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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还是于幼军省长大?山西煤老板笑了!

拓荒者2008 · 2006-07-15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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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还是于幼军省长大?山西煤老板笑了!

    [拓荒者2008]于2006-07-0815:56:33上贴

    就在左云矿难家属悲痛未尽之际,说不定啥时侯又有矿难发生李毅中前往再拍桌子之时,传来让人骤然心惊肉跳的消息:

    据【南方网】2006年7月6日署名肖华题为《山西大规模将采矿权转给煤老板改革涉及数千亿》一文披露:山西煤老板们终于可以集体摆脱“非法承包”的罪名,头一回受到法律保护了。

    “看看,那时候这采矿权就不是镇上而是我王大为(化名)自己的了。”在上缴了1000万、经过两年漫长等待、催问与担心之后,临汾矿主王大为终于有望换到写着自己名字的采矿权证,那意味着他不用再为自己是一个没有开采权的承包者而提心吊胆(法律严禁矿产资源以承包、租赁方式开采),而是真正“买断”整片资源,能正大光明地将3000万吨储量“一直挖到没有”。

    在中国,在矿产资源所有权依然属于国家的前提下,这是第一次大规模地将过去属于国家与集体的采矿权转移给矿业公司或者煤矿老板:近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开始为全省产权改革后的煤矿分地区分批换发新采矿权证。

    这意味着,推进了两年的山西煤炭资源产权改革在几经曲折后迈出关键一步。也就是说,继生活资料、土地与国有企业改革之后,中国庞大的煤炭资源存量资产的产权市场化变革终于得到了所谓“法律确认”。人们将惊讶之余不由得对这所谓“法律确认”的依据问个明白:那个法律确认了?宪法、刑法,还是民法行政法或地方人大或国务院的最高行政法规?都不是。而这个“法律确认”只不过是是一份省政府文件和一份省长令。即2005年6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出台,十天后,张宝顺卸任省长,转任山西省委书记,于幼军继任省长。2006年2月28日,新省长发布省长令——《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将试行意见进一步具体化。此“法”出台,于是乎那位化名为王大为的煤老板笑了。用肖华的话说煤老板们:可以集体摆脱“非法承包”的罪名,头一回受到法律保护了。

    是否一份省政府文件和一份省长手令有超越国家法律的权力使煤老板们集体“赦免”罪名?想必以法治国的和改革反思的今天人们会作出选择性且符合法定原则的回答。只是在“摆脱了”罪名之后煤老板对共和国法律“控诉”式的“忆苦思甜”与善良者的揪心之痛的反差便可略知于幼军省长“手令”的社会效应。在盼到这个喜讯之前,王大为已经在希望与失望中反复煎熬了两年。跟许多同行比起来,在煤业浸淫十多年的他见识更广,胆子更大,头脑更灵活,但也正因此而受到更多的折磨。所以他说“钱不是问题,折磨我的是证。”煤老板的忆苦思甜,只差高喊一声“解放了”的欢欣鼓舞!相形之下那些遇难矿工中失去儿子的父母,失去父亲的儿童,失去丈夫的妻子和善良的人们将有何感言?煤老板所谓“钱不是问题,折磨我的是证。”恰恰真实地证明了他们金钱的“血腥”和无证开采煤矿的非法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

    在中国矿业2004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目前,全国92%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都来源于矿产资源。”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中唯一的非可再生资源,处于持续的消耗之中。要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循环经济,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需求的保障无疑显得十分重要。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会议主题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所谓节流,就是要使有限的矿产资源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减少和避免无效消耗。因而强化矿产资源的节流制度,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取得采矿权不得采矿制度,就是为作为矿产资源节流制度设置的第一道闸口。非法采矿行为不但侵犯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而且造成矿产资源的无效流失,从根本上破坏了矿产资源节流制度。为了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保障矿产资源节流制度的贯彻实施,我们必须及时坚决地依法制止和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包括适用《矿产资源法》第39、40条的规定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还必须适用《刑法》第343条第一款的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矿长、经理、老板等非法采矿单位主管人员处以刑罚。

    我国刑法第343条第1款规定的所谓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在全国人大未废除这条法律时,山西省的一份文件和于幼军的手令可以超越法律吗?!既便于幼军拿出今年4月国务院批准山西作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时,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也只是法规而不得与法律规定抵触。于幼军凭什么大笔一挥高高在上法律之上搞所谓的“试点”,国务批准于幼军试点可以违法吗?于是他的无视非法行为被肖华称之为:这场由山西发起的“采矿权市场化”改革即将以大批换证而收官,这标志着矿产资源的产权改革在中国正式启幕。这所谓的“采矿权市场化”怎么听起来象损失3500个亿之多的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层收购的MBO,那样的令人不寒而颤!

    胡锦涛在6.30党建85周年讲话中指出:民心向背,是检验一个政党是否具有先进性的试金石。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使我们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推行的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和利益。要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长效机制,为我们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于幼军你是共产党员吗!(2006-7-7-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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