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正式确立
12月4日,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公布施行的,源头可追溯到1949年的“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其后经历过四次重要修正。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性质、意识形态与政府形态,界定执政者的权力与民众的权利。生活于现代国家的个体,从生到死,谁都无法摆脱宪法的约束,同时谁都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
“宪法日”的设立是有重大意义的。对于执政者来说,必须尊重宪法、回归宪法、遵守宪法,正如习近平所讲,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对于民众来说,“宪法”不应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更不应是执政者用来“统治”大众的工具,宪法是民众用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利器。
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我们对宪法的宣传,绝不能止于这一天。我们既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凝聚公民的宪法共识,还要借助国家宪法日让公民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宪法的切实保护,更要借助宪法日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中。我们坚信,只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才能让依宪治国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强音。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昆仑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