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河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知名记者Doàn Báo Chau,起诉书、辩护人、判决书,一样不少,形式完备得无可挑剔。六段视频,七年有期徒刑,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合法合规。
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遗憾:法庭拒绝播放那六段所谓违法视频,拒绝指出究竟哪句话构成了“捏造”,拒绝传唤视频中的被采访者出庭作证。换句话说法庭判了一个人七年,但拒绝告诉任何人他究竟做错了什么。这场审判堪称当代越南司法艺术的杰作-—既庄严又空洞,既精密又荒诞。
一、从“无法无天”到“有法可依”
越南在胡志明时代和抗美战争时期,镇压是公开的。殖民残余、地主阶级、反革命分子-—敌我界限清清楚楚,镇压逻辑坦坦荡荡,不需要法律伪装。
1986年“革新开放”之后,越南在经济上引入市场机制,承认私营经济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政治上却继续维持一党制,问题在于阶级基础已经彻底变了。政权在经济上拥抱资本逻辑,政治上却还需要维持“社会主义“话语,于是镇压对象悄然发生了转换:不再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敌人,而是党内坚持马列主义的力量和民间批评者。

阮富仲时期以“反腐”为名的大规模党内清洗,本质上是一次权力重组。苏林于 2024年接任总书记后,权力进一步向公安系统集中。这位前公安部长直升总书记的事实本身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今天的越南,安全机器不再是党的工具,而是直接掌握了最高权力。
越共官方学者已经承认越南存在“修正主义”表现,指出修正主义“对一部分干部、党员和社会的认识与立场产生负面影响,动摇信念,削弱战斗力,潜藏政治社会不稳定的风险”。这段话堪称自我诊断的经典-—病人自己开出了病历,只是拒绝吃药。
二、口袋罪的艺术
越南刑法第109条“从事旨在推翻人民政府的活动”,最高可判20年乃至死刑。第117条“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信息”,最高20年。第331条“滥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最高7年。
这三条法律的共同特点是什么?措辞极其模糊,不提供任何明确的判断标准。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明确指出,这些条款“措辞宽泛模糊,不区分暴力犯罪与和平、合法行使见解和表达自由权利”。换言之法律只提供了一个大开口的口袋,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政治需要往里面装任何东西。
2025年越南警方至少逮捕和起诉了43人,依据的正是这些条款。记者Pham Thi Doan Trang被判处九年监禁,Doàn Bao Chau 面临20年监禁。据“88计划”报告,2025年政治犯逮捕达56件,为过去七年最多,是2022年的两倍,连续第三年增长。越南目前关押超过200名政治犯。
越共官方辩称“合法自由民主与利用自由民主破坏党、国家和政权之间不存在模糊性”。这句话本身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恰恰因为它不承认模糊性的存在,才暴露了模糊条款的设计意图——判断“合法”与“非法”的标准不由法律提供,而由政权根据需要随时界定。
法律工具还在不断升级,2025年12月国会修订《新闻法》,允许当局在调查和审判中强制记者披露消息来源;修订《国家秘密保护法》,扩大可被列为“秘密”的信息范围。2026年7月1日《网络安全法》生效,要求信息系统监测和纠正网络上的“信息冲突”。这些法律的共同逻辑是:法律越精密,镇压越隐蔽。
三、从立案到“表演”的无缝衔接
镇压机器的运作是精密的、分工明确的、高度制度化的。
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负责政治案件的立案和调查,通过监控、窃听、线人渗透、截获通讯等手段收集材料。公诉阶段,公安部将材料移交检察机关--检察官形式上独立,实际完全配合公安意志,起诉书由公安起草,检察官签字。法庭审判阶段,法官由政权挑选,辩护律师配合法庭完成表演。正如观察者所指出的,“律师的在场如果存在,也只是为了装饰法庭。通常情况下,合议庭评议的时间比宣判的时间还短。”
判决结果在开庭前已经确定,审判本身只是一场仪式。Däk Lak 省法院对前政治犯 Huynh Ngoc Tuãn的审判仅持续数小时,且不对独立观察者开放。河内人民法院对被告Dai的缺席审判,“所有法律程序均通过大众媒体公布”-—这句话的讽刺意味令人叹为观止:审判在媒体上完成了,被告本人在哪里反而无关紧要。
四、网络空间的“依法“镇压
如果说法庭是传统镇压的舞台,那么网络空间就是新时代镇压的主战场。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于2017年成立“47号力量”,以第 47号指示命名,使命是反击“敌对势力”推广的“错误观点”。该单位运营大量隐蔽社交媒体账户,管理亲政府脸书群组,协调针对批评者的数字攻击。2025年8月公安部成立“数字信任联盟”,表面目标是打击虚假信息,实际上汇聚了300多名“关键意见领袖”和网红,用于放大政府宣传。
在行政处罚层面,警方依据第14/2022/ND-CP号法令对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异见的公民处以罚款。仅在Däk Läk 省,警方就对至少 52起案件进行了处理。这是“有法可依“模式的延伸:以行政罚款替代刑事追诉,以“打击虚假信息”替代“政治镇压”--本质相同,形式更隐蔽,甚至更“文明”。

五、越南的特殊性
越南与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有诸多相似之处:法律条文措辞模糊、司法不独立、审判是表演、镇压对象是共产党人而非阶级敌人,政权不敢公开承认自己在镇压政治异见者。
但越南也有其特殊性。其一,苏联修正主义政权仍以公有制(官有制)为主,越南则已建立高度依赖外资和出口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其二,苏联的克格勃是党的工具,越南的公安系统则直接掌握最高权力--苏林从公安部长直升总书记,标志着安全机器从“工具”变为“主人”。其三,越南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面临国际人权审查,因此更需要在形式上维持“依法治国”的表象。
越南政府公开声称“越南没有政治犯,没有被关押的不同政见者,只有因违反越南法律而被监禁的囚犯”。这种自我辩解的背后,是一个无法公开承认镇压的政治困境:一旦承认镇压,就会暴露政权已不代表无产阶级利益、已成为新剥削阶级代表的本质。
六、恶性循环的出口在哪里?
越共政权面临着一个与苏联修正主义政权相同的困境:既不能放弃镇压,又不能承认镇压。
不能放弃镇压--任何阶级统治都需要镇压反对者。2025年政治犯逮捕数创七年新高,说明镇压力度在加大而非减弱。不能承认镇压--一旦承认,政权存在的全部合法性叙事就会崩塌。
于是只能继续镇压,但给镇压披上法律外衣。这个循环没有出口:不敢公开镇压→需要伪装→镇压越隐蔽→政权越腐朽→越需要镇压维持→最终体系崩溃。
1991年苏联解体,那套精心构建的法律镇压机器随之崩塌。越南的法律镇压机器仍在运转,但历史教训并未消失。从“无法无天”到“有法可依”,不是进步,而是倒退。法律的性质不取决于它是否存在,而取决于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服务于哪个阶级的利益。当政权本身已经背叛了人民,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只能是压迫人民的精密工具——一件剪裁得体、针脚细密、穿在铁拳上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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