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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的悲歌,“芳华”的绝唱——评小说《芳华》

范仄 · 2018-01-10 · 来源:南水兮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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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被阉割掉政治德性,留下社会德性这个身子,在小说中成为刘峰,终于在大声叫好的人群那里成了一剂良药——一个精致而高级的人血馒头,使一代人的岁月在他们的心中成为“芳华”,再也不用醒来的“芳华”

  说明:这篇稿子昨天写完,觉得不够细腻,没打算发出来,准备永久冷藏。今天笔记本电脑崩盘,什么都做不了,就用平板电脑对这篇文章做些修改,放到公号中,供有心人参考。

  一、因为“好人”,一生成“芳华”

  二、幸好最后的笔触是温馨的

  红色危楼:泥腿子的好运长不了

  四、平民的政治德性从天上来?

  既拒绝崇高又拒绝庸俗如何怀念好人

  六、看似一个亮色的结尾

  一、因为“好人”,一生成“芳华”

  1月7日凌晨一点,我在微信朋友圈写道:

  “我读完小说《芳华》前二章和最后一章,读最后一章时眼泪都出来了。作者虽然以‘我’的小女人心态,有点自损,有点高高在上,有点玩世不恭,嘲讽刘峰这个好人,但对‘好人’刘峰的命运的那份痛,那份情,是真真切切的刻骨铭心。

  小说似乎就是讲述‘好人’从文革末期到21世纪头十年之间的命运,从文革末期的全军标兵到21世纪不被尊重不被需要的命运。一生厄运不断,但‘好人’刘峰无怨无悔,临死前还细心想着别人。也因此,小说标题‘芳华’只有一个解释:因为有‘好人’刘锋的陪伴,无论怎样的一生都会成为‘芳华’。

  ‘好人’迭遭厄运,在历史变迁中‘好人’没得到应有尊重,作者采用近乎黑色、调侃的笔调来叙述。但无论怎么黑色和调侃,全是‘我’的主观臆测,而从未从‘好人’刘峰的角度来一丁点‘黑色’和调侃;如果抛开‘我’的主观臆测内容,刘锋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好人’,而‘我’几乎只是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至少在我读的三章中是如此,正因为如此,对‘好人’的那份痛,那份情更加真真切切,更加刻骨铭心。作者为什么采取这样的表现手法,从这三章中难窥根由,但应该表达了作者对‘好人’与社会之间必然的和偶然的深层冲突的无奈和隐痛。因为‘好人’,一生成‘芳华’。”

  躺下以后,这三章中的人物和情节反复在脑海中翻腾,思绪不断翩飞,又爬起来将思绪片段记录在手机中。不久就累计数条,决定第二天把这短评写成一篇短文。在写作过程中,这一短评的某些观点发生严重变异。

  二、幸好最后的笔触是温馨的

  我已经很久没有阅读新出的文学作品。这次也只是阅读小说《芳华》的前两章和最后一章。这无疑是把中间的东西过滤。阅读中的过滤有时是必要的,正如饮食,正如多年前在《疯狂或者毁灭——我读凡高》一文中我写道:

  “我更愿意从文字里去了解凡高。特别是他人的文字,至少有某种过滤和变形,多一点间接、亮色和冷静,好象加一层保护膜,能够有某种程度的深切的感受,又不受破坏性冲击。”

  鲁迅曾说他遵命给每篇小说一个光明的结尾。八十年代以来文学观念似乎越来越倾向认为这是肤浅的处理方式,文学创作和影视作品似乎都恨不得在结尾让所有的好人死去,或者都是悲惨的结局,以为这样才是深刻地揭示真实。这样,显然忘了是写给活着的人看的,是为了让人更好地活下去。人活下去就得有亮色的底子。这很考验作者内心的力量,无论厄运如何,都能转出希望。

  在前两章中,刘峰的命运是向上的,成为全军学雷锋标兵,去北京参加会议;命运继续向上,所有队友不再对刘峰白眼。根据小说情节,刘峰后面的命运应是一路向下,直到2015年患癌去世。阅读中,我已经把命运一路向下的过程过滤。从这三章可以看出作者应有能力把这一逐步向下的过程缓缓地刻画出来。

