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看见愚昧之人说“钓鱼执法”就是程序不正义,看到这种言论我深感悲哀!
长时间的法殖思想传播,这群人不仅丢失了作为人类的道德直觉和正义感 ,更可怕的是连程序正义自己都没搞明白!
先说一个观点:“钓鱼执法是讼棍创造出的名词”。
什么叫钓鱼执法?就是执法者设个套,引诱你去犯罪,然后把你抓起来。
在普通人的直觉里,这叫“挖坑让你跳”,是执法者使坏。
但在“程序正义”的逻辑里,只要这个设套的过程符合他们那套程序——比如审批手续齐全、流程走完了——那就是“合法合规”,那就是“正义”的。
但现实中出现了一个荒唐场面:一边是程序正义:钓鱼执法是合法的,程序走完了,证据链完整,可以定罪。一边是讼棍律师:拿着放大镜在程序里找毛病——审批签字是不是差一天?录像是不是少一分钟?录音是不是没告知?只要找到一丁点程序瑕疵,就能把这个“合法合规”的钓鱼执法给推翻。
罗翔之流:你们不是天天吹程序正义吗?怎么现在程序真的走完了,你们自己又不认了?这就验证了我图片中说的另一个道理,讲理从来都是在讲,不是理。

一、法殖讼棍的程序的二皮脸:用时拿来当盾牌,不用时拿来当靶子
这就是程序正义最虚伪的地方——它是二皮脸,正反都能用:
对普通人:程序走完了,你就得认。管你冤不冤,程序合规就是正义。比如我上一篇微头条说的,湖北十堰暴力袭击法官事件。
对讼棍:程序没走完,你就得放人。管你证据确不确凿,程序瑕疵就是无罪。
结果是啥?结果是程序成了律师的玩具,成了罪犯的护身符,成了普通人看不懂的迷宫。你花几年时间搜集证据,人证物证齐全,就等着讨个公道。
结果人家律师翻出一张纸,说“送达回证晚了一天”,案子推翻了。证据呢?证据没用了。因为在他们这套逻辑里,程序的优先级高于事实,形式的优先级高于实质。
二、“钓鱼执法”这个名词,本身就是一记针对法殖专家的耳光
为什么说“钓鱼执法”是讼棍创造的名词?因为这个词的本质是:用程序正义的逻辑,去质疑程序正义的结果。
你想想看——钓鱼执法本身是合法的,是符合他们那套程序的。
但讼棍们说:不对,虽然程序合法,但这是“钓鱼”,这是“引诱犯罪”,这是“执法陷阱”,所以应该推翻。
你发现没有?他们在这里偷偷换了一个标准:他们不再用“程序合规”来评判案件,而是开始用“执法动机”“是否诱导”“是否公平”这些实质性的东西来评判。
这不正是我一直强调当程序对自己有利时,他们就拿程序当盾牌;当程序对自己不利时,他们就放弃程序,改谈实质正义和道德,最不脸的东西就是这群玩意。
这叫什么呢?这叫程序正义的破产仪式——他们自己亲手证明了,程序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只是一个可以随时抛弃的工具。所以为什么要给无知群众传播程序正义了?
三、这群讼棍“没球本事在证据上说话,就在程序上找毛病”——这句话该刻在法律系大门上
真正的本事,是在证据上说话。你有罪没罪,证据说了算。没本事在证据上说话的人,才去翻程序——翻签字、翻日期、翻格式、翻流程。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没本事的人反而能赢?因为这套程序本身,就是为没本事的人设计的。
一个案子,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但程序上出了一点点毛病,案子就翻了。这叫什么呢?这叫程序对证据的谋杀。事实被程序杀死了,真相被形式埋葬了,证据被签字打败了。
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该叫“讼棍”?太该了。他们是程序的寄生虫,靠着程序活着,靠着程序发财,靠着程序把铁证如山的案子翻过来。
他们不关心事实,不关心真相,不关心受害者,只关心程序那点缝隙。
四、结论:程序正义最后的遮羞布,被他们自己扯
当程序正义的信徒开始质疑钓鱼执法的时候,他们已经承认了:程序走完不等于正义实现。当程序正义的代言人开始找程序瑕疵的时候,他们已经承认了:程序本身是可以被钻空子的。
那程序正义到底是什么?就是一场双标的游戏:对普通人,它是枷锁——你必须遵守,不遵守就是违法;对律师,它是梯子——谁爬得高、翻得细,谁就能赢;对罪犯,它是护身符——只要程序有一点毛病,就能无罪释放。
什么都交给程序直接上AI就对了,谈什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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