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垄断价格被重罚》,英国广播公司网站2月19日报道,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2月19日电。尽管主流媒体称自己是引述国家发改委的消息,说是茅台和五粮液被有关方面以“价格垄断”之名处以罚款,罚款额为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然而,中国证券报今日报道称,发改委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不掌握这一情况。于是,这件事情就显得非常奇怪了。
当然,我们在意的事情是,有关报道指出,反垄断机构此举的意义在于反垄断的对象不分“内外公私”,换言之,中国的反垄断机构的立场是公正的。当然,反垄断机构的确处罚了三星这样的外国企业,但是,众所周知的是,美国微软公司已经多次成为欧洲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和处罚对象,显然,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美国微软公司理应成为反垄断的重点对象,可是,中国的反垄断机构对这么一个明晃晃的庞然大物视而不见,不要说处罚,就是调查也没有。美国在信息技术领域所占据的垄断地位是极其明显的事情,因此,如果中国的反垄断机构对美国的软硬件垄断巨头不采取反垄断调查的话,那么只能说明表面上大公无私的中国反垄断机构实际上只是欺软怕硬的汉奸衙门罢了。
而且,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茅台、五粮液是被禁止外资收购的白酒,因此,反垄断机构对茅台、五粮液的这种处罚举措受到了境内外敌对势力尤其是汉奸媒体一致拥护。近来,包括茅台、云南白药这样的民族品牌企业屡屡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围攻,这种围攻表面上是以各种似乎是很讲的过去的名义进行的,但是,其背后的目的却是十分阴险的。美国为了通过它在中国的代理人收购云南白药,勾结国内汉奸,动用各种手段打压云南白药,其意图就在于压低收购价格,而在这一阴谋破产之后,又动用相关势力对云南白药极力妖魔化。现在,此事同样发生在茅台、五粮液的身上。之前所传的塑化剂问题就是攻击这些中国民族品牌的阴谋之一。
在之前,中国的奶业也是这么被打击的,先是向中国出口掺有三聚氰胺的牛奶,然后,当中国奶制品企业将其加工成奶粉销售到市场后,再通过境内外敌对势力控制的媒体大肆攻击一番,由此名正言顺地让外资奶企(利用这个特洛伊木马之计)占领了中国的奶制品市场,然而,现在已经发现外国品牌的奶粉的问题更大,不仅含有三聚氰胺,而且存在“铁、镁和左旋肉碱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核苷酸总量、胆碱含量、镁含量标签符合性检测不合格”等多个问题,荷兰奶粉还被检出沙门氏菌,西班牙奶粉“3段锌超标”,波兰奶粉“混合蔬菜泥,标签符合性检验不合格”,比利时婴幼儿麦粉、米粉“标签不合格”,从美国进口的婴幼儿食品超范围使用化学物质。
因此,茅台、五粮液被重罚一事并不能让我们高兴起来,因为中国的反垄断机构放着那些美国的国际垄断企业不查,偏偏盯着中国的民族品牌企业不放,无论反垄断机构用什么借口,那都是无法自圆其说的!由此,所谓的反垄断问题,正如我们以前所讲的那样,绝不是有关方面为了追求所谓的公平正义而推出的举措,恰恰相反,诸多事实都足以让人感到中国的反垄断机构是在帮助外国资本消灭中国的民族品牌、是在帮助汉奸国贼推行私有化改革,换言之,我们有理由怀疑中国的反垄断机构的汉奸国贼走狗性质。
《中国反腐之战亟须制度支持》,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2月18日报道,美国《纽约时报》网站2月15日报道,《俄罗斯报》网站2月18日报道,美国《纽约时报》2月18日报道,英国《金融时报》网站2月17日报道,香港《南华早报》网站2月18日报道。老子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古今中外,几乎所有的政权都是希望靠严刑峻法来消灭腐败的,但却又不能达到目的。因此,就算反腐需要有制度支持的话,那么究竟用什么样的制度来支持反腐这件事就很值得研究了,但无论怎么研究,都不应将消灭腐败的希望建筑在拥有所谓完备的法律体系上。这是因为,且不说,再严密的法律体系最终还是要靠人来落实的,单就法律总是为某一阶级服务的这个本性而言,法律注定是不可能消灭统治阶级的腐败问题的。
迷信制度万能的人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这种人将制度的可靠性置于人的可靠性之上,另一方面,这种人本身又对他自己的这种迷信的可靠性深信不疑。由此也就意味着,迷信制度万能的人只是将其所迷信的制度的可靠性置于别人的可靠性之上,同时却又将他对自身的信任置于他所迷信的制度的可靠性之上,也正因为他首先坚信他的主张是正确的,所以他才相信他所主张的内容是正确的,因而也就造成了:一方面,他要求别人坚决服从制度,但另一方面,他自己——作为一个人——却又是这个制度的支配者。于是,制度的设计者成为了“上帝”,而拥有“上帝”的权力的制度设计者恰恰不在反腐运动的打击对象之列,由此,这种依靠制度来反腐的做法又怎么可能真正消灭腐败呢?相反,靠制度反腐的主张恰恰起到了愚民的作用,并且将最有条件腐败的分子隐藏到一面漂亮的幌子背后去了。
腐败首先是一个政治经济问题。正因为存在私有制及其观念,所以才会有腐败。因此,除非制度设计是以消灭私有制为原则的,否则这种制度设计就一点也谈不上有什么反腐的决心。因此,只要中国的改革开放举措依然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转移的,那么中国无论进行何种制度建设,最后的结果只会增加腐败而不会减少腐败,而且,越是强化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统治地位,那么腐败问题就会越严重。
当然,有人主张向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所谓的民主制度以遏制中国的腐败,但是,中国的腐败问题之所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恶化,就是因为中国30多年来一直在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自由和人权。近来频频以侵犯官员的隐私为名而出台的各种抵制、削弱人民群众反腐的政策当然也是一种制度建设,然而,这种制度建设所起到的作用不是在遏制腐败,相反,它是在保护腐败。
最要紧的就是,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后,腐败问题极大减少,与当下相比,简直就是清廉得一塌糊涂!然而,由于法律党和西方制度派完全否定前30年由毛主席领导的共产党及人民群众在反腐工作上取得的卓有成效的做法,因此,现在这帮汉奸国贼及其走狗所主张的制度反腐实际上是以摒除那些最有力、最有效的反腐手段为前提的。由此,可想而知,这种制度反腐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有利于腐败盛行的。今天,腐败分子已经不判死刑了,当然,真正被判死刑的也未必就是真的腐败分子。因此,如果谁要是相信如今这种对待腐败分子的做法能够起到遏制腐败的作用的话,那么这种人的智商已经在汉奸国贼及其走狗的反复洗脑下降低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低点。
另外,俗话说,家贼难防!反过来说,反汉奸理应比反腐要容易。实际上,单就中国目前存在那么多裸官而言,纪检监察机关就理应先清查所有的裸官,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裸官必涉腐。然而,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没有人去做,换言之,既然已有的制度都无法落实,那么人民群众凭什么相信新的制度能够被落实呢?!因此,如果中央真有反腐诚意的话,那么,建议还是先从反汉奸开始做起,既然这些人已经选择背叛祖国,那么打击这些人所能引起的社会震动肯定要远远小于反腐运动所能引起的社会震动,而汉奸官员必然是腐败分子,由此,一举两得的好事为什么不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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