  我读《红楼梦》,每次读不了几回,就有这样的体会。《红楼梦》让人们就那么无奈地看着各种美渐渐地渐渐地消亡。这些各种美在顾城那里有一个统一的名称——女儿性。鲁迅指出:“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红楼梦》是我见过的把这一毁灭过程不露痕迹漫不经心展现出来最彻底的一部悲剧。阅读者如果对这样一种不露痕迹的毁灭过程具有足够真切的感受能力,其阅读过程必是撕心裂肺的。

  作者的笔调是残酷的,但也是温馨的。《芳华》的结尾也是好人死去,但幸好最后的笔触是温馨的。

  三、红色危楼:泥腿子的好运长不了

  小说没有采用阶级叙事,但保留着鲜明的阶级结构,甚至运用充满喻意的情节暗示阶级意涵。刘峰作为“好人”都给予阶级根源的暗示。

  “我”,“反动文人”的女儿,充满小女人的心态,充满小资的观念和情怀。“我”在下面这段关于人性的思考,成为“我”自始至终猜疑刘峰做“好人”的动机的总方法论。其实在这种人性观面前,雷锋是不可思议的,刘峰是不可思议的,“好人”是不可思议的。这也成为对“我”的叙事与对刘峰的叙事相互倾轧的总根源。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儿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比如找个像何小嫚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类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五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等待才算等来答复。”

  空军首长的女儿郝淑雯,最后一个收回对刘峰的白眼。她骑车不知如何下车,需要刘锋扶着才能下来。也就从这时她收回白眼。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充满丰富的喻意——没有劳动者(“老乡”)和“好人”(刘峰)的“扶住”,政治精英和统治者就会登上停不下来的车,直到车毁人亡。他们只有在意识到危急需要劳动者和“好人”的“扶住”时,才会给予些许尊重。军头及其子女在中国1949年至2015年的历史中一直具有特殊的含义:经过28年的武装革命,他们成为庞大而有实力的勋贵,构成这一时期的政治精英的主体、核心或幕后。最后将文革主要领导者送入监狱,主体力量也是这些军头。这种含义一直发展到今天的“红色基因”。换言之,所谓的“红色基因”也就是“军头基因”。这个细节暗示着没有人民支持的军头就会像郝淑雯一样从车上摔下来。

  “我们中的郝淑雯是最后一个对刘峰收起白眼的。郝淑雯是那个把我们集体平均体重提高的丰满女兵,一米六九,还没碰到她就能感到她青春体温的冲击波。她是一个空军首长的女儿,父亲手下一个师的高射炮兵。郝淑雯活着的每天都要有人帮忙,骑车上街不会下车,就临时叫住一个过路人帮她扶住车后架:‘哎,老乡!扶一下嘛!’男老乡们当然都会奋不顾身冲上去扶这个美色扑人的女兵。扶完还意犹未尽,巴不得扶两下、三下。自从来了个谁的忙都帮的刘峰,郝淑雯便每天‘刘峰’不离口。”

  雷锋1962年去世,刘峰应是雷锋去世前几年出生,反动文人子女“我”则可能是在雷锋去世那年出生。我们不妨把刘峰视为雷锋的重生或转世。作者给小说主人公取名为“刘峰”,也是谐音法,“刘峰”对“雷锋”的谐音。可以说小说将的是假如雷锋活到2015年,文革结束以后他的人生会怎样。但视角却是“反动文人”的女儿。

  刘峰来自穷苦人家(“可惜当年早早辍学,到剧团翻跟头混饱肚子,没受啥教育。”),具有人民子弟兵的优良传统。这两点和雷锋具有直接的共性。小说描述刘峰用大水桶给“括弧”一家送水。这是中国百姓最熟悉的人民子弟兵的优良传统。但这里也与革命年代有根本差异,即部队用自来水免费,老百姓用自来水要购买,连“孤苦残疾的老百姓”“括弧”也要排队买水。

  “看到一个挑着俩大水桶的人,此人便是刘峰。水桶是为隔壁巷子里一个男孩儿担的,男孩儿十七岁,没有父母,巷子里的孩子们叫他‘括弧’,因为他那双腿站成立正就是一对完好的括弧。孩子们说,要是玩球,可以把括弧的两条腿当球门,球踢过去都不会擦着‘门框’……每天傍晚,巷口的自来水龙头开锁售水,全巷子居民都到巷口排队买水。……刘峰每天从我们院子里挑两担水赠送给括弧,领导问起来,刘峰说咱军队的自来水反正免费嘛。领导想想,觉得没错,子弟兵从吃的到穿的都是老百姓白给的,子弟兵请客送老百姓两桶水还请不起?漫说括弧这样孤苦残疾的老百姓。”

