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国企怎么改?
和满
问题是什么?
如果当代中国国企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改。问题是什么?
1、中国国企已经成为了中国经济的吸血虫。尽管个别中国国企很优秀,足以与世界优秀企业齐名,但只是个别。而且中国搞得好的国企,主要是靠国企管理者个人的品德与才能,没有制度上的保证。如果没有制度上的保证,今日的心血,完全可能在未来的短时间内就荡然无存。而且中国国企的总体状况很糟。全国银行把百分之八十左右的资金投给了国企。而国企不见效益。目前,中国国企大部分在亏损。国企的坏帐越来越多。非国有企业得不到充足的贷款,难以扩大生产,投向国企的钱又收不回来。向国企投资,有两个目的。第一是稳定。由于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中国社会支撑不了太多的失业者。现在给国企贷款,是希望国企能够尽量维持下去,避免太多的失业。如果国企的效益不好,最终还是会坐吃山空,达不到稳定的目的。第二是发展。希望投资拉动。所谓投资拉动,就是投资增加了以后,厂商扩大生产,增加资本品及原材料的购买,增加就业,从而带动消费,使经济走出萧条,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如果投资增加,但效益不好,生产就扩大不起来,或者越扩大越亏损。这就不能起到投资拉动的作用。中国政府已经实行了多年的投资拉动政策,效果不明显,因为投资投错了对象。这个问题不解决,会导致全国经济崩溃。
2、中国国企已经成为了中国社会巨大的腐化温床。现在每年因为腐化而导致的全民财产流失,比全国财政总收入还多。全国查处的腐化案件中,百分之七十与国企有关。这个问题不解决,最终会导致全国政治崩溃。
经济崩溃与政治崩溃联合起来,会导致社会崩溃。
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不是由于产权不明晰。二十年来,一直有一个争论,有一些人认为,中国国企的产权不明晰,必出问题。还有一些人认为,中国国企的产权是明晰的。这个争论的关键在于什么是“产权明晰”?如果我们把产权明晰理解成资产有确定的所有者,中国国企的产权是明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产权在全民。如果我们把产权明晰理解成为所有者之间有明确的划分,产权落实到个人,中国国企的产权就是不明晰的。假设我们在法律上把产权落实到个人,例如规定:“国有企业的产权平均分配给所有公民。”国企能有什么具体改变呢?管理者还是上级官员委派的管理者,普通职工还是原来的职工,厂房设备没有变化。即使一个企业出了问题,由于产权平均分配给十多亿人,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受的损失很小,也就不会由于直接的个人利益而追究。即使达到了严格意义上的产权明晰,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可见原因不在于产权不明晰。
不是由于所有权与管理权有所分离。有人认为:国企又不是国企干部自己的,他们肯定不会尽心。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如果企业的管理者同时就是企业的所有者,的确会增加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但是,从另一方面,我们想:是否所有权与管理权有所分离,就一定会亏损。西方发达国家大部分大企业、大财团其所有权与管理权并不是完全统一的,但是没有普遍出现中国国企的问题。同样的因素,别人没出问题,我们出了,说明原因不在于这共同的因素。可见原因不在于所有权与管理权有所分离。
中国国企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三点:
第一点,政府错误的扶植。上文我们已经谈到,根据自然的市场规律,能够多年生存下来的企业是少数。如果不是国家扶植,大部分国企早就死了。这二十年,中国政府对亏损的国企一直用“扶”的方式,以为扶一下,企业渡过难关就可以扭亏为盈。对于一些亏损国企是这样,但大部分亏损国企不是这样。一年年地扶植,一年年地亏损,问题越积越严重,最后国企成了中国经济的“黑洞”。
第二点,福利负担。国企对职工要提供一系列的福利,这成为国企的一大负担,而非国有企业,这种负担比较小。其实,在发达国家,规范市场条件下的企业,对职工是要提供一系列的福利的,例如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不同的只是发达国家的企业交钱给政府由政府执行,中国国企直接执行。并不是中国国企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而是中国的非国有企业没有做该做的事情,这造成市场竞争中,国企处于劣势。
