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网站,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6月11日,已有12个省区市的纪委,做完了机构改革的“加减法”。一场纪委“重建”行动,正在全国快速铺开。(新华网6月13日)
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党的十八以来,中央对腐败进行了雷霆之击,“老虎”“苍蝇”一起打,效果巨大,深得民心。
众所周知,反腐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在反腐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使腐败漫延生长和阻挠反腐工作进行的问题,因此,伴随着反腐行动的继续,中央开始了对纪检监察部门的改革。
此次中央对纪检监查部门的改革,就是要重新构筑反腐墙,阻断腐败的延伸之路,防止腐败的滋生漫延,为反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反腐斗争的需要,此次省级纪委改革,最大共同点是聚焦反腐主业,增设纪检监察室,反腐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纪检部门的内部整顿也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在机构重组中,首先对内部纪检人员进行清理整顿,在调整部门之前,先“清理门户”,对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以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由于腐败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而且智能化作案越来越多,在机构的设置上增加了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强化现代科技反腐力量。改革方向明朗,上层纪委“老虎”、“苍蝇”一起打,特别强调“打老虎”,而基层纪检的重点则是怎么才能拍住“苍蝇”。
在改革中,如何改变同级监督的难度、如何增加基层纪委的监察权力、如何加强对一线执纪监督的人员配置和管理是基层纪检监督改革的重点,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
虽然纪检部门的改革后年才能推进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但在此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仍需继续做好反腐工作,总结反腐经验,将有利的措施纳入到改革之中,使新的纪检机构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反腐工作的进行。增加纪检监察力度,增大反腐办案力量,是重组纪检监察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工作的需要。只有筑好了反腐墙,反腐工作才会更加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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