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作:有“姓社”的市场经济吗?
永动机能发明成功吗?肯定不能!因为它违背能量守恒定律。社会主义能搞市场经济吗?同样肯定不能!因为它违背政治经济学原理。这个原理揭示:如果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决不能搞市场经济;如果真的搞成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就真的变成资本主义了!所以,现实中绝不会有“姓社”的市场经济!
但是,有不少的人却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一定是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不一定是资本主义经济”。这是长期以来主观扭曲人们的意识所造成的一些重大的社会性模糊认识之一。其对社会主义的危害,不能不说是致命性的!
正确地说应该是:资本主义经济一定是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也一定是资本主义经济。
“市场经济一定是资本主义经济”——其政治经济学原理其实很简明:市场经济,以社会化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商品经济社会化、市场化阶段的必然】→要以社会化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必须实现劳动力商品化【雇佣劳动社会化】→要实现劳动力商品化【雇佣劳动社会化】,必须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唯一的社会基本制度基础(在真正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绝不会、也决不允许实现劳动力商品化。因为,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的主人。主人不可能自己雇用自己、自己向自己出卖劳动力、自己剥削自己的剩余价值)→结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就是市场经济。【较详细论证见《 用政治经济学原理简明透视市场经济的本性》,《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等】
“商品经济不可逾越”,是因为,不包括劳动力商品化【雇佣劳动社会化】内涵的一般商品经济,由于在社会经济中不占统治地位,所以其在社会政治中也不占统治地位,从而没有社会基本制度的属性。它仅仅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处在这个生产力阶段内,不管什么基本制度的社会——不管是原始社会末期,还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不能逾越商品经济成分在社会经济中一定程度的存在,这是社会分工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必需。马克思曾经揭示过:“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极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资本论》第一卷第133页)
而市场经济就不同了,它的基本内涵不仅包含一般商品经济的内涵——以交换为直接目的的生产和商品交换——而且还包含特殊商品经济的内涵——即商品交换关系的市场化。商品交换关系的市场化,关键在于劳动力的商品化,即雇佣劳动的社会化。只有劳动力商品化【雇佣劳动社会化】了,才能使商品交换关系在全社会范围内达到市场化的程度,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才能使商品经济质变为市场经济。而劳动力商品化【雇佣劳动社会化】,只能存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基本制度基础上。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绝不是中性的经济手段,也绝不是一种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是具有社会基本制度属性和显著阶级属性的一种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即:市场经济的社会基本制度只能是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的经济形态只能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姓资”不“姓社”!
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可以看一看,世界上,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不是市场经济?!而搞市场经济的国家的基本制度,哪一个不是资本主义?!即使是曾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基本完成市场经济转型以后,它所标榜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是不是已经变成了“【资本主义】皇帝的新衣”?!苏东剧变后,连这个“皇帝的新衣”都不再标榜了!
既然商品经济不可逾越,市场经济没有“ 姓社”的。所以,搞社会主义的艺术是:既不逾越商品经济【适当发展商品经济】;又必须逾越市场经济【发展没有劳动力商品化的社会主义计划主导型商品经济——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是一条既满足发展商品经济的生产力要求,又避免劳动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沦落为资本的雇佣奴隶的真正的社会主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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