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在明大案八年控告为何“雷打不动”?
海南省纪委有人公开对抗中央领导权威
污蔑声称“他中纪委算个什么鸟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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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领导同志:
我们是海南省澄迈县二轻公司的广大贫困下岗职工,在过去长达8个春秋的艰难日子里,我们受到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我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潘在明的欺压和剥削,潘在明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我们职工联名反抗举报,先后向澄迈县两届党委主要领导控告反映。2005年7月4日,前县委书记张作荣同志批示给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依法严厉查处、公开大案真相和内幕,对潘在明所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起诉,并要求尽快解决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
当时的澄迈县纪委书记庄光炎同志很快组织成立“大案调查组”,力排干扰、顶住黑白两道压力连续作战,很快使潘在明涉嫌内外勾结编造虚拟假建设项目诈骗亿万元县工行、建行、农行国家贷款、洗钱鲸吞、造成以上银行因巨款骗空而营业艰难;几代干部职工艰苦创业打拼来的县二轻公司由全国明星羽绒制品企业、本县第一纳税大户经营跌滑逐渐倒闭、集体亿万元资产被潘在明犯罪团伙贪空、骗空、贪空、占空、败空、挥霍一空,从1980—1990年长达十年间的公司财务账目凭证全部遭销毁;数百名下岗职工处于贫困、特困线上,无养老、无低保、无医保、无险保,甚至居无定所。整个企业改制过程,变成了潘在明黑势力犯罪团伙“疯狂侵吞亿万国有、集体资产”的违法犯罪过程。
然而,就在澄迈县委、县纪委、监察局紧锣密鼓地执行张作荣书记的指示,依法查处潘在明流氓犯罪家族罪行时,先是遭到潘在明犯罪团伙的公开抵制和捣乱、几次将带人闯进会议室的潘在明干儿子、流氓恶势力头子王锡祥喝退驱逐。随即,省里却有人“暗做手脚、临阵易将”,一纸任免调令把坚持党性原则的庄光炎同志调离,指令由当时的副县长王汉民(现在省政府某部门任职)全权主持查处潘在明大案,使得潘在明大案陷入停滞状态。王汉民“强调”:“要严肃党性,不准乱讲话谈论本案、不准煽动群众不满情绪,不准参与和支持群众告状请愿,不准提供任何本案真相内幕和线索,必须坚决无条件地同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专案调查组成员高度保持一致,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为此,我们将这一重大案情向省委、省人大、省纪委、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本省、中央住岛内各新闻媒体举报控告。2006年7月26日,当时的海南省卫省长做出重要批示督办,并指示对潘在明担任我公司领导职务以来的所有资金资产和公司业务开展、企业改制期间资产处置等一笔笔审计,彻底查个水落石出,下大力解决好我公司下岗贫困职工的生活、医疗、居住、保险及养老问题。
然而,澄迈县现任县委主要领导由于迫于南霸天潘在明黑恶犯罪势力的淫威,公然对抗省主要领导的批示。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信访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勾结,在原县领导王汉民一伙人的强硬把持下,按照潘在明一伙人的要求,公然隐瞒和歪曲大案事实真相,一是由县纪委胡编烂造了两张没有头尾、没有公章、没有调查人员和日期的所谓“情况调查报告”,由原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何宗华摔给职工代表,并训斥道:“就凭你们的穷酸样子也想告发人家潘在明,给,这就是你们想要的调查结果,看你们服不服!”;二是由王汉民亲自主持,虚构编造了一份所谓的《政府审计报告》。该“报告中”编造内容荒唐离谱、漏洞如网、隐瞒潘在明等重大骗取11笔亿万国家银行的来龙去脉、一笔笔的资金流向、虚构“项目失败”、“勾结洗钱鲸吞”的真相。隐瞒了潘在明犯罪团伙销毁长达十年间公司财会账目凭证的罪恶。隐瞒了公司经营所有资金账目的支出真实情况。隐瞒了潘在明犯罪团伙违法侵吞公司巨额资金的全部违法事实。隐瞒和歪曲了潘在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不顾党纪国法“自买自卖”、违法霸占侵吞公司所属天鹅酒家、临街铺面长达20多年、并借机“陪送”63万元所谓“装修费”和“基建费”的犯罪事实。在职工代表讨要这份假审计报告时,原审计局局长王斯等却支支吾吾不肯加盖政府公章;三是王汉民指使由县信访局出面,公然非法取代纪检监察和审计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向二轻公司46名职工代表出示了所谓的“问题调处情况的答复”。以此欺上瞒下,内容虚假的“字字句句没有真话、不成体统”,其造假水平远不如三岁吃奶的孩子。
