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这是需要真正学会唯物辩证法,并且是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长期的而不是一时的,全体的而不是局部的,本质的而不是现象的观察、分析和研究现实,才能够得出正确的,而且还要到实践中检验的结论。才能以此去批评同志中的非马克思主义认识,纠正同志们在经济工作、政治工作中的错误做法;批判一切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剖析如苏联事变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现象,吸取反面教训,以便在“三种形式的斗争中”把社会主义推向前进,使马克思主义得到新的发展。
⑷、必须正确开展理论斗争
这里说的理论斗争,只是社会存在的政治方面或上层建筑方面的或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斗争。不包括社会存在的经济方面或经济基础方面的社会意识领域的斗争,虽然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政治方面的意识形态或理论,实际上,或者是社会存在的经济基础发展的先导,或者是其发展的障碍,所以只有正确开展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斗争,在斗争中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才能使社会主义的经济运动和政治运动沿着历史的必然方向前进。
这种理论斗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民内部的不同观点和对事物的不同解释之间的争论,即对错误认识或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批评和纠正;二是对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批判和摧毁。前者是人民内部问题,后者是敌我问题。所以,必须正确地开展这两个方面的理论斗争,才能确保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于人民内部的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绝不能简单地采取阶级斗争的手段。
就是说,解决人民内部同志间不同观点的争论,必须采取充分说理的方法,实事求是地批评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统一认识。这是因为,即使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比较熟悉,掌握得比较牢靠,运用得比较好的同志,因时间、地点和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对相同的事情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只有所站立场不同,才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所以,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观察、分析和研究社会主义的活生生的社会存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应该每时每刻,不断地用她去观察、分析和研究一切事物,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而人民内部同志间不同观点的争论是永远避免不了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是对于确定了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批判,也不宜采取简单地政治手段,也应该而且必须得通过更充分的说理斗争,最终在理论上战胜它,才能够从政治上否定它,如果仅靠政治上的禁止,那是收效甚微的,也是不巩固的。
因此,我们的同志既不要一听到要开展理论斗争就神经紧张;也不要因为这斗争是“说理”的就无谓争论;更不允许采取宗派主义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而是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去分析研究社会存在,为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去展开争论,批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摧毁反马克思主义思想,把经济建设置于自觉前进的基础之上。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就是这个意思。
三、社会生产与社会革命
这里说的社会生产,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必然结成的经济关系,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同它的必然结果——社会革命的关系。
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定义
关于生产关系一词,发展到如今,已经有了广义的和狭义的区分。张闻天同志有一篇文章,专门谈了它的区分问题。所以,我所说的“生产关系”这一概念,是广义的即“社会生产关系”,也叫经济关系,以便把它与狭义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关系”区别开来。
自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端以来,人们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两个范畴已做过不少研究。大都以为,生产力是人们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征服自然的能力。它包括生产资料丶劳动工具和具有一定生产技能的人。我认为是比较确切的。然而对于生产关系的理解,却是十分混乱的。
到目前为止,生产关系的定义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斯大林的“三分法”:“(甲)、所有制;(乙)、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丙)、产品的分配形式。” 这也是斯大林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全部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见斯大林《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另一个是孙冶方的“三分法”(据他讲是恩格斯的定义,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全部研究对象。对于恩格斯的定义,我将在后边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定义中论述):“生产关系,包括三个部分:(一)、生产(即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交换(即交换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三)、分配(即分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见《经济研究》1979年第8期)
这两个定义,实际上是一样的。都没有提及生产方式,更没有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尽管人们如何具体地消费生活资料产生新的生产能力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但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所以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即社会各部类生产之间的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巨大而艰巨的任务。他们的定义还说,是“所有制”决定生产关系的形成(斯大林是分出来的,孙冶方是包括在㈠中的),那是根本没有弄清楚“所有制”这一概念的缘故。马克思说过,所有制所能决定的,只是某一社会的性质(参见《哥达纲领批判》),而不是决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方式及相互关系。在说到所有制关系时,说的也是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一定会产生一定的所有制。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分配方式与消费方式及相互关系,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不是所有制决定生产关系。
所以,我给生产关系或社会经济关系的定义是:①、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和占有关系;②、生产方式和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即狭义的生产关系;③、交换方式和人们在直接交换过程中的关系;④、分配方式和人们在直接分配过程中的关系;⑤、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即各自在社会产品中所占的份额或社会生产各部类之间的关系。
生产关系表现的是社会生产中人与物的关系,即直接与物的联系。它不包括保障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的制度即所有制:政策、法律、法令等法权关系。虽然这法权关系一定会随着占有方式的形成而产生,但它属于政治的范畴,是由政治权力保障的。所有制是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是法权关系的集中表现。虽然它与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不是彼此相等的一码事。
物的或社会生产关系,是在社会生产中最普遍的、最一般的关系。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表现为:国家代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企业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关系;企业相互之间的物质资料往来关系;车间、工段之间的成品半成品的来往关系,以及生产过程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社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生活资料分配关系;人们利用从企业取得的报酬(现阶段表现为货币工资)到商店或市场换取生活资料的关系;生产中各部类之间的关系等等,即人们常说的生产的体制和机制。人们大半是在这些组织得较好,较正常的物质资料生产即经济活动中生活的。
只有在正常的经济生活中超越了法权关系所规定的范围以后,法权关系(如所有制)才产生效力(人们知道,在社会生活中,只要不违反法权关系,是很少感到法权存在的),而对于问题的处理,也就不属于物的关系而属于政治关系了。政治的、法权的关系,保卫着社会生产中的经济关系(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所以,社会生产关系既与法权关系(政治关系)相联系,又有质的区别,是不容混淆的。