第三点,责利不统一。先介绍一下“内部人控制问题”这个概念。内部人控制问题指的是:一些人受别人委托,去管理一个组织。被委托人成为了组织的内部人,委托人成为了组织的外部人。组织的内部人利用职务控制组织,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谋取私利。这个概念与我们平常说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差不多。其实“控制”本身并不糟,糟的是“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这就成了问题。内部人在企业中具体指谁?大部分学者只把总经理及总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作为研究对象。这种研究不够全面。在西方大企业中,董事会常常只拥有企业股份中的一小部分,甚至不到百分之五。董事会受非董事会股东委托,去管好企业。董事会相对一般股东来说是内部人,也可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所以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中应包括董事会。同理,我们研究中国国企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也要研究董事会。
第四点,税收负担。中国企业,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在中国土地上要纳比外企更高的税。我至今不能理解这个税收制度。
中国国企总经理及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与西方发达国家股份制企业中的同类人员,都是由上级委任去管理企业,这点没什么不同。“内部人”不同的是董事会。董事会通过控制企业,不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也可以带来大量的好处,这个道理就象君主制国家的国王、贵族能得到好处一样。西方国家董事会成员只要拥有足够的股份,就拥有控股权,其它股东就必须委托。这是法律规定的。只要拥有控股权,企业不倒闭,控股权不但可以终身,还可以继承。有争夺控股权的情况,但不容易取胜,所以为了自己的未来,以及自己所爱的人的未来,董事会一般不会采用急功近利的做法去以权谋私。而中国国企很多没有董事会。有,也是与总经理一样由上级任命的。上级可以解除职务,到了退休年龄,好处不能继承。职责同样是企业的长远发展,中国国企与西方企业最高管理者的个人长远利益却大不一样。后者要要稳定得多,与职责的结合紧密得多。同样都追逐长远的私利,中国国企的最高管理者,更可能滥用职权,利用企业获取个人财富,导致企业亏损;西方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更可能把企业治理好,保住自己的权利,保住自己的长远利益。
西方企业不仅仅最高“内部人”的责利是统一的,一些关键“外部人”的责利也是统一的。西方大企业的股东中常有大量的散户,如果一个企业出了问题,与中国国企的所有者——中国公民一样,由于个人利益损失很小,他们也懒得追究。但西方大企业股东中,还有一些较大户,这些较大户大到企业出问题会对个人利益造成较大的影响,又没有大到进入董事会,他们就通过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由于个人利益的驱使,他们很自然就担负了外部监督的职责,这一职责与个人利益是统一的。外部监督又进一步减少了“内部人控制问题”。
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调查问题、研究问题,最终是为了解决问题。当代中国国企问题的解决办法,据我目前所知最典型的一共有九套。其中有些是中国尝试过的,有些是其它国家试过的,有些是讨论中的。让我们逐条考查:
第一种方案:让国企“自然死亡”。也就是说政府不再管理,也不再扶植国企,让国企在市场中平等竞争,破产就让破产。这种方案的出发点是防止国企再占用大量的银行贷款,防止银行的坏帐越来越多,使得非国有企业能从银行得到充足的资金,使金融纳入良性循环。通俗地说,就是国企不再“吸血”。这种方案是可能解决“国企吸血”问题的,但这种方案会造成其它恶劣`的后果。
1、会造成中国公民收入的进一步不公正,从心理上破坏社会。如果政府不再管理国企,而国企的责利关系又没有改变,那么,现在国企管理者会更无顾忌的把全民财产转换成个人私有财产。这会打击人们勤劳致富的信心,进一步加剧人们投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机。
2、会造成中国经济需求不足,从经济上破坏社会。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银行停止贷款,大多数国企都得停业,原材料的购买,职工析消费都没有了,这会造成需求不足,进一步使得中国经济萧条。
3、会造成大量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的人,从会政治上破坏社会。经济萧条、国企停业,必须造成大量失业,而中国政府现在没有充裕的 资金为这些人提供社会保障。这些人必然成为政府上的不安定因素。