基于以上情况,尽管我们先后一百多次组织广大下岗职工到县、省里请愿控告和示威静坐,要求依法严惩潘在明犯罪团伙的累累罪行,但我们越是举报,潘在明的“腐败抗法势力”越是“升级和扩大”,省里某些相关部门竟然也“闷着良心说瞎话”,甚至由“查案人”变成“保护伞”,形成了“上下贪官一家亲、并肩对付投诉人”的腐败局面。同时,请愿维权职工一次次、一场场遭到澄迈县的围堵截访、关押迫害威逼恐吓,几年间,潘在明大案逐渐被一张“无形的抗法腐败联盟”和“关系网”覆盖笼罩,使我们对海南省彻底的失去了信心。因为“人为的原因”,我们的省领导再也听不到有关潘在明大案的真实情况了。
为此,在绝望之际,我们想起了远在千山万水的国家领导人,对潘在明大案的依法查处仍然抱有“最后一丝希望和幻想”。近年来,我们先后向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中央家机关翔实地举报控告,并先后多次得到批复关注。但是,潘在明大案的查处却一直“纹丝不动”。我们每次找到省里,有关负责调查人员总是那句话:“你们应该耐心等待,正在调查中,要有领导来定调、我们官位太小呀……”。每当听到这样的答复,我们浑身像被人泼了冰水。就这样,我们东借西凑、筹集路费沿途北上,向中央相关单位当面举报痛诉潘在明大案证据材料,并受到热情礼遇和接待。2009年11月10日,中纪委举报控告中心领导就潘在明大案向海南省纪委下达《督办函》,并由我公司职工代表亲自带回,要求海南方面依法查处,妥善解决好我公司职工的实际问题。当我们将这份救命的《督办函》呈递给省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薛某时,此人却将“如此重要的督办函”荒唐地变成了“接到澄迈县二轻公司职工代表情况反映材料”,堆在一边再也不问不管了。我们疑惑不解地问他:“这是中纪委的《督办函》,是让带给你们的,你为什么这样态度?”薛某听后瞪大眼睛愣了半天才回答说:“好好好、我马上向领导汇报。”过了一段时间,我们见省纪委没有“动静”,就找到薛某等人询问,对方干脆地回答说,中纪委关于潘在明大案的《督办函》已经交由二室负责查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中,很快就会移交司法起诉。但又过了两个多月我们再次查问,对方还是这句话。在此后的一年多里,我们先后去省纪委10多次,一名接待官员见这次难以推诿,就干脆把脸一沉拍着桌子大骂道:“你不要张嘴闭嘴中纪委,这里是海南岛你懂不懂?他妈的中纪委算个什么鸟东西?你们去他们那里管个屁用呀,搞来搞去还得我们省里解决。可这话又讲回来了,不管是天大的案子,办不办、怎么个办法、办到什么程度,不还是我们来掌握?别人他奶奶的都是多此一举!”这一回,我们真是“彻底”听明白了,原来王汉民一伙人帮助潘在明“摆平了”省纪委个别办案人员,公开挑战中央机关的领导权威。由于海南省方面决绝办理潘在明大案,我们不得不再次于2010年10月份远上北京控告。中纪委接访领导见面就问:“我们不是给你们海南下《督办函》了吗?怎么你们又来了?”听到此,满腹委屈的我们伤心地热泪涌出,半天说不出话来。当得知海南方面对潘在明大案拒绝办理的态度时,这位领导很气愤,并表示要支持我们继续控告。10月18日,在国家信访局接待室,相关领导同志向海南省方面下达了访复子《2010》15982号信访《督办函》。但从此以后,尽管我们如何控告呐喊,不但成为“一群可怜的弱势笑料”,澄迈县领导“加紧了”对我们正义维权的武力打击力度,我们由一群可怜的受害人变成了政府“依法治理”的对象和重点。人民的政府却变成南霸天、大贪官潘在明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包庇所”和黑恶势力“护身镖局”,实在令人民群众寒心!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中央首长和领导机关对海南省纪委个别“纪检败类”蔑视中央权威的反动言行和“涉黑护黑”、充当南霸天、大贪官、企业大蛀虫潘在明保护伞的违法乱纪行为彻查,依法严办。排除干扰,绕开省纪委承办潘在明大案“二室原腐败办案人员”,异地办案审理,保证大案的依法办理,早日查明潘在明大案真相、早日还天理公道!
此致
敬礼
海南省澄迈县公司全体下岗职工代表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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