斯大林和孙冶方的定义,都是把法权关系与生产关系混淆在一起,并且是以狭义的生产关系取代广义的生产关系,并用以考察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因而使人们也弄不清楚究竟什么是生产关系了,似乎“所有制”(法权关系的集中表现)可以决定一切,只要所有制问题解决了,其它一切问题就全部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就建成了。这才使人们陷入了混乱,似乎大可不必关心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不必关心生产方式和生产中的关系的革命性转变(商品生产不必改变为产品生产),只注意所有制的变更就够了!这是第三国际以来理论界混乱的病根所在。(有个叫陶海粟的人在1984年7月7日《经济日报》第三版发表文章说,所有制是决定一切的理论,随着改革的进行,它就越显得不够用了——1984年7月11日注)
因此,我们只有弄清楚了什么叫生产关系,把这一概念的科学含义明晰地确定下来,就好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了。
所以,只要弄清楚了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对概念的含义,在抽象思维中就会比较容易的解决关于社会生产的理论问题,就能比较正确地指导经济活动少走弯路的顺利进行。使生产力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得到较快发展。
⑵、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间的关系及其与社会革命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在运动中,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决定因素。马克思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单是由于后来的每一代人所得到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人已经取得而被他们当作原料来为新生产服务这一事实,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而愈以成为人类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321页)
马克思的话告诉我们,人们的社会生产,首先是人们代代相传的征服自然的能力。也就是说,生产力在社会生产中是决定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马克思的“总结果”告诉我们,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生产活动时,必然会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生产力如果不投入到生产活动中去,也就不成其为生产力,而人们的生产活动,总是社会的生产活动。“单独一个人在社会以外进行生产的事情是罕见的”。所以,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人们才能更有效地展开对于自然界的作用或从事具体的生产活动。因此,社会生产关系虽然决定于生产力,但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使生产力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并得到逐步发展的必需条件。也就是说,生产关系反过来也影响生产力。
凡辩证唯物主义者都知道,人类本身也是一种自然物,是随着自然界的发展变化而产生、而进化着的会劳动、会说话、能思维、有意识的自然物。因此,随着自然界的变化和人类自身的进化,随着由劳动创造的财富的积累,随着同自然界的斗争的需要,劳动工具(积累而来的主要财富)会随着不断变化,人类对自然界的反作用的能力即生产力就会日益提高,就会向自然界索取数量日益增多,质量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资料。所以,生产力始终是决定因素。而社会生产关系呢,是人们在一定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上结成的必然联系(生产的体制和机制)。当生产力发展水平将要超出或已经超出原来结成的生产关系时,旧的生产关系(体制和机制)作为人们之间已经习惯了的相互关系却不会马上解体,并且还要起作用(这里还不包括由此而产生的上层建筑或政治关系及其意识形态的作用),于是,就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桎梏。这时,改变旧的生产关系的“社会革命”就要到来了。
所以,从物质上说,社会革命本质上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突破旧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束缚,向更高一阶段发展的飞跃,是人类社会的质的变化。
由于生产力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得到发展的,所以,必然有法权关系、政治关系竖立其上。因而人类历史的质的变化,首先是在政治关系的变革上体现出来的。也就是说,社会革命的第一任务是政治关系、法权关系的变革,进而才能够使生产力得到解放,使新的生产关系形成并逐步完善起来。归根结底,政治的变革是为适应经济变革的需要而发生的。
“劳动产品超出维持劳动的费用而形成的剩余,以及社会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从这种剩余中的形成和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这种基金都是一个特权阶级的财产,而政治上的统治权和精神上的指导权也和这财产一起落在这个特权阶级手里。即将到来的社会变革,将把这种生产基金和后备基金,即全部原料,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从特权阶级手里夺过来,并且把它转交给社会作为公共财产,这样才能真正把它变成了社会基金。”(《反杜林论》1972年版单行本第191页)
恩格斯的话告诉我们了四点:首先,社会的变革是一个量到质的变化过程,是人们的物质生产劳动所创造的剩余财富的积累。所以第二,社会的政治和智力发展的基础是劳动人民创造的物质财富。第三,在过去的历史阶段里,劳动者阶级所创造的剩余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但不归他们所有,反而成为了特权阶级的财产,成了自己身上的枷锁,使劳动人民陷入了越来越深地经济贫困、政治压迫和精神奴役之中。因此第四,它最终使无产者阶级觉悟起来,团结起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彻底打倒霸占他们财富的资产阶级,把自己所创造的财富变成社会财富,变成使生产力得到解放和新发展的物质基础、政治条件和精神条件。
所以,一般地说,社会的物质财富的积累,是改变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的质的量,量变引起质变,使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四种生产方式的历史阶段,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及由以决定的交换、分配、消费方式正在形成和发展之中。
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基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没有得到高度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新的生产力也还不够发达,因此,完全结成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的物质条件也并不具备。所以,在现代社会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的迫切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手段提高生产力,从而使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逐步完善起来,完成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产品生产方式的革命性转变。这是一项艰巨的、大量的、十分困难的任务。而且困难不仅仅只在物质方面,还有思想方面和政治方面的困难。这就是如何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原则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实践结合起来。因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应该是一个自觉进行的过程。所以,弄得不好,经济就会盲目发展,就会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弄成一个完全像自然界其它事物的发展过程那样一个被动地发展过程。所以,无产阶级和全体革命者,都要自觉地为提高生产力而竭尽全力。
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⑴、什么叫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我给它们的定义是,经济基础就是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的物的联系即经济关系。它包括:①、生产资料及占有形式。②、车间、工厂、企业、公司、商店、银行、农村、农业等生产机构;条条、块块、中央、地方等组织生产、交换、分配的经济机构即生产体制。以及③、由这些经济机构组织下的生产、交换、分配的形式、过程及相互关系即经济运行机制。④、在这个社会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人们创造的智力财富:即各种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如工业学及工业技术、农业学及农业技术、水利学及水利技术、医药学及医药技术等等);各门经济管理学、计划统计学、会计学、财政金融学,以及它们的业务技术知识等直接有关物质生产过程的经济意识,指导和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和不断进步。也就是说,经济基础是经常发展变化着的经济运动。
上层建筑是社会生产的政治条件,它更不是僵死的东西,而是经常处于运动着的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所以,我把上层建筑理解为一个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着的政治运动。它包括:①、国家机器:政党、政权(政府机构)、军队、警察、法庭、学校、文化艺术团体、宗教组织等等。②、统一人民意志和行为的政治工作:决定方向路线、方针方略;颁行政策政令、法律法规;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工作,思想工作;搞好学校教育、开展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必要的宗教活动等等。③、对人民内部乱政违法者的惩罚;对国内阶级敌人的颠覆、破坏、间谍活动的专政和对侵略者的军事斗争与反“和平演变”等。④、反映上层建筑或人们之间政治关系的意识形态: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政党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学艺术理论、军事学及宗教等等社会科学理论,指导和促进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