  小说开头反复渲染他们所住的红楼是一座危楼,全凭来自穷苦人家的“好人”——能工巧匠刘峰的细心呵呼,大家才能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成长空间。这应该是暗喻文革末期的中国社会是一座红色危楼,也暗喻文革社会与劳穷苦人家的关系,即文革社会的安危系于穷苦子弟的维护。它也应该表达了(反动)文人子女“我”的认知,即一座社会的安危系于穷苦子弟是不安全的,或者穷苦子弟即将难以自保,安危系于穷苦子弟的社会也就成为一座危楼。当然,也许更多是表达作者对不同阶层的人平等共处同一社会空间的不信任。小说反复渲染,用上标志性的“红”字命名,肯定是为着某种寓意的。

  “刘峰有瓦匠木匠手艺,把一座三层的危楼当成个巨大的裂缝鸡蛋一样小心捧着,让我们在‘钉子户’概念诞生之前无意间做了钉子户。我们无忧无虑地住在危楼里,一住十多年,只是在红楼的腐朽加剧、颓塌提速时异口同声呼喊:‘谁去找刘峰?’那种颓塌的突然提速往往表现为某一面墙一夜间龟裂,或芭蕉扇大小的石灰没来由地从天花板脱落,碰到这种时候,我们就这一个好法子:‘找刘峰!’”

  这座危楼也许就是暗喻“好人”刘峰的命运的起点:文革即将结束,泥腿子的好运长不了。

  四、平民的政治德性从天上来?

  为什么泥腿子的好运长不了?

  “那时他最得意,最红,年年当标兵,全军区的宠儿,连军区首长来审查节目,都要先跟刘峰握握手,说:‘小刘啊,这帮唱唱跳跳的小鬼不好管,好好给他们带头!’但他从那时就明白那都不是看家本领,自己终将无为无成,因而谦卑。他被我们每个人麻烦,还找来‘括弧’那样的残废孩子麻烦他自己,时刻准备着帮我们的大忙小忙,琐碎到被絮里捞针的忙,他都那么当真地帮,我们麻烦他就是需要他,被人需要着是他最好的感觉,使他发现自我价值,让他抖擞起活着的精神。他最早那毫无来由的自卑,终于露出了根。不能不说是一种英明吧?在他二十岁的照片上,眼中的深明大义正源于此。”

  在这一篇小说中,劳动者的社会德性与政治领导所需要的政治德性,是非此即彼的关系。

  其实,“雷锋精神”是政治德性与社会德性的统一: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雷锋在这篇小说中转世为刘峰,社会德性与政治德性完全分离。这在某种意义上重新把平民的政治德性问题提出来,因为在这篇小说中,在“我”的视野中,政治德性的缺失,不仅是刘峰做“好人”的主要原因,而且是刘峰命运一路下行的主要原因。

  这似乎是一个两千年的世界难题。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历史书和政治书几乎都会涉及这个世界难题:平民的崛起是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标志之一。没有平民的崛起,就没有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只要有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就会不时有平民在政治中崛起。然而平民的政治德性又常常败坏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甚至败坏政治本身,把政治引向君主政体和帝国政体,甚至引向暴政。因此每次斗争最后由贵族获得完胜,恢复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这是古雅典和古罗马共和时期历史书和政治书常见主题之一。

  尽管罗马共和结束之后西方进入长达一千七八百年的帝国政体和君主政体时期,马基雅维利在《论李维罗马史》一书中仍然如此憧憬,而将《君主论》完全地不相干地分开写,然而在《佛罗伦萨史》一书中他发现在平民和贵族的政治斗争中,每次都是平民完胜贵族,似乎平民的胜利已成趋势,以至于一直用德性和命运讨论政治的马基雅维利引入“时代”概念,一个比“命运”更具揭示性更具具体性的概念。他感觉到不只是“命运”而更是“时代”的变化,但如何揭示“时代”仍处懵懂之中,不得不将“命运”和“时代”两个概念混用。在平民政治德性缺如的情况下,这一时代趋势让马基雅维利更加无奈和无助,比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意大利统一还无奈。

