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视频,解读中纪委如何处理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的。视频指出,十八大后,中央纪委对掌握的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摸清底数。2013年8月,中央纪委下发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理,执行分类处置标准。(5月4日《京华时报》)
进一步细化线索分类,将进一步规范线索问题的处理,并且我们看到,处置标准调整后仍为五类,即: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虽然在分类上仍为五类,但我们不难看出,此举彻底清理了纪检监察机关所掌握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同时也为查处有关案件有了更新的标准,因此查办案件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有自由裁量的范围,任何案件必须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据了解,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7万人次,谈话3.2万人次,了结3万人次,如此大量的案件,必然要在法定范围内进行,这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所在。
规章的制定在于执行,要让执行更加具有可行性,就有必要保持有利于防止线索失管、失控、有案不查甚至以线索谋私等问题,切实贯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要求。(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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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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