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评新三十六条
格尔木之鹰
(一)
甘帮资本打先锋,三十六条亡大公。
产业悉皆私有化,国强梦死水流东。
带头宪法相违背,从此主人真架空。
精英如何尽误国?是因路线反工农。
(二)
越改江山越远红,资修复辟把坚攻。
栋梁产业化私有,血脉无源死大同。
精英人奸风浪起,天摇地动国基松。
不追违宪究其责,共产政权难善终。
2010-06-12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heji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