一句话,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是发展变化着的互相联系、互不相等的两个系列。
在这里我把自然科学与各门经济学、管理学与技术科学归于经济基础之中,把社会科学包括在上层建筑中。为什么呢?这是基于我对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认识。马克思说:“意识任何时候都是被意识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的生活过程”。(转引自《经济学译丛》1982年第五期第6页) 所以,有存在着的经济基础,就一定有反映经济基础的意识;同样,有存在着的上层建筑也就一定有反映上层建筑的意识。这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并不矛盾。在这里如果不把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意识分别归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那么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经济意识)就无法说明其地位和作用,若作为社会意识归入上层建筑,就是贬低了它们的作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丶教训都已说明,科学技术是属于生产力的,那末,为什么这“生产力”不属于经济基础,反而要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呢?所以,这里只是为了论述需要,实践中“意识”和“存在”总是不会完全相等因而理论上不能混淆的。
就是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都是有“意识”参与其中,运动着、发展着的真实存在,是人们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物质关系与政治关系。所以,我把政治经济学中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对概念,看作是一定历史阶段上存在着的活生生的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及其间的关系,而不是僵死的教义。这正是我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基本的观点。
(2)、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导师恩格斯说:“这是两种互不相等的交互作用:一方面是经济运动,另一方面是追求尽量多的独立性并且一经产生也就有了自己的运动的政治权力。总的来说,经济运动会替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然要受它自己造成的,并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即国家权力以及和它同时产生的反对派运动的反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482页)这就是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或经济与政治的真实关系。
恩格斯的这一段话告诉我们,随着人类社会愈来愈发达的分工和阶级社会的产生与发展,经济运动造成了政治运动,并且发展成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好像是脱离开了经济运动而存在的独立运动,而且还产生了政治运动的各个领域及其自身的运动规律。特别是政治运动的集中表现即“国家权力”,它“刚一产生,对社会来说它就是独立的,而且它愈是成为某个阶级的机关,愈是直接地实现这一阶级的统治,它就愈加独立。被压迫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变成首先是反对这一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斗争;对这一政治斗争同它的经济基础的联系的认识,就日益模糊起来,并且会完全消失。即使在斗争参加者那里情况不完全是这样,但是在历史家那里差不多总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249页) 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政治运动及其各个领域的活动,终归是由经济运动决定的。政治与经济是寓于同一社会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经济运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经济运动决定着政治运动的发生、进展和决战。因而政治运动又会“反过来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482页)
政治运动的影响或“国家权力对于经济的发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现在在每一个大民族中经过一定的时期就都要遭到崩溃;或者它可以阻碍经济沿着某些方向走,而推动它沿着另一方向走,这第三种情况归根结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能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损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前引书第483页) 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对经济或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的结论。
关于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映或具体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论》里,以及其它许多著作中,都有十分明确地说明和科学精辟的结论。特别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交互作用必然会导致社会主义的结论,已经有了六十多年(八十年代至今又二十多年了——2007年3月14日注)的活生生的历史了。所以这里就不须多谈经济与政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映了。需要指出的一点只是,在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里,生产活动或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是完全像自然界其它一切事物的发展状况一样,是一个盲目的、不自觉的发展进程。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不谈)全是不自觉地、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之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反之,在社会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目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人们所期望的东西很难如愿以偿,许多预期的目的在大多数场合都彼此冲突,互相矛盾,或者是这些目的本身一开始就是实现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实现手段的。这样无数个别的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前引书第243页) 实际上,人们在自然界中,既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又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也就是说,是有着自然规律下的很大主观能动性的。只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未发展到可以比较深入地认识自然,认识自身的阶段,所以,“历史总是像自然过程一样的进行。”(前引书第478页) 因此在资本主义及以前的社会历史上,它们的上层建筑或国家权力或政治运动,对生产力或经济基础或经济运动只起过短时期的积极作用或恩格斯所说的“第一种情况”,接着就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特别是资本主义的政治更是这样。尽管资产阶级怎样顽固地利用手中的“国家权力”,展开残酷的反革命政治运动,直止发动世界规模的掠夺性的帝国主义大战(流血的政治),也不能改变和挽救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一切与资产阶级的愿望相反,因帝国主义的经济与政治的不平衡引起的帝国主义世界大战,却造成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不够发达的国家夺取政权的政治条件。第一次世界大战产生了一个苏联,第二次世界大战产生了一个社会主义阵营。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里,经济与政治是头脚倒置的,经济的发展是循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被动实现的。
但是,自从人类在自然界的发展进程中产生出来的无产阶级——最进步的阶级也是最后一个阶级——正在从“自在阶级”成长为“自为阶级”,即在同自己的发展相适应的马克思主义武装下,已经开始了正确认识自然界的发展规律、人类自身的发展规律和比自然规律生动多变许多的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运动规律,并能自觉遵循这些规律为人类自身的发展服务的时代,所以我们无产阶级的合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是自觉的、主动的、合目的的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对立统一的发展过程。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地利用政治的反作用。这是一个不小的困难。因为如前所说,我们取得政权的基础是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我们目前还无法真正做到这一点。因而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我们现存的政治权力、政治工作和政治斗争即政治运动同经济运动的关系,发现其规律,循着这些规律搞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
