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要提防优惠背后另有含义
作者:寒笑
两部委11月17日发出通知:从12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业22项收费。同时,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还调整几种税收方案。小微企业家庭及亲朋好友一定都很高兴。老百姓也会非常拥护。因为小微企业实际上就是土改时期的小业主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个体工商户,充其量只是一个中农家庭。但随着全国人民生活的提高,这些个体工商户生活水平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改善。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如今的个体工商户大多是各种失业人员。如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城市失学人员、失去耕地人员及各种原因成了城镇人口的人员给他们安排个地方搞个小门市,实际上是找了个饭碗,不仅仅是安排了就业,还有利于和谐稳定。还应该看到我国第三产业始终是个短板,首先没有一个像样地整体规划;其二,比较大的商业网点几乎都是境外资本控制的。利用中国资源赚中国人的钱,从战略上考虑,这样的格局,对中国是弊多利少的;其三,公有即国有和集体所有可控的大型网点几乎绝种了,起不到任何制衡调节作用。过去的国有百货大楼几乎都被划成小拒台出租了。这样必然会给市场带来混乱,给政治、经济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广大人民一定会很支持的。
值得提醒的在操作细则上应广泛争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如什么叫小微企业?应既有定“量”和“数”又有定“性”定“质”概念。广大人民尚不清楚。都应有个说法。并公布于众。号召广大人民监督执行。防止出现有权的人把大、中型私营企业以小微企业上报,减免各种费用和税收,影响公共财政收入,还会造成官商交易。这样的事例几乎经常看到报料。因每逢出台一项新政,打的旗号都是对的。但执行后往往出现事与愿违,除有些贪财之徒外,关键是有些政策辨证唯物主义理论水平太低,不严紧,漏洞太多,有空子可钻。给人有“不钻白不钻,钻了白钻”之感。出现这类情况,说不清是决策层的理论水平太低啊?还是有意留些空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
还值得提醒的中国人要说中国话,让广大人民听得懂的一目了然的中国话。如公布小微企业。大、小是“量”的概念,和定“性”有一定联系,小到什么程度呢不清楚?过去定的个体工商户,既有定“量”又有定“性”,一看便知,为什么不用呢?要用小微企业一词,是不是背后还有什么不好公开的含义?就如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一样,打的旗号是提高企业干部责任。执行的结果把一个公有企业所有资源变成一个人说了算,连党委书记也要靠边站,让你下岗就得下岗。严重消弱了党的领导,还带来很多后遗症。再如实行股份制,不仅仅是崇洋媚外的提法,让很多老百姓不清楚,实际是解放后的公私合营或合作集体企业。现在用股份制替代了,背后就另有含意。因股份制企业的领导层是股东说了算的。比承包责任制更进一步避离党的领导。因承包人是上级单位派去的,实行股份制上级党委就派不进去人了,是谁入股的钱多,谁就可以掌权。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指出的:“关于股份制这是十分明显的……,它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自己建立的组织,用来保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同外部条件,使其不受工人及个别资本家的侵害”,“……还可实现和国家抗衡,保护自己利益……”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是按科学社会主义标准考核的,若执行股份制这个企业和谁抗衡啊?股份制企业领导层是股东说了算的,有钱人说了算的,想和领导阶级工人抗衡?!想和共产党抗衡?!太过分了吧。首先要问问全国人民同意不同意。中国人民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吴邦国委员长已代表全国人民在今年“两代”上提出:“五不搞”中就有“不搞私有化”;“五个坚持”中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因此,教训告诉中国人民,凡是一项政策出台,都要看看背后还有什么含义。不是不相信政府,而是政府部门自己造成的。如果按问责程序,应先问政府自己。
所以,给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全国人民都会拥护。但要防止背后另有含义,造成消弱党的执政地位和预防大、中型私有企业借机享受优惠和钱权交易造成的腐败,再导致一批不坚定的干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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