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社会和谐,从来不是捂住问题、压住诉求、堵住民声的“表面平静”,而是有错能纠、有冤能诉、有怨能疏、失职能罚的真实安稳。
信访制度,是宪法赋予群众的监督权利,是制衡基层权力滥用、纠正司法偏差、化解基层积弊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
然而,2026 年 7 月 1 日全面实施的国信发〔2026〕4 号新规,在实际落地中彻底偏离“规范秩序、压实责任”的初衷,异化为限制群众维权、抬高申诉门槛、截断民意上行、纵容基层失职的管控工具。
只堵群众信访路、不启公职问责剑,只治民访不治官弊——这种片面收紧信访渠道的治理方式,极其不妥、严重失当、完全本末倒置,不仅无助和谐社会建设,反而在积累巨大的社会隐患!
一、所有越级访、重复访,根源全在基层权力失责、问责条款长期休眠
全社会必须直面一个最残酷、最真实的基层治理现实:
没有天生的缠访群众,只有长期失职的基层机关;
没有无端的反复信访,只有拒不纠错的公权力不作为。
大量群众之所以层层申诉、越级进京、常年奔走,绝非“无事生非”,而是基层治理乱象早已积重难返:
| 基层突出问题 | 具体表现 |
|---|---|
| 程序空转 | 办案机关受理不核查、答复不落地、纠错不执行,虚假办结 |
| 文书缺失 | 公权单位恶意拒不出具书面文书,口头敷衍、口头驳回,人为制造群众“无证维权”绝境 |
| 护短包庇 | 对冤错案件、执法瑕疵、司法偏差视而不见,层层驳回、层层压制 |
| 拖延消耗 | 利用层级壁垒、程序拖延,把群众合法诉求拖废、拖死、拖到无路可走 |
《信访工作条例》早已明确监督问责、失职追责条款:
凡是推诿扯皮、压案不查、敷衍处置、拒不答复、人为制造信访上行的公职人员,一律应当通报、督办、追责、问责。
但现实是:信访问责条款常年沉睡、形同虚设!
· 基层乱作为无人查
· 不作为无人管
· 错办案无人追
· 不出文书无人罚
公权力的失职无人买单,最后却让维权群众买单;
公职机关的程序违法无人追责,最后限制老百姓的上访权利!
这就是当前信访治理最大的不公、不正、不义。
二、尖锐批判:国信发〔2026〕4 号新规,是典型“治民不治官、堵声不纠错”
必须直言不讳:
本次新规最大的问题,是选择性治理、双向标准严重失衡——对权力无限宽容,对民众极度严苛。
新规一刀切设置省级文书前置、越级走访禁登、办案期间禁访、程序终结禁诉等高压条款,看似规范秩序,实质效果只有一个:
彻底锁死普通群众、冤案申诉人、弱势群体最后的进京监督通道。
1. 最荒谬的逻辑:基层不出文书,群众却要为基层违法承担后果
无数当事人穷尽市县两级程序,基层恶意不给书面答复、不给驳回文书、不给终结手续。
按照 4 号新规:无省级文书,一律不予进京登记。
这造成了极端荒唐的治理悖论:
公职机关违法不出文书 → 程序缺陷在政府 → 最后受限、受害、无路可走的是老百姓!
这不叫规范信访,这叫包庇失职、转嫁责任、变相封嘴。
2. 截断民意上行通道,让基层腐败、执法不公彻底“无人监督”
信访是上级发现基层问题、纠正地方乱象、清理冤错积案的唯一民间探头。
如今抬高进京门槛、收紧信访渠道,直接导致:
· 基层滥用职权没人看见
· 司法程序违法没人上报
· 长期冤错积案没人曝光
· 公职失职渎职没人监督
表面信访数据一片平稳,实则基层黑箱彻底闭合、权力失控无人制衡。
这种“以稳掩乱、以堵遮丑”的治理,是虚假稳定、高危稳定、随时崩盘的稳定!
3. 扼杀涉法涉诉纠错希望,堵死冤案平反最后出口
大量刑事申诉、冤错案件之所以常年坚持信访,是因为:
地方司法闭环护短、同级监督失效、基层纠错彻底失灵,只能寄希望于中央层级监督、高位纠错。
国信发〔2026〕4 号收紧信访渠道,等于直接告诉蒙冤群众:
基层错办、市县包庇、省级不纠,你也不准进京、不准反映、不准申诉!
这不是维护秩序,这是固化错案、保护失职、压制维权、牺牲公平正义。
三、正本清源:构建和谐社会,只能靠问责治弊,绝不能靠封堵民声
高层反复强调:
和谐社会是干出来的、纠出来的、治出来的,不是堵出来的、压出来的、瞒出来的。
真正的信访法治化,应当是:
权力有边界、失职有问责、错误有纠正、群众有出路。
想要化解信访积案、化解干群矛盾、夯实社会稳定,唯一正道只有三条:
第一:全面唤醒休眠的信访问责条款,对公职失职零容忍
凡是存在拒不答复、不出文书、敷衍办结、程序空转、压案不纠、虚假化解的单位和个人:
✅ 一律严查
✅ 一律通报
✅ 一律追责
✅ 一律倒逼整改
谁制造信访,谁承担责任;
谁导致越级访,谁接受处分;
谁积压冤错案,谁必须纠错!
把问责利剑对准公权力,而不是把管控枷锁套在老百姓身上。
第二:立即纠正 4 号新规过度收紧、过度限制的极端执行偏差
规范走访,绝不等于取消走访;
规范秩序,绝不等于封死民声。
必须坚决摒弃“宁可控错、绝不放活”的懒政思维:
· 对基层恶意不出文书的,开通上级兜底救济通道
· 对有新证据、新事实的冤错申诉,无条件保留高位监督通道
对合法逐级信访、正常维权诉求,坚决破除门槛、畅通无阻
· 绝不允许用基层的程序违法,剥夺群众的法定救济权利!
第三:彻底扭转“重管控、轻化解,重维稳、轻正义”的错位导向
当下信访治理最大的病灶:
❌ 怕群众上访,不怕群众蒙冤
❌ 怕数据难看,不怕民心受伤
❌ 怕事态上行,不怕权力乱为
真正的长治久安,不是没人发声,而是冤屈得雪、矛盾化解、权责归位、民心安稳。
靠封堵信访换来的稳定,是脆弱的、虚假的、透支公信力的伪稳定。
四、结语:治官方能安民,纠错方能维稳,堵民终必失心
我们直言亮剑:
国信发〔2026〕4 号过度收紧信访渠道、抬高维权门槛、封堵民意上行的做法,极其不妥、严重错位、本末倒置!
和谐社会,不需要沉默的民众,需要透明的权力;
不需要被封堵的诉求,需要被问责的失职。
信访的闸门,应当对准失职公权力越关越紧;
信访的通道,应当对准维权老百姓越开越宽。
激活问责、整治弊政、畅通民声、有错必纠——
才是新时代信访治理的正道,
才是国泰民安、社会和谐的根本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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