  马基雅维利最后生涯平添的对“时代”的无奈,似乎不被后来研究者注意,但时代的变化如火如荼发生。从古希腊古罗马到马基雅维利时代的平民,都是指有产平民或者新兴有产平民。两百年后他们以资产阶级形式走上政治舞台中心。再过一百年,另一种时代似乎到来,即无产平民要登上历史舞台和政治舞台,并诞生不信邪的马克思主义,不仅相信无产平民一定要登上政治舞台,而且相信通过组织和教育,无产平民作为一个阶级同样可以具有优良的政治德性。

  经过十月革命和中国新民主义革命,大量无产平民作为革命者登上政治舞台,然而瞬间成为勋贵,成为官僚主义和走资主义的俘虏。在中国,1958-1959年成为第一个官僚主义化高峰,瞒上欺下,好大喜功,首先把反右扩大化,接着把多快好省的大跃进异化为单纯的“多快”的大跃进,成为三年饥荒时期饿死人数急剧攀升主要的主观原因。1966年前后成为第二个官僚主义化高峰,在社会矛盾面前,这些勋贵集团开始把镇压矛头对准群众,开始从官僚主义化相走资主义化转变。

  毛泽东发动对当权派进行斗批改的文革,刘邓主持的第一阶段把矛头对准早已不成气候的黑五类、起来斗批改当权派的造反群众和知识分子,将前些年积蓄起来的社会矛盾瞬间转化为普遍性怨恨和愤怒,成为社会动乱的主观根源。勋贵子女们为了保爹保妈,不仅喊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出身论”,而且大打出手,以毛泽东和文革的名义组织跟随者直接执行勋贵集团转移斗批改对象的任务。因此后来有些研究者把红卫兵区分为反对文革的和支持文革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坚守斗批改当权派这一任务。据有分类研究,坚守斗批改当权派这一任务的造反派组织一直是少数,并很少斗批过知识分子。不少当权派被打倒,其实是他们在社会暴风雨来临之后相互倾轧的结果。打倒并未实现斗批改的目标。

  毛开始建设无产平民政体,吸收大量工人农民以工人农民身份进入上到中央下到基层的各级政府当任领导;在废除高考制度以阻挡家庭传承的同时,直接从工人农民子弟中推选上大学,大办五花八门的学校,从教育角度解决无产平民的政治德性问题。西方有产平民以资产阶级形式走上政治舞台,通过将近两百年的被反抗,直到20世纪中叶才从血腥镇压和野蛮殖民的经常性状态中初步走出来。中国第一个真正的无产平民政体,在文革时期只持续数年,就在军头(勋贵主体)支持的政变下被推翻,进入各级政府的工人农民入狱的入狱,清退的被清退。

  首先是所谓的拨乱反正,被打倒的勋贵们携带被边缘化的知识精英群体重新回到政治舞台中心,重建贵族式共和政体,并以激励名义在经济组织中不断扩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权,培育和寻找支持这一政体的经济精英。这种不断扩大的经营权很快突破原有经济组织的限制,形成原有经济组织以外的完全由经营者拥有和主导的私有经济;随着私有经济的壮大,他们再反过吞并和改造原有的已变质的经济组织,直到新经济精英完全壮大,乃至挑战由勋贵及其携带上台的知识精英组成的贵族式共和政体。这时,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成为新贵族式共和政体的核心,知识精英在这一政体中进一步边缘化,并不得不分化,分别投靠经济精英和政治精英,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话语权,开始借重无产平民的力量,“新左派”从知识精英群体中产生。

