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四川阆中人民法院于当地举办“公开宣判大会”,8名违法讨薪农民工被判妨碍公务罪,“公判大会”形式引发争议。3月18日,阆中市人民政府回应:已启动问责程序,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布结果。阆中市政府称“公开宣判大会”目的是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阆中市政府3月18日回复声明
据阆中市政府的公开回复,8名讨薪农民工来自学府花园工程,于2015年8月29日8点30分兑现工资,但包工头张某某、戚某拒领工资,要求先领垫资款等,组织部分农民工以讨薪为名,索要垫资款。同日9点,张某某、戚某组织100多人围堵南津关古镇景区大门,堵塞交通,袭击出警民警。
3月16日,在“公开宣判大会”上,包括张某某、戚某等8人被判有期徒刑8-6月,部分缓刑。
大会现场民众:没太听清结果,但知道了要依法维权
“村里说要人去听大会,我就也跟着去了。”林阿姨是阆中江南镇本地人,跟着看完了全场宣判大会,“刚到(现场)的时候挺好奇的,看到了白色的横幅和很多拿着枪的警察”。

阆中市公开宣判大会
3月16日的公开宣判会上,8名被告分别被2名警察架着胳膊,在台上站成一排。随后,他们被一一宣判有罪。据凤凰网报道,现场阆中市法院的法官在宣判后总结道,希望广大民众“以此为戒”,“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
“我老是走神,没太听清结果是什么。”林阿姨说,现场人很多,有些嘈杂,“但大概的意思我知道,是说要依法维权嘛!”她表示,自己在这场“宣判大会”是有收获的,但觉得这个形式“明显有问题”。
据媒体报道,8名被告中有5名女性,其中2名女性仅20多岁,“被告人的父母、未成年的孩子,在众目睽睽之下都哭成了泪人儿”。
于建嵘喊话最高人民法院:我们在等待你的纠正和追究结果
3月18日10点52分,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发布微博文章:举报阆中市人民法院违反规定,文章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强调:“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于建嵘微博文章
“(公开宣判大会)肯定是错误的,”于建嵘向探针表示,“这是有明文规定”。他强调要区别“公开审判”和“公开宣判”的两个概念——“‘公开审判’是在法庭上的,允许公民来听”,于建嵘说,“但他们这个是‘公开宣判’大会,是在公众场合进行的”。
北京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表示:“公开审判是为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增强司法透明化,公众及媒体可以对审判自由旁听和报道,从而避免司法权暗箱操作。但公审公判却是以集会批斗的方式对当事人予以示众羞辱,完全丧失程序正义”。
微博热言
独立学者,社会评论家司马南也在微博中表达自己的看法:道义上,讨薪广受同情,逻辑上,违法也该追究……但不太理解突然间举办“公判大会”出自何意。假如对讨薪者予以判刑且公开宣判确有必要,那么对恶意欠薪者,为什么不予刑责不予公判?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违反法律和恶意欠薪者大逆不道,哪一个社会危害性更大?
中国政法大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今日11时发表微博:从来没见贪官上公判大会,农民工讨薪手段激烈,即使犯罪,也该从轻处理。肆意挑动敌对情绪,将专政对象指向工农。不仅严重违法,政治上极其糊涂。使国家长治久安的不二途径,是公平正义,不能靠恐吓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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