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
——真理标准的再讨论
山野村夫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早被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那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针对这一问题, 《光明日报》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发表了特约评论员胡福明的评论文章,题目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随后,在中国大地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大讨论。讨论的结果,仍然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单从字面上看,完全是进行了一场无聊的游戏。但客观上看,一方面,该讨论对中国的社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从反面证明了毛泽东的伟大;另一方面,该讨论也对中国的社会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事业,带来了巨大的甚至可以说是致命的危害——导致中国差点分裂。“十八大”报告要求坚持“三个自信”,习总书记又强调“两个互不否定”。为落实好这一系列的指示,有必要对真理标准来一次再讨论。
上个世纪末所发起的那场大讨论,看似一场文字游戏,但讨论的发起者和组织者乃至参与者,在讨论的过程中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提法推向了极端,从而得出了另外的“凡是”——凡是未经实践检验,或虽经过若干次检验但被证实不合实际的理论,都不能称为真理或只能称为谬论。这一结论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对的,但由于绝对化了,也就成了谬误——“真理向前迈进半步就成了谬误”。现在问题来了:人类追求真理是用来指导实践的,否则,就无所谓真理不真理了。那么,用来指导实践的“真理”的认定或检验是在实践之前呢,还是在实践之后?若在实践之前,按那场“大讨论”得出的结论肯定不行;若是在实践之后,又何为指导,这显然是一个悖论。另外,单就送检这一种情况来说,也有一个问题,送检的理论是否是“真理”也应该有一个先期判断,你总不能拿一个石头去检验看能不能孵出小鸡吧?如何判断,显然不能用实践做出(注意:这里所说的实践是指本次实践,以往的实践得出的正确结论只能作为判断本次实践结果的参考标准)。即使一次、几次乃至多次实践检验不合实际的理论也不能轻易否定。因为有可能是检验过程中的错误,还可能是受检验手段或方法的局限,如“物质无限可分论”等。最为现实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信仰的 “共产主义”是否是真理,尚未经过实践很好检验,且有限的检验得出的结论与人们的认知有较大出入。于是,共产党的信仰动摇了,一切乱象也就由此产生了。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党中央的指示是根本落实不了的。
笔者通过深入学习和探讨认为,在深入讨论的情况下,关于真理标准的正确提法应该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标准的唯一性在此不再赘述,其客观性不证自明,与之相应还有一类标准——主观标准。主观标准是存在的,那就是人们已有的经验和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在判断真理的具体过程中,两类标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且主观标准自始至终都是为客观标准服务的。
人们认知事物的过程分为两类:若最初对事物毫无认识,则只能是实践——认识——实践,如探知梨子的滋味就是这样的。这一过程中的第二次实践,主观标准就要起作用了。在对事物有了一定认识或了解的情况下,人们的认知过程是认识——实践——认识——实践。这一过程中的每一次实践都离不开用主观标准判断得出的真理的指导作用。离开真理指导的实践,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白猫黑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和“黑暗中摸索”,必然要走很多弯路甚至是错路。反之,这种可能性就要小得多。
客观标准是唯一的,且据其得出的结论一般都是正确的。主观标准一般不唯一,且得出的结论还需经过实践检验。这是不是就可以说主观标准不能作为检验标准,乃至检验真理仍然只有实践这唯一的标准,说了半天等于白说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于这点,必须要用真理的相对性来理解。例如,一个“好的作战方案”应该是一个真理,在实施之前用什么标准来检验,总不能等到战斗结束之后再做定论吧。只能用主观标准来检验,且这一检验的结果必须当做真理(是“好的作战方案”)对待。否则,不能赢得战斗。也就是说,用主观标准检验得到的结论是具有相对性的。本例中,当时用来实施的方案,相对于其他方案来说就是最佳方案,意即该方案就是真理。尽管有时会吃败仗,因为那是事后才得知的,并不能否定该方案在被采纳时的真理性。也就是说,真理具有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的相对性。
另外,很多真理的检验单靠客观标准无法完成,需要两者相结合才能完成。如数学中许多定理,较为著名的关于“哥德巴赫猜想”的“陈氏定理”,还有物理学中的“惯性定律”,等等,都是如此。尤其要说明的是,“共产主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更是这样。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检验真理不仅有客观标准,也有主观标准。马克思主义强调主观必须和客观统一,且人们的一切认知活动都必须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服务。革命导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才得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正确结论。撇开这一前提,在深入讨论的情况下,仍然只提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唯一性,而不提其客观性,就是将其推向了极端,也就成了谬误。所以,在深入讨论的情况下,正确的提法应该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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