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编者语】
深圳滑坡,最终定性是“生产安全事故”。这样的定性似乎是为了回避“人祸”色彩。然而,事件的定性出来后,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自杀的新闻使整个事件再次掀起波澜。
而在山东发生的矿难事故中,事故责任企业的董事长同样选择了自杀。两起生产事故的责任方,都选择了自杀,不禁让人发出疑问,这只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吗?还是有着某些压力导致他们不得不如此选择?
在中国的每次灾难中,问责总是难以进行,但这不代表灾难事故的责任方可以轻松脱身。可在这些事故里面,到底存在着多少利益集团的勾结?到底存在着多少黑幕?
不可告人的利益勾结一直不能曝光,这些灾难事故就只会一直重演。
深圳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自杀 滑坡事故渣土场系该局审批

12月20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发生滑坡,多人至今失联。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今天上午发布消息,昨日(27日)晚9时许,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跳楼自杀。据当地媒体报道,发生此次滑坡事故的临时渣土受纳场,系2014年经光明新区城管局审批同意。
据《深圳晚报》2014年10月报道,近几年,深圳用来存放城市建设中产生的残余渣土的受纳场乱象频出。已有的受纳场,无法满足需求。然而,已经制定的受纳场的规划,很难落实。
2014年2月,经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在凤凰社区红坳村原采石场设立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使用期限至2015年2月21日。该临时受纳场即为“12·20”事故发生地。
今天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官微发布消息称,12月27日21时,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警方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死者身份为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
12月25日晚,深圳举行“12·20”滑坡事故第10场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在会上说,国务院调查组认定“12·20”滑坡灾害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国务院调查组要求彻查原因严肃追责;最高检已派员介入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并与广东省检察机关已组成检察调查专案组,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
2009年,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发布通告,拟任徐远安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局长。通告显示,徐远安1963年3月出生,籍贯江西省南昌市,硕士学位。
山东平邑矿难涉事董事长溺亡 扔下烂摊子

25日上午7时56分,山东平邑发生一起矿难事故,目前已确认1人遇难,17人仍被困井下。昨天凌晨,此次涉事的玉荣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丛波溺水身亡,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马丛波在井下配合救援时,趁人不备跳入一号井下的佯井溺亡。
12月25日上午7时56分,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石膏矿因临近的废弃石膏矿采空区坍塌而引发坍塌,事发时矿区共有作业人员29人。当地消息人士称,近年来当地石膏矿效益每况愈下,马丛波矿上曾拖欠工资。此次坍塌矿井,系马丛波偷偷开设。事发后马丛波备受打击,自杀前一直念叨“这次要完了”。
一名曾在马丛波矿上务工的工人称,马丛波曾在厂里大会上扬言自己白手起家,靠自己的能力智慧走到今天,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马丛波是什么人啊”,“给人’特别狂’的印象” 。
但仍有不少万庄村村民对颇为感激,认为他除了为村里修路外,还极大地解决了村里的就业问题,“这几年万庄村建设,在平邑县能数得上数。”
一要求匿名的矿工亲属表示,近年来当地石膏矿的效益每况愈下,连马丛波的矿上也出现了拖欠工资情况,这次的矿难事故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事故发生后,一直在说“这次要完了”。
对此,国内某媒体撰文称,员工被困、生死未卜,正当各方全力抢救的重要关头,马丛波身为石膏矿主人,抛下兄弟们不管不顾,留下一个烂摊子,就这么走了,委实有点“不仗义”。纵观平邑县矿难事故,自杀的不止马丛波——只顾钱不要命,工人在“自杀”;为了利益,罔顾安全,企业在“自杀”;企业出大事,政府来埋单,地方政府形象在“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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