大家知道,一定社会的政治运动的重要标志是政权,即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权力”,它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转变关头,会首当其冲地被新生产力的代表者阶级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经过一定形式的革命,转移到他们手中。这就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好了政治条件,也就是说,为了使生产力得到新发展的国家权力一旦建立,就会一刻不停地或同时地被运用于建立新的经济关系或社会生产关系,以促进新的经济运动正常进行,并力求经济的革命和建设服从于“国家权力”所有者阶级的目的。尽管这目的在人类社会还处于必然阶段时很难如愿以偿,然而它总是会这样要求的。只有当人类社会进入“自为阶段”即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并建成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后的社会里,“国家权力”才能够让经济运动自觉地服从它的目的。因为那时的“国家权力”的目的本身,就正是经济运动的必然结果。或者换句话说,那时的“国家权力”的要求是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因此,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如果“国家权力”向经济运动“漫天要价”,那末对不起,经济运动也会“就地还钱”,所谓目的也是会落空的。
因此,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全面建成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更别说建设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了),无产阶级合目的的、自觉的经济活动,更必须遵循经济运动的必然规律,才能按照政治的目的发展。否则,经济的发展就会偏向,并最终导致政治质变,就会出现历史倒退的悲剧。
以苏联变为“霸权主义”国家为例(苏联已经在一九九一年不复存在了——2007年3月17日注),在第一次世界规模的帝国主义大战期间,俄国无产阶级主动地、不失时机地利用大战所创造的有利时机,在列宁主义指引下,在列宁的正确路线组织下,于一九一七年十月,用革命暴力一举砸碎了俄国资产阶级的国家权力(尽管只是一个“临时政府”),建立了组织、促进和保卫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苏维埃共和国,使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建设具备了良好的政治条件和广阔前景。并且果然在经济方面取得了非常伟大的成就。可是就在这经济建设的途程中,向着社会主义前进的苏联却演变成了“霸权主义”的苏联。
从“十月革命”到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的整个历史过程看,它有力地证明了恩格斯关于“国家权力”对于经济运动的第三种情况的反作用的存在。也就是说,苏维埃共和国是一种可以“阻碍经济发展沿着某一方向走”的国家权力。根据历史一般规律,十月革命前的俄国经济会沿着资本主义的方向,使俄国的工业农业生产都集中到资本家手里(参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一卷)。但是由于世界上帝国主义的出现,给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国家里取得政权创造了条件,不夺取政权又待何时呢?正如列宁所说,在俄国这块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土地上,“我们为什么不可能首先在我国创造这种文明的前提诸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呢?”(《列宁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692页) 所以,“十月革命”所建立的苏维埃政权“阻碍”了俄国经济沿着资本主义道路向资本主义社会走,推动它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社会主义社会走,使五十年代以前的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的集体农庄化,即经济建设蓬勃地发展起来,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就。但是由于斯大林同志的唯物主义不够彻底,所以他没有认识到苏维埃政权对于经济的反作用属于“第三种情况”,因而在完成了国家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以后,不但没有找到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继续前进的道路和方法,反而贸然宣布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在苏联建成,资产阶级和其它一切剥削阶级已经被彻底消灭,苏维埃国家权力已经消亡了镇压国内资产阶级分子的反抗与复辟的职能(见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一书中的有关论述)。也就是说,在苏联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以后,在经济领域及由以决定的政治领域中,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已经完成了,剩下的就只有全苏联人民的“和睦”的经济建设事业了。这才造成了赫鲁晓夫上台的一切条件,而且主要是经济条件。
鉴于斯大林同志“写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文章而不是真懂它的历史事实;鉴于苏联五十年代以来的教训;鉴于中国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想改变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性质的情况,我认为,我们为要正确地运用帝国主义统治薄弱环节上取得的政治权力或政治运动的反作用,促进经济向着社会主义发展,那末,不管是仅靠背诵几条马克思主义原理,或是仅凭一时的、局部的经验都是不行的。必须的是经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认真、系统地学习,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已有过程或“社会存在”的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以及对已有经验与教训的科学总结,才能得到并且还要回到实践中去验证的正确认识(因为在这之前还不能就说它是真理),才能使“苏维埃”或“人民民主”的国家权力的作用与经济发展沿着同一方向前进。
也就是说,我们一定不要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弄得完全像其它自然物的发展一样,陷入被动境地。我们无产阶级合目的的、具有一定主观能动性的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建设事业,完全能够而且应该自觉地服从社会主义的政治运动的目的;因而我们无产阶级就更应该十分自觉地尽一切努力,使我们的国家权力或政治运动与经济运动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即紧密围绕经济的发展,适时的展开政治运动:领导人民、组织人民、教育人民、团结人民、依靠人民去进行经济建设,并毫不留情地打击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分子及一切反动分子的破坏活动乃至旨在破坏的活动(包括抗击国外反动势力的侵略和颠覆——和平演变——活动),从而使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建立并牢固起来,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权力在自己的经济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强大起来。还要从政治上、经济上支援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待到“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掌握了自己的经济与政治的时候,把共产主义的经济基础建立起来,并同步地让“国家权力”逐渐消亡。
所以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对概念,并不是僵死的东西,是表现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的社会里的运动着的经济系列和政治系列。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也仍然是经济基础(经济运动)决定上层建筑(政治运动),而且是主动的自觉的决定。因此,决不能把社会主义社会(包括建设中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发生的政治事件,如苏联的变质和新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主要的、决定性的归结为政治原因和个人因素,而应从经济的分析,才能够正确说明。同时,也不能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最后胜利仅仅寄希望于政权的巩固上,而必须的是尽快地建成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产品生产方式。这并不会否定政治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相反,这正是坚持了经济与政治的辩证逻辑。
(3)、政治与经济的位置
明白了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的关系之后,它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位置问题,就显得非常突出了。
列宁说过:“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因为“在经济利益起决定作用的原理中决不应当做出经济斗争(即工会斗争)有首要意义的结论,因为一般说来,最重要的‘有决定作用’的阶级利益只能用根本的政治改造来满足;例如,无产阶级的基本经济利益只有经过用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革命来满足。”(《列宁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262页) 就是说,国家权力是政治的集中表现,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中,不管哪个阶级,只有首先取得了政权,取得了政治统治,才能使新的生产关系最终形成,使经济得到新的发展。所以,是从保证新的生产力发展这一点上,才说政治是第一位的。
毛泽东同志也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它们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是统帅,是灵魂。只要我们的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稍微一放松,经济工作与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转引自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解放军报》)