  发展到2015年,即刘峰去世那一年,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不信的“邪”成为普遍的观念——有产平民已经作为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终结古希腊罗马时期到马基雅维利时期对有产平民政治德性的担扰,尽管偶尔还会嘲笑像特朗普这样的资产阶级分子的政治德性,但无产平民不可能拥有适合政治领导的政治德性这一观念在中国开始深入人心。当年勋贵子女们的“出身论”已经演变为今天的“红色基因论”。在无产平民不可能拥有适合政治领导的政治德性这个观念在中国深入人心的同时,另外一个观念——无产平民偶尔的政治崛起总会被资产贵族彻底打败——也深入人心,就像前三十年向后三十年转变被认为是不可逆转的必然一样,历史在这一刻终结。在资产阶级成为贵族以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马基雅维利《论李维罗马史》时期平民的政治崛起总被贵族彻底打败的观念完全复活,而《佛罗伦萨史》中贵族的政治崛起总会被平民彻底打败的观念会不会再次复活?如果再次复活,无产平民的政治德性将如何获得?现在的人们恐怕还来不及面对这一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中,《芳华》便成为无产平民社会德性的挽歌。这部小说无意中告诉我们,失去政治德性支持的无产平民的社会德性,其命运必然是下行的,直至进入死地。这在社会现实中相应的是雷锋及其精神被污蔑、被诽谤。无产平民社会德性命运的下行,往往意味着武训和乡贤社会德性的命运随着其政治德性命运的上行而上行。在大多数情形下,雷锋的命运和武训的命运是相反的。正如大资本公益刚刚出现,就着力批判草根公益,直到草根公益被改造为大资本公益的附属物和打工者。

  刘峰这个无产平民进入“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的视野,是前三十年的产物,这个(反动)文人子女还能为他们唱一曲挽歌,以哀悼因有“好人”而成就的“芳华”,而后三十年的无产平民已无机会以共同成长的形式出现在“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的视野中。

  既拒绝崇高又拒绝庸俗如何怀念好人

  红色危楼的寓意也许只有描述时代的功能,而没有表达观点的功能。“泥腿子的好运长不了”的寓意性意象,似乎决定小说的基调——在既拒绝崇高又拒绝庸俗的时代,人们该如何面对和怀念“好人”。

  “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既拒绝崇高又拒绝庸俗,在下面这一段暴露无遗:

  “下面是刘峰的原话:‘……’刘峰把一个父亲爱女儿的急切和渴望做报告一样叙述一遍。……

  刘峰对我爸的描述语调虽然乏味,还是让我鼻子酸了,能想象出一个做了好多年阶级敌人的父亲,怎样笨拙地学起庸俗的社交手段来。爸爸想送刘峰礼物,看起来是犒劳刘峰的三千里地当马帮运货的辛苦,实际上是拉拢刘峰,为了他不得意的女儿。刘峰是全军学雷锋标兵,政治光环好歹能罩着我一点儿。逆境让爸爸这样的人学庸俗,学拉拉扯扯,正是这一点让我心酸。”

  在部队大院子弟王朔——在小说中相应的角色应是空军首长的女儿郝淑雯——“躲避崇高”的时代,第一批跟随军头勋贵通过拨乱反正回到政治舞台中心的知识精英——(反动)文人王蒙,当然也是跟着“躲避崇高”。在“躲避崇高”的时代,失去政治德性相应地位的雷锋精神被尽情解构和嘲讽。中国人“躲避崇高”也即躲避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以来,资本主义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物质化,越来越庸俗,越来越没有意义,忧郁症的忧郁症、自杀的自杀、吸毒的吸毒、感官刺激的感官刺激、炫耀式消费的炫耀式消费、信教的信教,不一而足。“拒绝庸俗”的任务必须提出来。在新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占据政治舞台中心的时候,越来越被边缘化和被分化的(反动)文人子女提出“拒绝庸俗”的任务。这个任务注定是由(反动)文人子女提出来。文革社会主义,“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是不愿去的;无意义的物质化的庸俗人生,“我”这个文人子女也是不愿要的,“拒绝崇高,拒绝庸俗”便成为“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的基本选择。

  这样的基本选择,成为“好人”重新出场的特殊空间:因为有“好人”,所有人的一生成为“芳华”;但也因为有“我”这样的(反动)文人子女的存在,有其他各色人等的存在,“好人”的命运也就让人心痛,有人心痛。在作者的笔下,各色人等的存在是一种坚实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巨大存在。“我”对刘峰行为动机的主观臆测,对于“好人”刘锋来说也许只是一种无关紧要的插科打诨,而对于“我”本人来说则是一种肆无忌惮的存在,在小说中肆无忌惮到足以败坏刘锋的形象,足以成为小说的基调,让读者误以为小说是在彻底抹黑、歪曲和嘲弄刘峰的“好人”形象。但作者又以老练的笔调刻画一个从刘峰本人角度无以挑剔的完美好人,一生无怨无悔。

