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居易:征收物业税的三大认识误区
国务院突然出台征收物业税的指导意见,实在是出乎很多人的预料,无论是唱涨派还是看跌派都觉得很奇怪。似乎整个房产市场都没有做好迎接物业税的准备。其实,黑居易早在半年就已经预见到中央政府必有征税的动作。如今,坊间,各色言论纷纷出笼,误区颇多,为此,黑居易稍做分析,以就教于方家。
认识误区1:物业税将推高房价。
物业税一出,那些房产商的托们居然也能得出这样的猜想,实在是太有才了。对此,黑居易不想多说,前文已有详论。
认识误区2:物业税短期内不会出台。
物业税问题其实是老生常谈,早在几年前就曾经闹得天下皆知,结果却莫名其妙地不了了之。这次,国务院不过是下达一纸命令罢了,难以马上付诸实践。实际上,“论而不定、议而不决”正是政府的工作作风的体现。其实,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辨证统一的哲学观来看待政府决策:凡事从既得利益集团虎口夺食的建议和方案总是拖沓到永远,如公开官员财产收入;凡事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团掠夺老百姓财富的议案总是速战速决的,如一有风吹草动油价猛涨机制。
以前国务院说要征收物业税,只是娱乐一下老百姓,因为政府不差钱,而且意识到征收物业税将减少房价攀升带来的滚滚财源。不过,如今,政府财政拮据非常,仍然发扬国际英雄主义精神,给世界货币基金组织进贡1000亿美圆的大红包,更是显得捉襟见肘了。一句话,事过境迁,如今政府很差钱,房产物业税正是开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只要能捞钱,捞急了眼,物业税这么好的香勃勃自然不能放过。因此,中央政府不可能让物业税久拖不决的,或许就是半年的缓冲期吧,以便让各方有所适应。
另外,征收物业税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斗争问题。过去几年,地方政府通过大卖土地,获得了巨额的财政收入,但是中央不仅很难插手这笔巨额资金,而且为此背负上了管教无方的恶名,承担民怨沸腾的总责任。与此同时,地方有坐大的权力冲动,而中央必须忙于经济复苏无暇顾及地方势力的膨胀。如今,通过征收物业税,中央可以实现一箭双雕的美梦:现实好处是扩大中央财政收入,拖垮地方财政,确保中央威权,毕竟财大才能气粗;理论愿景是赢得举世和谐、咸与歌颂的美名。试问,心急如焚的中央,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把生锈却依然锋利的宝剑,怎么可能不加快磨剑的速度呢?
认识误区3:物业税很好很完美。
也许有人认为物业税可以促进房价暴降,就有点浮想联翩,歌颂其完美作用。然而,狮子虽然可以比较吃力地吃掉老虎,同样也可以朝无辜的人们张开嗜血的大嘴。征收房产物业税是中央政府的财政税收改革一揽子计划的重要方面,其根本目的是加强中央政府收入,而非别的。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讲,敛财是第一目的,兼顾贫富的利益和承受力则是次要目的。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后续结果还难逆料。因此,物业税从一开始就带有先天性的掠夺性质,即不可避免地增加购房者的负担。尽管,黑居易在前文《物业税是一颗摧毁高房价的核弹》中提出这样的善良建议,但还有丝丝忧虑。如果政府不对购房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而是胡子眉毛一把抓,那样不会促进人人享有一套住房的愿望,反倒将购房者拖入生活压力的泥潭无法自拔,也让准购房者继续望而生畏。如果这样,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可期,经济复苏的提前到来不可期,唯一可期的仍然是中央威权所向披靡。
黑居易 2009.5.26 晚 记 邮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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