从导师们的教导可以得出结论:政治对于经济占首位,指的是政治对于经济的统帅作用,是就它对于经济发展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而言的。这里说的是二者的位置问题,并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问题。因为“政治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247页)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政治与经济的位置是很清楚的,是“服务”与“服从”的问题。这可以用马列主义政党同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关系来说明。大家知道,历史产生出来的无产阶级中最先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哺育下,在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理论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政党,它是知道了历史规律,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政党。所以它才历史地是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群众的领袖。因此,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群众,都必须而且会自觉“服从”共产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领导;正因为如此,共产党就必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好像是对立的(大家可能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党和无产阶级与一切劳动群众的利益与关系的和谐所致),但实际上是统一的。就是在这个“领导”与“被领导”,“服从”与“服务”的对立统一中,无产阶级才能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共产主义才会实现。否则,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或者会看不清前进的方向,或者会找不到正确的途径;党也就完不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政治”与“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践中的位置与关系也是这样:即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服从”无产阶级的政治,因而无产阶级的政治必须无条件地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不过它似乎远不像党和群众的位置与关系那样和谐,那样为人们所理解罢了。这是因为“政治和经济的统一永远如此”的不可颠倒的位置与经济决定政治不能分割的关系,表现在人们的思维中,在逻辑规律下,是把“政治”与“经济”所构成的“社会存在”的两个互不相等的因素,分成两个概念进行考察的;而且在社会实践中也是分为两个系列进行的。对此,在机械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看去,二者好像是毫无关系的,位置也是头脚倒置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以前的历史观看去,“经济”是庶民们微不足道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政治”却是少数英雄、智者随心所欲地“选择”。只是到了人类思想史的马克思主义阶段,人们才有了正确认识人类自身,正确认识物质与精神、思维与存在,即正确认识社会历史的思想武器。所以我们只有用马克思的思想作指导,才能在实践中逐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与“经济”的对立统一规律。并且因为社会主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进程,所以只有在这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发展进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位置与关系才会越来越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因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任务,也就是要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去研究政治与经济的位置与相互关系,或政治与经济的对立统一规律,使人们能够日趋自觉地创造人类自己的历史,并逐步达到完全自觉地创造人类自己历史的时代
马克思从批判旧世界中得来的、给与无产阶级的正确认识和改造自然、认识和改造社会的革命辩证法,在无产阶级已经统治了天下的国度里,多年来却被苏联的修正主义者和中国的唯心主义者及机械唯物主义者糟踏得不成样子。他们根本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思维规律,仅仅根据他们背得并不烂熟,又理解得很差的左的或右的“学理主义”态度和形而上学方法,采取断章取义、胡乱引申乃至不惜伪造的手段,把东摘西抄的“马克思主义”词句对立起来,把政治与经济截然分割开去,或者片面夸大经济的决定作用,把“经济刺激”、“经济手段”当成生产力发展的“万能杠杆”(见苏联鲁米扬采夫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143页);或者叫嚷“政治可以冲击一切”、“阶级斗争——实际上只是政治斗争——抓好了,生产就自然而然上去了”等等,使人们无所适从。事实证明,苏联的修正主义分子和中国的教条主义们的理论和实践,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苏联的修正主义者是“庸俗经济论者”,中国的教条主义们是“庸俗政治论者”。中国若照他们的逻辑去办,那末我们的国家要么变成五十年代以后的苏联;要么工人不造机器,农民不种粮食,在一片政治混乱中完蛋。无产“阶级”就会变成“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就会变成社会“主义”了(不幸而言中,苏联党和社会主义的暂时失败已是严酷的现实——1992年3月23日注)。
⑷、无产阶级政治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我们既然已经弄清楚了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和位置,那末要运用无产阶级政治的统帅作用与服务作用去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高速发展,还必须研究一下无产阶级政治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我认为,无产阶级政治的内容可分为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首先是政治工作人员(包括政治家和一般政治工作者)要随时掌握各个时期随着经济运动而产生或将会产生或可能产生的阶级斗争(政治的、经济的和理论的)动向;并且要及时弄清和认真解决好共产党内部的不同观点的争论和党内矛盾,使党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上。第二、要把如上得来的结论诉诸无产阶级,并发动、领导、教育、组织和依靠人民群众,正确地进行人民内部的争论——批评错误,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第三、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于国内外阶级敌人的斗争(经济的、政治的和理论的)。以此推动和保卫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建设的健康高速进行。
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要想搞好社会主义的经济运动,一方面,无产阶级的政党和国家机器,共产党员、干部和一切革命群众,都不能忽视阶级斗争问题。因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阶级斗争的形式变化了,阶级敌人的力量很分散、很微弱了,但在世界其它国家还很强大,一有时机,一有条件,他们是不会忘记复辟的。所以无产阶级更应提起十分注意。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把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限制在最小范围,把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无产阶级的政党和国家机器要利用政治工作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即通过完善和强化党与政权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的能力;通过强化军事和法制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通过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通过健康的文化艺术净化人们的灵魂,活跃人民的精神生活;通过经常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必要的手段化解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规定的任务,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是一门科学——根据1983年12月16日《安徽日报》载蔡德麟文注),使全体人民自觉地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积极从事政治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使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得到发展。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才强调政治挂帅的。如果不首先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沿着社会主义道路顺利进行的。虽然这政治是由经济决定的。
综上所述,无产阶级的自觉地、主动地、合目的地社会主义经济与政治,在对立统一运动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经济运动,“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毛泽东语),是要求无产阶级在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要首先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以保证经济建设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着共产主义前进。归根结底,无产阶级的政治运动是受经济运动决定的,为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如果对这一点认识不清楚,或者会夸大经济的决定作用而陷入旧唯物论的泥沼;或者会在“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再前进一步而走上唯心主义的死路。(一九七七年春节第一稿于安徽宁国、一九八零年二月第二稿于安徽芜湖、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芜湖修改)
