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有毒食品横行于市,究其根原:一,是制度缺失。二,政府部门不作为,难作为。
其实只要制定好制度,严格执行。要杜绝这些毒物并不是难事。
一。商检部门要与时俱进制定毒物标准,毒物要素,主要来源。公部于众,便于查知(网络)。
这是基础,如果商检都不知道,别人就更不知了。
二。群众举报是重点。
重奖举报者,一经查证,举报者一生无忧,生活,医疗国家全包。(举报人到商检局举报部门举报,举报部门要出具收到举报的证明,如有先其举报的,要出具已有举报的证明)
打击举报的,依打击举报罪重处。
被举报者,一经查实,没收全部家庭财产(企业负责人,材料采购主管,采购人,企业检验部们主管,其它相关责任人),并以危害公民健康罪惩处。
商检部们接到举报,限期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不作为者。主办人员,经办人员除名,并依危害公民健康罪从罪惩处。重大案例不作为的,部门领导除名,并依危害公民健康罪从罪惩处。
三。商检部门要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进行抽检,轮检。如经检查合格的产品,日后被查出有毒(涉及检查期)。主管人员,经办人员以渎职罪论处。
如此执行无误,有毒物品可杜绝亦。
其它如反腐反贪,防行政不作为,反三公消费,都可依此类行。政府吏治管理哪有那么难的,只要去除私心什么都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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