  “我”这个(反动)文人子女需要好人刘峰来救赎,把一段岁月转变为一段“芳华”。这也许是雷锋通过刘峰在小说中归来的惟一原因,惟一意义。在小说中,再也没有比这一点更多一点的意义。将刘峰作为“好人”这一社会德性与其相应的阶级身份及这一阶级的命运关联起来,未必是作者的自觉意识;对于作者来说,也许这只是她所经历的一个历史过程,她只是把这一历史过程叙述下来。正如多年前我在美丽的陶然亭公园租房,房东是外交部一退休干部,他曾向我控诉下放乡间的苦难,在乡村长大的我本领地回应道:不会吧,你们大知识分子下乡,老百姓肯定是把最好的东西给你们。他瞪大了眼睛,惊讶地说道:你怎么知道?于是一场控诉变成温馨的回忆,当地农民是怎么把仅存的鸡蛋给他们吃,把最厚的被子给他们盖,感叹很久没回去看老乡,有点对不住他们。我知道,他们在社会德性层面不至于连这个也否定,但在政治德性层面必定是严厉地控诉这段人生。

  这位退休干部是在我的提醒下那段岁月变成温馨回忆,变成一段“芳华”。小说《芳华》则是“我”重访即将死去的老友,但也更加残酷,因为在(反动)文人子女“我”的人性观中,刘峰当年做“好人”的行为并没有被“我”证明为“好人”,动机一直被猜疑;在“我”这里,刘峰必须用自己的一生,包括死前最后一刻的行为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

  在小说开始,“我们”对学雷锋标兵是如此地猜测:

  “我们停止给刘峰白眼,是他当选上全军学雷锋标兵的时候。当标兵本来不招人忌妒,但它的后果太好,比如入党、提干,提了干后果更好,可以谈恋爱结婚分房子生孩子。所以人人明争暗夺当标兵。入党对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兵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政治待遇,以及由那待遇生发的优越感,有些文件只有党员配听。”

  “我们”停止对刘峰白眼,也是如此地功利。但小说其实已经用刘峰遭受厄运依然是“好人”且无怨无悔直到去世这一贯穿性叙述,否定了这些动机猜疑,尽管这些猜疑披上各种外衣,包括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等等,肆无忌惮地存在。

  “在‘鸭王’吃饭的时候,小嫚告诉我,刘峰病危去医院之前,替她把大衣柜里面那根竿子换了,原先的太细,多挂几件衣服就给坠弯了。他还帮她把浴室的一块活动地砖重新砌平,说不砌早晚会绊她一跤,这年纪摔一跤老五岁。还有冰箱内的灯,一开冰箱在里面摸瞎子,那不成,他把里面的电源修好,现在冰箱里亮堂了。最后躺在病危的急救床上了,他还叮嘱,小嫚你还是把那碗扔了吧,用指甲油补的,谁知有没有毒。我问什么碗。小嫚说,一个装汤的海碗,他俩一块儿在他山东老家淘来的,碗沿的釉彩磕坏一块,小嫚不舍得扔,他住院前买了一瓶蓝色指甲油给补上了。弥留之际的破碎知觉里,他想到的事儿中,竟然还有这一个碗。小嫚笑笑,把我为她卷好的饼放到小盘里。她心里的酸胀,都在那笑里。”

  这也许是在不理解的人那里发生的关于“好人”动机的论证悖论:只有死亡,才能完成论证。有人说,好人难做,好人不被理解。对于好人刘峰来说,似乎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似乎也从未追求过被理解。但对于那些猜疑的人来说,好人只有在死亡才不被猜疑。

  “我”的肆无忌惮,在小说的叙事结构中,应已经被刘峰反证为“反动”,但“我”是不会承认的。这也是一切知识分子,包括文化左翼和小资左翼的症结所在。“我”宁愿做这样一种悖论状态的观察者、揭示者,也要以肆无忌惮的方式坚守自己的存在,运用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等等方式论证自己存在的意义。也可以把这视为(反动)文人子女“我”给无产平民政治德性提出的问题:你们的社会主义将如何处理“我”的肆无忌惮?