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
(1)、政治经学的定义
狭义的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处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政治”与“经济”这两个互不相等,互相联系的系列之规律的科学。它研究的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结成的必然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政治经济学既不研究具体的政治活动,也不研究具体的经济管理,它研究的是“政治”和“经济”这两个互不相等系列的运动规律及其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历史的科学。望文生义,仅从“政治经济学”这五个字面上就能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
然而多年来,确切说自斯大林以来,人们却从这里陷入了混乱,错误的定义占据了统治地位:政治经济学成为仅仅只“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几乎所有现代政治经济学著作都这样写)!似乎大可以“生产关系学”取代“政治经济学”了。所以学者们不得不在生产关系上大动脑筋,随之也就产生了对于生产关系的不同解释(参见本文第三节《社会生产与社会革命》)。他们是把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的政治经济学,塞进了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之一即生产关系中去了。虽然生产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范畴,但它绝对代替不了政治经济学的庞大体系。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所得出的“总结果”就是证明。
实际上自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在自然界获得了相对独立性之后,经济与政治这两个系列就产生了。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时,人们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存而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中,自然必然地结成了氏族公社的社会关系:由氏族会议组织生产活动、产品分配与消费(经济)和管理内部事务(政治)。这事实上也就形成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客观的政治经济学,虽然那时还不可能有人把它用文字表达出来,但生产却是在比较和谐的条件下进行的,内部也没有什么争权夺利的斗争发生(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这个意义上讲,那时虽然没有也不可能产生政治经济学,但确实存在着简单的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没有政治斗争与经济斗争。然而这却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学的萌芽。只是生产力的发展使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解体以后,人们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前进中,才给自己加上了由自己派生的外在的“政治国家”这一展开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理论理斗争的条件,才使经济系列与政治系列有了明确的分野。关于什么叫“经济系列”与“政治系列”及其之间的关系,我已在前一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中论述过:经济系列就是经济基础,政治系列就是上层建筑,二者是人类社会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进程。
所以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当然应包括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引者注),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而且作为物出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第123页) 因而可以得出结论说,自人类相对独立于动物界之后,从没有离开政治的经济,更没有无基础的政治,而关键在于研究并发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运动着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及必然规律,最终使经济即物质生产得到发展。
因此,说“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不是很不科学么!可能坚持此观点的人会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巨著《资本论》,论述的不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么?
如前所述,这个观点第一是把生产关系同法权关系混淆在一起并与整个经济关系等同了;第二是没有学懂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总结果”。就以《资本论》而言,看看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过程的第一卷第七篇,几乎每一节都论述了资本是怎样在一定的政治关系和法律关系影响下积累而成的;在第三篇中也描述了“工厂法”同生产的关系。列宁说《资本论》“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为活生生的东西向读者表明出来,将它的生活习惯,将它的生产关系和所固有的阶级对抗的具体社会表现,将维护资本家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物,将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将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都和盘托出。”(《什么是人民之友》转引自三联书店1956年版《资本论讲座》第6页) 日本学者的《讲座》也说:“《资本论》并不以通常意义的‘经济理论’为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既专门以生产关系来说明该社会形态的结构发展,但又随时随地探究适合于这种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总是以血和肉把骨胳包裹起来。”(列宁的话见《列宁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第9页)
再看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是这样分篇的:“⑶、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税。国债。共公信用。人口。殖民地。”导言的最后一个标题是:“⒋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国家形式和意识形式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第111页)所以,如果强要说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是“生产关系”的话,也只能说这个“生产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即经济关系和与之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政治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本论》第一卷第10页)这就是说,《资本论》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及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第一卷)和交换关系(第二卷),以及资本主义的分配和消费关系也叫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第三卷),一句话即主要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说较少直接提及研究政治关系,这倒是事实。并且在提到政治的作用时也从没有忽略过经济的决定作用,如“暴力也是经济”的名言,就是证明。
因此《资本论》不但不能帮助坚持“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这一错误观点同志的忙,反而恰恰证明了他们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以前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在研究历史的时候,总是认为政治是决定因素,而经济只不过是政治的产物。所以马克思把经济作为重点进行研究,是为了把批判进行到底,把自己的学说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第二、在马克思看来,经济是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政治只是基础的上层建筑(当然他也从没有忽视过政治的应有作用),所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当然只能是首先分析和研究基础,只要基础首先得到了科学地阐明,政治也就比较容易地得到说明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最初计划是要写六本书的,根据我的理解,《资本论》只是六本书的前一部分,他还没有来得及用专著论述资本主义的政治就逝世了(参见《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注4》)。第三、《资本论》诞生时资本主义的政治或上层建筑,已经成为了生产力的桎梏,所以为了说明它应该被革除的合理性,也只能首先通过对于经济的研究中得到解释。并且在当时的条件下,对政治的研究结论也只能用“经济的语言”暗示,如“资本主义的丧钟被敲响了”,就是这样的例子。第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条,马克思是无产阶级的导师,他绝对不会也没有在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时,着力研究资本主义政治的作用去为资本主义的苟延残喘服务。因为那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事情。恰好相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只给无产阶级提供思想武器,并积极组织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去消灭资产阶级国家。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所致。