我们解决一个问题,是为了总的情况变得更好。如果我们用第一种方案,老问题是解决了一些,但新问题又出现了,并且新问题比老问题更严重,那么这种方案就不可取。
第二种方案:全国国企组建成一个大企业集团,由中央领导人亲自领导,统一部署。国外有些大企业很大,比全中国的国企加在一起还大。例如:福特公司,年产值至少是中国大陆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七十。通用集团,年产值至少是中国大陆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中国的企业应该不怕大,这我同意。但并非一大就灵。
1、我们用什么组织方式组建?西方企业集团有两种典型的组织方式:一种是集权制的。由于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联系紧密,只要最高层不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就可以大大减少内部人控制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但集权制的组织方式只适用于比较近似产品的经营。如果产品种类差异大,最高层就管不过来,因为具体情况复杂,而人的精力有限。中国国企包括轻工、重工、基建、运输等很多领域,如果用集权制管理,中央领导人一样管不过来。另一种是联邦制的组织方式。这种大企业下属很多分公司,分公司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董事会,分公司最高管理层的责利统一,因此大企业的最高层管理者可以放权,最高层管理者主要起协调、战略决策的作用。这种方式适于管理产品差异较大的企业。这种组织方式适于中国全国国企组成的企业集团。但分集团、分公司由谁去管?无论是选任产生,还是委任产生,责利都不统一,这又会造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我们在组织上就面临着两难处境:内部人控制问题缓和了,组织方式就不适合;组织方式适合了,内部人控制问题就严重。
2、中央领导层会不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天子之志,志在天下。中央领导人应该是希望国家富强的。但中央领导人也是人,并不是在真空中生活。有亲属,有老战友,有老朋友。这些人未必能有同样的志向。如果这些人,利用与中央领导人的个人关系搞腐败,怎么办?那不是让中央领导人更加为难吗?
3、大企业、大集团也会破产。例如,英国的巴林银行,韩国的三星集团,都破产了。假如,由中央领导人亲自领导的企业集团破产了,中国社会不仅将付出经济代价,还将付出额外的政治代价。
第三种方案:设立专门监管国企的机构。这种方法已经试过了,所谓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就是这种机构,起不到什么根本作用。
1、由于一些人上下联手腐败。因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官员责利也不统一,完全可能与企业干部一起腐化。
2、由于对企业资产监督的实际操作很困难。相对政府运行来说,企业的运行更灵活。例如,企业管理者低价卖掉一部分厂房,常无法界定是为了盘活资产,还是受了买方的好处,而出卖国家利益。真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第四种方案:把国企承包出去。承包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到期上交一定利润,多出来的利润归承包者个人所有,交不上的利润扣保证金。这种方法在一些国企也试过了,效果不好,甚至更糟。
1、这种方法把企业管理者的短期利益与企业的短期利益结合了起来。但是,企业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是有矛盾的。这种方法会促使企业管理者破坏企业的长期利益。例如,名牌产品的牌子对生产名牌产品的企业来说,关系到长远利益。而承包者可能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减少价格,欺骗消费者,以此增加利润。这样搞短期效益很好,长期效益很糟。俗话说:“牌子砸了,饭碗也就丢了。”
2、由谁承包出去?由主管官员。而主管官员的责利没有统一。完全可能与承包联合起来挖企业墙角。
第五种方案。让管理者拥有足够的国企所有权,包括现股、期股,这个方案的出发点是让管理者拥有控股权,使中国国企接近西方股份制企业的责利关系。这在思路上已切中要害。但做为具体的政策,仍会出现问题。
1、中国国企很多都是负债累累。即使管理者拥有了控股权,管理者的长远利益也很危险。因此,拥有控股权的管理者,完全可能利用控股权挖空企业,先捞够好处。即使最后企业破产,至少也能保住到手的好处。
2、政治后果恶劣。这种方案等于要政权向腐化分子示弱。这种方案的实质是什么呢?因为一些人腐化或可能腐化,所以政府剥夺一部分全民财产,送给腐化或可能腐化的人。决不能这样搞!这样搞,政权的权威性与正义性会大大削弱,群众会更加不满,腐化分子会更加嚣张,最后动摇政权,全国大乱。当前,中国社会需要经济发展,但最需要的是“正气”。