  也许纯属幸运,我的阅读直接跳到最后一章,也就直接从刘峰的命运下行进入另一种上行,即(反动)文人子女“我”对好人刘峰的认知进入上行轨道。虽然还保留着“我”的某种玩世不恭和拒绝崇高,但温馨的笔触越来越浓重。

  “我开着车,想到那个红色雕花的小木箱。它去除了刘峰生活生命的灰白,证明他还有那份兴致,那份闲心,给日子添点儿亮色,给他的女人添加一点儿意外。我想到四十年前,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再一想,我醒悟到,他那么高度的老花眼,一定看不清我手机小屏幕上的照片。他当时为什么不戴老花镜?他不想看清楚林丁丁吗?他难道不好奇曾经让他爱得剧痛的女子几十年后变成了什么样子?我想,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不来参加聚会,首先是参加不动——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此刻我发现自己看见的红绿灯像是掉进了水里;我哭得那么痛。刘峰对林丁丁的爱使我也多情了。”

  最后是“我”心里的“刘峰”得到“救赎”,“我”的岁月通过刘峰得到救赎,成为一段芳华。文革社会主义,是“我”不愿去的;资本主义生活,是“我”不愿要的;被阉割掉政治德性的雷锋,使一代人的岁月成为芳华,成为这一代人自己的芳华。被阉割掉政治德性的雷锋如果不存在,这一代人不知道将以什么名义带着自己的岁月死去。

  六、看似一个亮色的结尾

  鲁迅在小说《药》的结尾加一个亮丽的尾巴——“一圈红白的花”,表明革命者在继承遗志,在继续行动。

  “华大妈跟了他指头看去,眼光便到了前面的坟,这坟上草根还没有全合,露出一块一块的黄土,煞是难看。再往上仔细看时,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着那他们的眼睛都已老花多年了,但望这红白的花,却还能明白看见。花也不很多,圆圆的排成一个圈,不很精神,倒也整齐。华大妈忙看他儿子和别人的坟,却只有不怕冷的几点青。”

  鲁迅也给这些继续斗争的革命者描述一个更加艰难的环境:群众的不理解。

  “那老女人叹一口气,无精打采的收起饭菜;又迟疑了一刻,终于慢慢地走了。嘴里自言自语的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们走不上二三十步远,忽听得背后‘哑——’的一声大叫;两个人都悚然的回过头,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

  雷锋及其精神在改开年代成为不可思议的。雷锋在改革年代成为夏榆。雷锋的命运甚至未必比夏榆的命运好。夏榆被砍头,围观者甚众,还有大喊一声“好”的,但那都是尚处于愚昧状态的群众。群众经过革命启蒙,都会觉醒起来。雷锋被攻击,被污蔑,被诽谤,大声喊“好”的,大多是社会精英,自以为具备启蒙群众的人,甚至自以为这一声喊“好”就是在启蒙群众。(反动)文人子女“我”显然应曾经是其中一员。

  《芳华》里的“好人”刘峰既不被尊重,也不被理解。特别是(反动)文人子女“我”对他的行为作出各种猜疑:为了捞好处,因为自卑、有自知之明、没有领导才能,等等。最后刘峰用自己一生一贯的行为彻底反驳“我”的各种猜疑。刘峰一生无怨无悔,也从不在别人那里证明自己什么,但“我”不得不不断地被反驳。

  雷锋被阉割掉政治德性,留下社会德性这个身子,在小说中成为刘峰,终于在大声叫好的人群那里成了一剂良药——一个精致而高级的人血馒头,使一代人的岁月在他们的心中成为“芳华”,再也不用醒来的“芳华”,于是有了《芳华》的结尾:

  “取景框里,我看见的画面相当肃穆,除了我献上的一个花篮和刘倩献的一个鲜花花圈,小嫚到处摆满冬青树枝。冬青铺天盖地,窗子门框都绿叶婆娑。四十年前,我们的红楼四周,栽种的就是冬青,不知是什么品种的冬青,无论冬夏,无论旱涝,绿叶子永远肥绿,像一层不掉的绿膘。小嫚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据说冬青树,花语为生命。这一花语的阐释是:

  “这种植物的果实,具有在整个冬季都不会从树枝上掉下来的特性。当鸟儿没有饲料,饥饿难忍时,冬青树的果实正好可以维持生命。因此,冬青树的花语就是生命。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懂得生命的重要与可贵,是天生具有慈悲心肠的人。”

  这看似一个亮色的结尾,比《药》的结尾亮得多,毕竟在那里更多一点凄凉和寒冷。但在这里,更重要的是回到小说的开端,那座危楼——红楼,寓意着他们对那段不愿重来的时光的怀念。

  《药》的结尾是有力的,《芳华》的结尾是哀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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