所以,马克思不是己经明确地给政治经济学了科学的定义了吗?因此政治经济学并不是只“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
坚持“研究生产关系”是政治经济学的对象的人们可能还有一个借以坚持己成“定论”的研究对象,那就是斯大林在提出他的定义时说过的,恩格斯的那个著名定义。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定义是:“政治经济学从最广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说得多明白啊,他的定义不但是广义的,而且是最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啊!也就是说,恩格斯的政治经济学定义是本来意义上的,即撇开了阶级社会这一前提的定义。而且说的是“生产”和“交换”而不是“生产关系”。因为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体系中,生产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因而它又包涵着两个方面:①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②人类自身的生产。因此这“社会生产”也就自然而然地包涵着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交换也同样包涵着两个方面:①人类同自然界的交换(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和②人们之间物质资料的交换。所以恩格斯《反杜林论》的《政治经济学》编,并没有只研究“生产关系”,而是用了二、三、四节研究“暴力论”,在第三节以后才转入了对于经济关系(并不只是生产关系)的研究。因此把恩格斯的定义与论述联系在一起学习,就会发现只将生产关系当作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多么不合适。
也许还会有人问,共产主义社会里还会有“政治”和“交换”吗?回答是肯定的。关于政治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存在,因为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只是政治斗争没有了,政治工作将更有效地进行。因为共产主义社会决不会是一盘散沙,而是组织得非常好的和谐体。而关于交换,到共产主义社会时,只存在于个人与自然之间和社会之间,一方面人们为社会忘我劳动,即生产活动或人类同自然界的交换;另一方面社会按需要分配给人们以足够的生活资料。因此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政治才会成为真正的“政治”,交换也才会成为名副其实的“交换”。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为这“最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去过分地耗费精力。因为正像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和发展一样,“最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只不过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继续和发展。
斯大林从恩格斯的定义里引伸出的“新定义”,第一是忽略了“最广义”这个前提,第二是不全懂什么是“生产”,因而把“交换”也塞进了他的“生产关系”中。在斯大林及其以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著作中,研究者们虽然说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生产关系”,但他们也都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与经济的关系,这正好是对自己观点的否定。
就是西方的政治经济学或理论经济学著作,也把政府作用、政策作用和各种思想“倾向”与经济运行联系在一起研究,并没有只研究经济关系。如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萨谬尔森《经济学》等等。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是经济方面而不是‘生产关系’方面——引者注),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但是问题只要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利用了。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这的确也引起过惊人的混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479页)
导师是根据他们那时的情况说的,所以他们也许并没有想到,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那时的“过分地看重经济方面”在当代又引起了多么惊人的混乱!而且达到了不可思义的地步:政治经济学成了“研究生产关系的科学”,“生产关系”包括了一切。因而这样的混乱又是多么可怜的混乱啊!
我们还不应该从这样的混乱中走出来么?
所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不但必须着重研究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发现其规律,而且还一定要研究政治结构、政治工作和政治斗争的矛盾运动并发现其规律,还要将这两个系列的研究最终统一起来,即研究经济与政治之间的矛盾运动,揭示其规律性,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而不要偏重于某一系列的研究而忽视或忘记另一系列的规律和作用。
(2)、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根据第四节的论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就是研究社会主义社会里的经济关系(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即社会主义生产是怎样在(车间、工厂、条条、块块、地方、中央)经济结构中,在由以决定的政治关系(无产阶级政党、政权机构、政治工作和政治斗争)的反作用下,循着自然规律与历史规律自觉发展的。
因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无产阶级在自觉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历史进程中,为逐步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并最终消灭一切阶级而斗争的思想武器。或者说,是无产阶级确定经济发展方向、战略和制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决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策略、法律法令的理论依据。
根据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发现的“政治”——无产阶级专政——与“经济”——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下的机器大生产,即发达的现代化的“产品生产、劳动券交换、按劳分配、合理消费”——之间的关系,从中得出科学结论,以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共产主义前进,并最终取得彻底胜利。
但是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却还没有遇到这样的对象,而遇上的只是一种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与集体占有(目前又有了个人占有——1996年9月9日注)并存下的“商品生产、货币交换、借助于货币工资的按劳分配及消费”,这样一种“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毛泽东语)的经济关系,以及与这种经济关系相适应的人民主专政的政治关系。所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迫切、最近的任务,就是要对这种“特种商品生产”的经济关系以及由这种经济关系决定的政治关系即人民主专政的研究,去得出正确的结论,指导和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早日完成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任务。
这并不是我最先发现的。苏联的经济学家列昂节夫在一九三五年就已隐约发现了这一问题。列昂节夫说:“当社会主义已获得伟大胜利时,已经明显看出,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及研究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经济结构,是有何等伟大的实际意义。”(列昂节夫《政治经济学》三联书店第三版第13页) 我国一个叫林子力的人也发现并指出了这个问题(见《红旗》杂志1979年第12期9页和13页)。
(3)、建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体系
既然我们还没有达到建成的社会主义阶段,那末我们就应当建立研究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从事的“特种商品经济”时期的政治经济学体系。这是因为,第一、由于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还是建设中的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第二、由于现阶段的经济既要遵循比例和计划规律,又要遵循价值规律。因此我们必须用马克思的辩证法去研究现阶段的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之间的关系,研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关系,使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政治促进下尽可能地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规律发展。第三、由于现代的大多数经济学家们还没有明确提到还会有一种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因而也还没有完全弄清楚这个时期的经济运动规律和政治运动规律。
