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官于某最近在网络上走红,让他继2008年9月以后,再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于某受聘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后,如约开办系列讲座。
2015年12月8日,微信公号“中大博士”发布一则讲座通知。通知称,于教授将于12月9日至25日的15时至17时30分在中山大学举办8次讲座,讲座内容围绕“文化大革命”。
而关于授课和研究的目标,于某归纳为要让大家“自觉地拒绝文革”,“不让文革在新时代穿上一件马甲就粉墨登场”。
明年是文革发生50周年,随着这一时段的接近,文革成为了热门话题,于某既然作为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不管以他的特殊身份来评价文革产生的是否达到他和一些人预期的效果,从学术探讨的角度来说都无可厚非的。本文关注的是,他反对的是哪一个“文革”。
很多人也许会认为,文革就一个,就是M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其实不然。
文革从其本义来说,的确就是M在50年前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文革的指导思想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文革的目的就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关于文革的时间段,官方的说法是“十年文革”,即从1966年开始到1976年结束。而民间也有说法是,其实文革就3年,即从1966年开始到1968年“全国山河一片红”结束。
关于对文革的评价,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曾经作出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进行了定性。
中国的历史发展走出文革,进入改革开放时期,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思想解放作为先导的。
而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角度说,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观点的意义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当我们说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时,主要是指: 第一,从世界观来说,人是通过实践活动来把握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的,人的世界观是在实践中形成的。 第二,从认识论来说,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基础,是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惟一标准。 第三,从历史观来说,实践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依据,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实践的观点贯穿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环节,离开了实践,就不能完整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
人类对社会发展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历史进程不会停留在某一个历史阶段。因此,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角度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对《决议》作出之前的社会实践的总结,而不是对包括从此以后的总结,也就是说,这个《决议》也必须接受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再伟大的人物,对其的话都不应该采取“凡是”的态度,对M是这样,对D也应该是这样。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分析和对待《决议》作出以后34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在全党和全民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新的共识之前,我们姑且首先以34年前的这个《决议》作为基础,寻求最大公约数。
文章的前面提出于反对的是哪一个“文革”的问题,那么,究竟有几个“文革”呢?
三个。
一个是本义上的文革,即《决议》否定的文革。二是“被文革”即某些人对不同观点者扣上帽子并且进行批判的“文革”。三是某些人希望发生的“另类文革”。
本义上的文革就不用解释了,在民众中,的确存在主张再来一次文革,主张完全回到M时代的“老路派”,纯粹的“老路派”人数不是很多。
“被文革”的情况就复杂了,因为这是由主张中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邪路派”定义的,不但对真正主张再来一次文革的“老路派”,而且就连仅仅是反对改旗易帜的邪路的人以及主张走M和D相结合道路的“特色派”都被他们扣上“文革”的帽子,用于高官的话说,就是“文革在新时代穿上一件马甲就粉墨登场”。
“另类文革”是邪路派希望发生并且极力推动的,其正式名称叫“颜革”,形式和文革相似,都是下面的民众起来造反,但是两者的发动和领导者以及“革命”的目的和对象完全相反。邪路派本身从理论上是否定文革的,但是由于这与他们的要运动群众发动“颜革”的实践目的是相矛盾的,于是这些年来,不仅在左翼内部在对文革的评价问题上形成两派,就连在右翼即邪路派内部也在对文革的评价上形成两派,右翼的“否定文革派”认为M的一切都要否定,而右翼的“肯定文革派”把文革解释成为民众造反天然合理,并且把此与美国的民众权利相提并论,把此作为“颜革”的一个特殊的理论基础。这种说法很有隐蔽性并且会被部分左翼人士接受。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被文革”现象。
邪路派利用的确存在“老路派”呼吁“再来一次文革”的情况,对包括坚持“四基原则”的体制内外的人士以及在意识形态领域坚决抵制邪路派的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行的人统统举起了“文革”的棍子,以为这就是克敌制胜的“尚方宝剑”,这种“打击一大片”的做法他们用起来自以为得意,其实效果很有限。
那么,于高官反对的是哪一个“文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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