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257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005元,分别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4900余元和1100余元。与此同时,克拉玛依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95元,乌鲁木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7元和6666元,而2009年喀什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3270元,喀什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957元,和田地区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155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2667元。仅从克拉玛依、乌鲁木齐和喀什、和田等地区的实际差距就可以发现,由于区域内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使得疆内各地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很大。因此,在居民收入问题上,新疆一方面同全国的平均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同时新疆各个地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进而使得解决问题的难度显得非常大。
要想提高新疆人均收入水平,首先要对新疆的人口,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分布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由于新疆低收入人群主要分布在南北疆资源相对匮乏并且比较偏远的地区,因此,在规划这些地区的经济布局时,一定要从全疆的角度进行资源配置,要把靠近贫困地区的优势资源开发权,多向贫困地区转移,必要时可以打破行政区划,并向开发企业提出安置低收入人口就业的具体要求。这样通过向贫困地区追加可以开发的优势资源,并且向参与矿产和能源资源开发的大企业提出安置定向就业人群的方式,进而为贫困地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摆脱困境的出路。其次,要坚持长期向贫困地区的低收入人群提供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同时也要向他们宣讲外出就业的好处和必要性,把就近就业和外出打工就业作为提高居民收入的治本之策,长期坚持下去。第三,地方政府要向低收入群体进行广泛的市场知识普及,把认识市场、了解市场以及如何参与市场经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第四,各地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就业和增加居民的人均收入方面来,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方面,要把能否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就业和提高居民的人平均收入,作为招商引资的第一要素,而不是把创造GDP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作为首要因素。只要我们能够始终坚持用行政和市场的手段去认识和处理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用10年的时间是可以解决新疆人均收入低的问题的。
最后,由于提高新疆人均收入问题的实质是一个经济问题,因此,它的核心是如何制定出有效的经济政策。而我们也知道一项经济政策的有效与否,又主要决定于政策内容的合理性和社会大众对它的认同。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能否把对问题的认识上升到它所需要的高度,能否站在全局的立场并且下大力气去解决问题,就成为我们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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