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意 导 言
美国宪法以来的资本主义宪法创造了一个自由神话,但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检视下,这只是一种掩盖阶级本质的形式宪法。当下日益分裂、矛盾的世界,呼唤着马克思主义作为知识渊源的回归。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教师马克·哥德尼撰写了本文,重提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思想成果——实质宪法,梳理了这一概念自拉塞尔至法律制度主义的学术渊源,并用四因说分析了实质宪法的构成,提出宪法学研究的真正挑战在于理解物质性。
马克思主义宪法观的复兴
作者:Marco Goldoni
编译:唐亦文
在法律形式论坛(Legal Form)之前发布的几篇文章中,罗伯·亨特(Rob Hunter)提醒了我们马克思主义的公法研究路径的重要性和适合性。亨特的提示不能更加及时:即使在经济和金融危机之后,尽管马克思主义至少在特定法学领域(如国际法)[1]内作为一种相关的知识渊源(intellectual source)回归,在宪法学研究中,至今仍未出现马克思主义的复兴。对这一现象(尽管有可能并不是唯一的现象)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最为知名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研究成果所遭受的污名化(discredit)和几乎完全的遗弃(obliteration):拉塞尔(Ferdinand Lassalle)提出的实质宪法概念[2]。众所周知,在几个著名的会议中,拉塞尔公开指责自由宪法作为掩盖潜在阶级模式和生产关系的形式主义。“真正的宪法”,拉塞尔认为,与虚伪、欺骗性的形式宪法对立。他的实质宪法的版本基本是对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重述。他认为,制宪的政治品格免于偶然性(contingency),而与必然性相连结。宪法的基础,必须建立在“特定社会中社会力量永远且唯有真实有效的关系”之上[3]。拉塞尔理论的主要局限在于,他将社会的真正的宪法(实质宪法)与形式的(并且神话式的)法律宪法截然分开。法律维度不发挥任何的宪法功能。

商务印书馆两次出版的查尔斯·比尔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
使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宪法理论的另一次有影响力(并且更富成果)的尝试,是查尔斯·比尔德(Charles Beard)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The Economic Foundations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4]。比尔德的分析聚焦于“国父”们的个人和阶级利益,分析表明,与《联邦党人文集》第一篇的陈述相反,美国宪法的构建者们并不是在创造自治领域或政治科学。相反,他们将特定具体的利益嵌入日后世界上最死板的宪法性文件中去。这些批评有弥足珍贵之处。尤其是这一观点,即不考虑必然相关的政治经济状况,不可能理解宪法秩序。然而,这一类分析的局限性在后代的宪法研究者那里也变得明显起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且都与对社会形成及其与法律秩序的关系的还原性理解有关。第一,拉塞尔和比尔德等作家将宪法秩序描绘为受政治经济力量和动态决定的上层建筑,进而错误理解了法律的角色。简而言之,他们把宪法秩序与政治经济的关系看作单向度的。第二,这样原始的经济决定论带来了巨大的代价,因为它不鼓励对生产力组成状况的分析,进而使得个体与集体的力量(agency)晦涩不清[5]。
鉴于这些思考,自然可以理解为何实质宪法的概念始终没有成为宪法学讨论的中心。另一个关于实质宪法的有细微差别且更加法理(而非唯物)的概念由第一波法律制度主义者(legal institutionalists)提出,尤其出现在鲁道夫·斯门德(Rudolf Smend)、赫尔曼·海勒(Herman Heller)、科斯坦提诺·莫塔第(Costantino Mortati)的著作中。在这里,实质宪法作为一个功能出现,服务于通过宪法秩序整合社会的目标。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主流的宪政主义(mainstream constitutionalism)所遗忘[6],但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依旧能从这一传统中学到重要的一课:宪法秩序应当与社会制度一起研究。然而,这也有至少两处局限:第一,是许多人在绝对的二元主义方法中展现出的对事实与规范的分割;第二,是对宪法秩序政治、整合功能的自主性的过度信任。换句话说,他们描述的宪法秩序的形成,忽视了社会内部的分歧,而过于轻率地接受了宪法的功能在于构筑社会的观念。为避免任何的误解,后一点并不是错误的看法,而只是对于准确的宪法理论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不够充分。
这些传统的基本问题在于它们倾向于轻视宪法秩序的物质性。尽管两种传统都能给我们提供对于宪法学研究的有益见解,但它们需要来自唯物主义视角的更新。就像最近宪法律的社会学重建一样[7],实质宪法的主题——相较于自由主义的经典版本——应当定位于与社会秩序形成的内在关联。这意味着,宪法秩序如同其他重要的社会因素一样,都是社会形成的构成因素。这也反过来表明,宪法秩序并不是潜在社会进程的外部化,或者被强加在社会之上的外部工具。研究实质宪法,必须认识到,宪法秩序深植于社矛盾且必然片面的社会的自我描述之中。