所以这个政治经济学体系必须而且必然会建立起来。它应当这样分篇:①、重新认真学习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基本知识,弄清楚“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以及“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等等这些基本概念的真实含义;②、弄清楚为什么要进行“特种商品生产”及货币交换,怎样变“特种商品生产”为产品生产,消灭货币;③、研究按比例有计划的产品生产的规律与价值规律的关系,即研究看来完全相反的规律怎么能和怎么样统一于“特种商品生产”:经济的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也就是研究“商品”、“货币”等基本范畴的特殊性,和生产在现行的经济结构或体制下是如何进行的,研究“特种商品生产”的总过程、流通的总过程、以及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的比例关系;④、研究由以上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即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作用、区别与联系,研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如何为特种商品生产服务和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体;⑤、探讨和预测社会主社会建成以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以及经济与政治的关系。
这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们应团结一致完成她。
(4)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总的方法就是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去分析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政治。即用包罗万象的发展学说去看待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去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
人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分为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二者是有机的统一。这里我只着重它的研究方法,因为经济学界普遍重视的是叙述方法,似乎研究方法是已经解决了的问题。
殊不知,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与政治,和研究当代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政治,它们之间还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条件或具体情况。而不顾历史条件或具体情况,则是违反马克思关于“具体的分析具体情况”这一辩证法精髓的。
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是有特定历史条件的。那就是,①、在马克思之前,还没有一本真正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著作,所以他不得不在批判前人结论的基础上,从对“具体”的研究批判中抽象出科学的一般;②、马克思的《资本论》产生于资本主义经济成熟以后而不是在它成熟以前,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的经济与政治范畴已经基本上完整地体现在社会生活之中了。马克思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中说:“最一般的抽象总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共有,为一切所共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2卷第107页) 这也就是说,马克思“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方法是在研究成熟了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与政治中产生的。
研究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历史条件,我认为须将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倒过来”,即从“抽象到具体”。这个倒过来不是物质和精神的倒过来,不是存在与意识的倒过来,而只是研究“方法”的“倒过来”。这不是违反辩证法,而正好是符合唯物主义辩证逻辑的方法。
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我这里的“倒过来”,即从抽象到具体的“抽象”,是马克思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具体中抽象出来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即科学地“抽象”。是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与未来的共产主义革命和共产主义建设中必须贯彻落实的基本原则。于光远同志说:“关于社会主义,每句话,马克思都不是随便写的,而是花费了很大心思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二》第88页) 导师列宁说的好:“社会主义的导师们之所以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要有一整个过渡时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强调新社会诞生的那种‘长久阵痛’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并且这种新社会仍然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只有经过一些想建立某种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尚不完善的尝试,这种抽象的东西才会在实际生活中体现出来。”(《列宁选集》1972年版第四卷第510页)因此我们要完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任务,就必须根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具体实际,研究如何才能科学地把马克思社会主义的抽象原则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特别是在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时,更需要“从抽象到具体”。因为我们的生产尽管是“特种商品生产”,毕竟也还是商品生产。所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得出来的关于商品经济的抽象原则如:商品、货币、劳动、价值与剩余价值以及利润等等范畴与运行规律,也适用于“特种商品生产”。因此这里的“从抽象到具体”,就是要求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去研究那些范畴和规律在社会主义原则下的表现形式,或者如何在比例与计划规律下,充分利用商品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价值规律、市场规律以及生产的总过程、流通的总过程等一般概念,为发展生产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产品经济服务。
有人可能会不赞成我的方法,而一定要教条式的按马克思“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假定他们也能以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从事研究,但结果也不过是把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抽象原则证明一番,最多只可能在叙述上更完备一些。因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原则,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的批判中,用严密地逻辑推理得出的抽象原则。因此他们“更完备一些”的叙述在现阶段也还难以形成。因为用“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只能等待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成熟以后。而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与由以决定的政治范畴还正在发展和形成之中。所以,还没有可供他们“抽象”的“具体”。因而他们的方法并不会有益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事业。
社会主义在前进中,它不能等。所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应当用“从抽象到具体” 的研究方法,努力进行艰苦地理论研究和周密细致地调查总结,在研究中发现前进中的会主义经济运动与政治运动的必然规律,在调查总结中修正研究出的理论,以指导社会主义事业高速发展。也就是说,革命的科学的理论要先行一步,而不能跟在实践的后边。对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来说,事后的即便是“十分完备的理论体系”,也难以同事前的只是“近似正确的理论片断”的作用相比拟。“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列宁语),是不说自明的。
这就是说,我说的“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不是没有根据的。第一、我们有马克思的革命辩证法这一锐利的思想武器;第二、马克思已经用科学的研究发现了社会主义的一般的抽象原则;第三、有物质基础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前进中;第四、有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治的统帅和保障。所以,我们是完全可以而且必需运用唯物辩证法,运用马克思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去分析和研究实践中的经济运动与由以决定的政治运动及其相互关系的。我这里说的以马克思的抽象原则去分析和研究现实,决不意为着让人们用抽象原则去硬套现实,而是用辩证法分析现实是否符合原则的含义,研究原则是否真正符合实践的要求,从中发现实际(具体)的不足或原则(抽象)的不足。即在“倒过来”的同时,用从“抽象到具体”和“从具体到抽象”相结合的方法,反复研究,以得出正确结论,使社会主义经济在无产阶级政治的统帅和保障下得到科学、快速、健康发展,使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
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叙述方法当然还是层层深入地《资本论》方法,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学尽早地从“片断”到构成科学体系,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建成共产主义的思想武器。
王发昌
1980年2月草于芜湖
1983年12月8日第二次修改于芜湖
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18日于故乡录入微机
2009年初至7月9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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