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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案中,金钱、权力、法律与道德是如何博弈的?

支农 · 2008-12-04 · 来源:乌有之乡
司法改革 收藏( 评论() 字体: / /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涉嫌在一起烂尾楼拍卖中实施过不法行为,金额4亿多元,被“双规”,并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职务。媒体称,他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创造了一个纪录:建国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香港《大公报》等媒体称,他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生活腐化。有人称其为“性贪”,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  

最早看到黄松有案是从强坛浅水区的一个帖子里,当时不敢相信,上百度输入“黄松有”一搜,结果是其关于司法改革、治理司法腐败的一些讲话,未见要落马的迹象。我不死心,又输入“黄松有腐败”一搜,结果找到相关的两条信息,一条是在星岛环球网上,另一条是在联合早报网上。网上均称是从北京有关方面传来的消息。国内网站没找到相关信息。具体是哪一天,我不记得了。今天再次输入“黄松有”,得到的则多是落马、腐败的消息了。案件看来还没有结案,案件的整个事实还没有官方正式的披露,但我感觉还是可以对黄案事先做一点分析的。  

从根源上分析,黄松有案应当涉及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即:金钱、权力、法律、道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中国法院系统坐第几把交椅虽然不清楚,但从高往下数,肯定是很容易数到了,我说这是权力的象征,应该没有问题吧。四亿元,这是金钱,地球人都认识,有人连爹妈也不认识,但认识这玩艺儿,见了爹妈愁眉苦脸,一见这玩艺儿就能笑逐颜开。我这里说到的法律倒不是法院是法律的体现,而是在法律对任何人的约束性这一点上说的。道德就不必说了,没有一个确定的范围,没有明确的规范与标准,但人人心里有一杆秤,虽然人和人之间对道德的认识有很大差别,也有人不知道道德是什么,人的道德评价标准也可能会因人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但每个人还有都有自己的道德观应当也是没有疑问的。  

我不会唱歌,也很少听歌,但还是记得一句歌词,“你说我爱了不该爱的人”。是不是爱了不该爱的人,自己明白。是不是拿了不该拿的钱,应该也是明白的。有的贪官说直到被抓才知道拿人的钱是不应该的,这话也只有说给自己听,自己信不信也不一定。拿不该拿的钱,既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这是常识,是一般人的一个常识,一个二级大法官难道不清楚么?在法律上,他应该算是个专家,虽然近来专家的名声有点那个,但至少比我们普通人强了不知多少倍。法律与道德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懂法律却对道德一无所知也是不可思议的。遵守法律,不一定使人能为善,但一定不会为非,黄没做到这一点。遵守道德,人即可为善,不用说,黄更没做到。违背了道德,良心要受到谴责,如果有良心的话。从有关资料看,就连穷凶极恶的人渣,在某一方面某一特定的时刻也往往会体现出人善良的本性,人不可能完全没有良心的。我推测,黄做这些事的时候,良心也会受到谴责的,心里也不是很舒服的。违反法律怎么样呢?坦白地说,如果一般人心里有一种道德理念做支撑,而这种道德理念又与现行的法律有冲突时,他有可能遵守道德而违反法律,他宁愿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愿受到良心的谴责。然而法律与道德在多数时候,其批评的指向是一致的,如黄案,即是如此。对黄来说,一般情况下,道德对他的约束可能比法律要强一些,因为他在法院系统的地位使其被法律追究责任的机率是非常小的,但不是没有。像他这种身份,一旦被法律追究责任,将不会是轻的。大家想一想,从实际考虑不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如果老黄牵涉到的不是四个亿,而是三万五万,那么案子被妥善处理与严格依法处理的可能性,哪一个更大?如果道德的约束力不够的话,法律对于行为人来说只是是一个选择,他可以选择守法,也可以选择违法,只要他感觉选择违法不一定被发现或者即便被发现仍然利大于弊,或者他认为实施某种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值得他去冒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然而这个分析只是我们以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在头脑没有被某种利益冲昏的情况下作出的,当大把大把的钞票摆在面前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面对金钱的诱惑都能保持这种理性的。黄显然就没能做到这一点。  

权力本身就能为其所有者带来荣耀,无论这是否合理,但这是事实。黄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合法收入绝对不会吃不上饭,养不起家,或许其家人得大病时,仍然会难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但似乎并没有发生这种情况。权力为其带来的方便也是不言而喻的。用一个一般法官的生活标准来看,黄仅靠其合法收入,物质生活也应当是非常丰裕的,他可以过一种非常体面的生活,当然,他还不能像一些暴发户一样一掷千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没必要违法,他没有违法的理由。然而他没有珍惜这一切,他还是选择了违法。他把人民给他的权力当作了交易的标的,更确切一点说,他把权力当作了筹码,并把它放在了人生的赌台上,赌赢了,可以为所欲为,赌输了,权力将被剥夺,同时失去的还有自由,或者也包括生命。  

如果中央领导不是下了非常非常大的决心,像黄这样的高官是很难被揪出来的。中央一直在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然而这一次的决心是前所未有的。从去年开始初露端倪的反腐风暴,至今没有出现原来那种搞运动来得快去得也快的迹象。开端是悄无声息的,没有宣传造势,直到现在,工作也仍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没有尾声。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次是真正动真格的了。反腐人士没有理由不为此欢欣鼓舞,我们终于有了盼头。一个个落马的高官,此前可能对中央的反腐决心如此之大估计不足,不然定会有所收敛,现在后悔的也许不只是落马的官员,应当还有在胆战心惊中惶惶度日的未落马官员。这是个好现象,未落马一般也开始收手,想贪还没有贪的也会有更大的顾忌。腐败现象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扼制也是预料中的事。当腐败分子被抓获的概率很高的时候,除了个别以冒险为乐的冒险家以外,没人愿意再冒险去触碰那条红线了。  

对于黄这样的高官,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力可能都比较小了,他们可能唯一担心的是失去权力,因为失去权力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他们还是选择了拿权力去冒险换取金钱,在对金钱、权力、法律、道德四个因素的排序中,他们把金钱排在了首位。以前这种排序也许会给很多人带来收益,但今天中央的意思很明白,各位,这种排序是绝对错误的,任何选择如此排序的人,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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