但是宪法秩序的物质性如何研究?在现代法律秩序的语境下,实质宪法由四个构成要件组成,或者宽松地用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归纳,即四因[8]。实质宪法的形成必然同政治、法律统一体的产生一起发生,后者即作为形式因。在这一方面,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的贡献仍然重要[9]。法律秩序与政治秩序都与具体的时空维度相连结。在资本主义秩序中,这一维度的支配形式一直由国家和帝国(states and empires)形塑。然而在概念上,这一形式并没有绝对的东西。实际上,正如欧盟创造出的奇特的法律空间一样,在超民族国家层面上,可以找到其他类型的时空维度。
第二个要素是对于构筑社会关系至关重要的社会和法律制度。这些制度的经典例子有金钱、家庭、公私财产。注意许多这些制度常被视作归属于私法,但它们对实质宪法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不可否认。
第三个要素是实质宪法的主体(或承载者(bearers))。这是唯物主义分析的关键要素:尽管结构显然被视作至关重要的,行动者(agency)在实质宪法的形成发展中也同样重要。[10]这一要素属于实质宪法的政治维度,因为行动者依赖于集体主体性(group subjectivities)的决心。尽管在标准的论述中,政治系统通常被认为是动力的主要来源,但宪法分析不能将自身局限于这一维度,根据特定的语境,它也需要将分析对象拓展至其他主体(如工会和社会运动)。

最后,第四个要素是目的因:每一个实质宪法都是围绕特定基本目标的社会、政治力量的浓缩。由于这一选择必然包含一定程度的政治随意性(political arbitrariness),因此这是实质宪法另一个主观的层面。与自由主义宪法学者的经典重构不同,基于同意与中立,这个第四个要素显示了宪法秩序“也同样是阶级冲突背景下国家目标的表达” [11]。同时,由于需要花费巨大的努力且结果又常常饱受争议,设定基本的政治目的实际上代价巨大。然而,使用不合格的统治权概念(unqualified idea of hegemony)来描述这一进程必须谨慎。政治体制及其主要角色的形成,穿插着这些目标的抉择。但正是围绕着这些目标的抉择及其阻力的冲突,集体主体形成了它们的政治认同(political identity)[12]。
至此,必须做出一个说明。实质宪法的形成基本上是一系列复杂而显著的活动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轻视形式宪法。虽然实质宪法给予形式的法律秩序以生命,但必须注意到,这两个层面(实质和形式)并不总是对立的;相反,它们处于一体的关系,通过考察形式宪法,如宪法性规范和惯例,也许能发现整个宪法秩序中的特定方面。但不研究实质宪法,不可能理解宪法秩序。宪法学理论家们真正的挑战,在于理解物质性的本质。
[1] See, e.g., China Miéville, Between Equal Rights. A Marxist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Law (London: Pluto Press, 2004).
[2] Ferdinand Lassalle, Über Verfassungswesen [1862] (all quotes are from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available at: https://www.marxists.org/history/etol/newspape/fi/vol03/no01/lassalle.htm).
[3] Ibid.
[4] Charles Beard, An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Dover, 2015 [1913]).
[5] In the case of Beard, for example, this blindness impeded a proper analysis of the role of slavery in the formation of the US constitution.
[6] For a laudable exception, see David Dyzenhaus, Legality and Legitimacy: Carl Schmitt, Hans Kelsen, and Hermann Heller in Weima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7] See, e.g., Chris Thornhill, A Sociology of Constitu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8] I expand the analysis of these four elements with Mike Wilkinson in “The Material Constitution” Modern Law Review (2018, forthcoming).
[9] See especially Nicos Poulantzas, State, Power, Socialism (London: Verso, 2014 [1978]), 11-44.
[10] For a classic statement of the importance of autonomous agency, see Mario Tronti, Operai e capitale, DeriveApprodi (Roma: Biblioteca dell’operaismo, 2006 [1966]).
[11] Rob Hunter, “Constitutionalism: Appearance, Form, and Content”, available at: https://legalform.blog/2017/12/03/constitutionalismappearance-form-and-content-rob-hunter/.
[12] See James C. Scott, Domination and the Arts of Resista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0).
”
编译文章:
Marco Goldoni: Introduction to the Material Constitution: Traditions and Constitutive Elements, Legal Form, February 9, 2018.
网络链接:
https://legalform.blog/2018/02/09/introduction-to-the-material-constitution-traditions-and-constitutive-elements-marco-goldo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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