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在居民区及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丧事、借机收敛钱财和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6月7日兰州晨报 )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相关规定,目的在于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日前甘肃省出台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的“白事”进行了明确规范,这算得上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一大成果。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不泛领导干部。他们大肆张扬,无论其目的是借机敛财还是彰显自身地位,都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被群众戏称为“贪官”、“腐官”。
与之相对的是,近年来,我们党先后出台了《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相关规定》等,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就不适应了,感到紧箍咒越来越紧了,领导越来越不好当了。其实,这是错误的观点,因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明确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在革命战争年代带领人民建立自己的国家是职责所在,在和平年代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更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党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员时时处处都要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极少数“贪官”、“腐官”的行为与党的要求相比,其距离岂可用一里两里能够囊括。在此情况下,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领导干部抓好教育和管理,抓好监督与违纪行为的处理,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民情所需。
当然,制度的制定是不难的,但要确保其作用充分发挥还要看执行的力度,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是其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所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广大人民群众希望看到的并不是出了多少制度、规定,而是对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遵守与转变,民生事业的推进与繁荣,群众生活的幸福与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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