第六种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国企管理人员,普通职工共同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管理企业。这个方法在一些企业也试过,解决不了问题。因为,普通职工与管理人员一样,一旦参与管理,责利也不统一,他们也可能抓紧时间捞一把,好处到手以后,即使企业破产,还可以凭体力与技术到其它企业谋职。
第七种方案。职工执股。把国企的所有权交给国企普通职工。这仍会出现问题。
1、同第五种方案的问题1。
2、政治后果仍然不好。国企本来是属于全民的。而且国企的投资人的确是全民,毛泽东时代,中国政府从中国农民那里就抽调了约六千亿元人民币资金发展国企,这笔钱利滚利现在应该是十万亿元人民币。把国企交给国企职工,人均资本多的国企职工就多赚了,非国企职工就亏了。这个情况就象什么呢?我打一个比喻:三个兄弟共同拥有一座金山,一座土山,老大开金山,老二开土山,老三出去打工。三个人赚到的钱本来说好是三个人平分的。现在要分家了,老大得金山,老二得土山,老三什么都不得。老二、老三都会不满。第七种方案不合理。合不合理是一个价值判断,但足够数量的人,做同样的价值判断,就会产生社会效果。政府本来是想做好事,结果把非国企职工及人均资本较少的国企职工都得罪了,仍会造成大多数人的不满。必然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八种方案。给全国人民发购股券,人手一份,平均分配,国企全部公开出售,凭购股券购买。俄罗斯曾用过类似的方法。这种方案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公平,其实问题很多。
最可怕的是,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很多人对拥有股份不感兴趣,他们会用购股券去换取商品,或者换取货币,再用货币购买商品。人们要改善一下长期清苦的生活,这无可非议,但短时间内,那么多的消费者都需要大量商品,宏观效果就糟了。商品的需求暴增,供给不可能一下跟上,商品价格就会飞速提升。消费者发现价格飞升,就会恐慌。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越恐慌就越抢购。越抢购,价格就越高。价格越高就会越恐慌。这就会出现恐慌、购买、涨价的恶性循环。一旦进入这个循环,一天之内价格就可能涨几十倍。这是不是可能促进生产呢?不会,恰恰相反。生产厂商很快就会想到,我今天卖出产品,明天用这笔钱连十分之一的原材料都买不回来,根本就不会销售。俄罗斯用了十年时间,才基本医治了当年恶性通货膨胀的创伤。当代中国人民,能有当年俄罗斯人民的耐心吗?恶性通货膨胀,在当代中国发生,会是什么结果?
第九种方案。国企对国有银行的坏帐一笔勾销,公开出售国企,凭货币购买,政府用出售国企的钱,为人民办事情。
这个办法好是好,但是否现实?
1这涉及资产评估、审计、政府主管部门、司法各个环节,只要一个环节缺乏监督,这个方案就会成为一部分人快速侵吞其他公民财产。目前中国在上述四个环节的各环节都缺乏有效监督。其他人不是傻瓜,快速侵吞他人财产,别人不会不做反应。
2 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成规模的金融资本。守法产业资本家获得产业贷款都难,让他们拿什么去购买国企?现在出售国企,只会有两种买方,一种是外国人或外国人的代理。结果就是让外国人来中国当家作主。那样我们连清朝都不如。无论洋人吹得多好听,历史经验表明,没有哪个殖民地本地人民能发展好的,不被灭种就幸运了。二种是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中国人。假如政权故意让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当家作主,法理上说不过去,军民更不会服。这个后果不用我多说了。
假如无法做有效战术调整,我们就需要做战略调整。建议如下部署:
1 卫戍部队连级以上指挥员换上政治可靠的干部。
2 全军学习“为人民服务”,重新树立杨靖宇、董存瑞、邱少云、黄继光等英雄榜样。坚决批判个人主义、享乐主义。
3 全军进入戒备状态。
4 封锁国门。
5向全体军民交底,指出危机。实行特殊时期计划经济政策。这种经济体制下,国企中以权谋私者贪污了也没地方转移贪污所得。全国经济是一体,无所谓外部人与内部人。历史记录表明,欧美诸国在经济上没有一个比苏联发展得快的。日本的强计划市场经济,比苏联计划经济发展稍快,是事实。但中国目前没有实行那种制度的国际环境。而且,在目前资源日益短缺的时代,经济已经不能再追求快,经济至少要维持到科技发展出新的替代材料、替代能源。计划经济无疑最适合这种要求。
6 在人民监督与协助下,进行自上而下的清洗。关门打狗,铲除腐化。可使用将功折罪的方法,让腐化分子们相互出卖。尽量少杀,给人改造的机会。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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