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家头顶"地方金融主力军"光环的上市城商行,一边在监管罚单中屡教不改,一边用"战略合作伙伴"的金字招牌收割小微加盟商的信任,最后用"倒签合同"和"无股权关系"完成完美切割。
当 ATM 机吐出的是钱,而"战略伙伴"吐出的是坑,我们不得不问:兰州银行流淌的,究竟是不是"道德"的血液?

一、"银行背书"的光环,是如何套牢下岗女工的?
2016 年的兰州街头,"百合 e 家"便利店的招牌铺天盖地。与普通连锁店不同的是,这些门店门头上赫然印着"兰州银行战略合作伙伴",店内布设着兰州银行的 ATM 机,甚至连部分招聘信息都将运营主体描述为与兰州银行存在合作关系。
对于急于寻找生计的下岗女工而言,这样的背景足以让人放下戒心。2016 年 11 月 8 日,就在兰州银行大厦 11 楼(兰州银行总部大楼),她正式签订了加盟协议。为了拿下这家店,这位下岗女工倾尽积蓄,又东拼西凑,支付了加盟押金、货架、装修折旧等共计10 余万元。
核心追问:当金融机构的品牌形象被广泛运用于商业合作场景,而合作方一旦出现经营问题,银行能否仅以"无股权关系"为由完成风险切割?
从法律形式上看,兰州银行后续"双方毫无关系,只是租户关系"的回应并无明显瑕疵。但问题在于,在项目推广阶段,银行并未主动向公众澄清这种"有限合作"的边界。当品牌、设备、场地甚至人员形成深度嵌套时,公众产生"银行兜底"的认知,恐怕不是个体判断失误,而是信息不对称下的必然结果。
二、高管交叉任职:一张被戳破的"无关联"遮羞布
如果说品牌层面的混同尚可解释为"宣传过度",那么人事层面的勾连则更难回避。
据公开工商登记信息显示:
陈广师:兰州银行电商金融部原总经理,长期担任甘肃百合 e 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
周玉平:兰州银行电商金融部相关人员,担任该公司监事
赵怀珠:兰州银行原监事长,同时是百合 e 家线上平台的独家股东
这意味着,银行体系内负责电商金融业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同时在合作企业中担任决策与监督职务。这一安排是否触及《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的规定,值得探讨。
更值得关注的是,2017 年 5 月兰州银行曾向甘肃百合 e 家提供5000 万元授信额度,并发放了 2360 万元借款。若授信对象的核心管理人员恰为本行在职员工,该笔授信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与信息披露程序?贷前尽职调查是否如实掌握这一关联关系?
讽刺的现实:数千万国有及股东资产成了一笔死账,未见有人担责;近百家加盟商的数百万元押金打了水漂,无人给出说法;190 名员工被拖欠的百余万元工资无处追索。
三、倒签合同与疑似伪签:用新文件抹杀旧权利
2020 年 5 月,"百合 e 家"即将爆雷。此时,自称兰州银行兴天支行行长的人走进了颂女士的店铺,声称房屋产权是兰州银行的,要求重签合同,否则断水断电、强行清退。
这份被强迫重签的合同,充满了诡异的细节:


对比维度 原合同(2016 年签) 新合同(2020 年倒签)
生效日期 2016 年 11 月 倒签至 2019 年 11 月(回溯半年)
年租金 9.72 万元 13.2 万元(上涨约 36%)
签署状态 正常签署 胁迫签署
在原有合同未解除、未到期的情况下,银行方面以胁迫手段迫使个体租户重签一份生效日回溯半年、租金大涨,重叠合同——这不是正常的资产确权,而是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推翻在先合法有效契约。
四、罚单不断:巡视整改后的"形式主义表演"
如果说"百合 e 家"事件是冰山一角,那么兰州银行近年来的监管罚单则揭示了冰山的全貌。
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兰州银行党委进行了巡视。这本该是一次刮骨疗毒的契机。然而:
2023 年 11 月:兰州银行及 9 家支行因员工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款 710 万元,原副行长杨阳受贿逾两千万元、支行长沈兆丰骗贷涉案 2700 万,两人被终身禁业
2024 年 8 月:张掖路支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被罚款 80 万元,行长被终身禁业
2026 年 3 月:旗下支行员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转走储户本金及利息十余万元,事件陷入"罗生门"
2026 年 6 月:因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反洗钱等八项违法行为,被央行警告并罚款 176.35 万元
巡视整改报告上写着"已完成",可罚单却接连不断"在路上"。一边是整改的漂亮话,一边是屡禁不止的违规操作,兰州银行的公信力何在?
五、普惠金融不能总是"普"而不"惠"
先用"战略伙伴"的光环把你骗进来,等你发现坑了,再用"倒签合同"锁死你的权益,最后在你茫然无措的这几年里,让诉讼时效悄悄流逝。等你反应过来,银行两手一摊:合同是你签的,愿赌服输。完美闭环,滴水不漏。
这不是孤例,而是底层营商环境的一块试纸。当金融机构把前期信用背书积累的社会信任,转化为对最弱势一方的追偿筹码时,触碰的不只是个案公正,而是金融机构在社会治理中应负的道德底线。
尾声:谁来回答民心的叩问?
总书记反复告诫要"以人民为中心"。可当万千小微个体户在遭受侵害时茫然无措,当他们终于觉醒想要维权时,一句轻飘飘的"过了申诉时效期",难道就能抹杀掉他们赖以生存的救命钱吗?
生存权,难道也有时效期吗?
兰州银行作为地方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本应是区域经济的稳定器和助推器,而不是利用品牌光环收割信任、利用合同陷阱锁死权益的精算师。
"人民至上"绝不是一句空话,兰州银行的违规乱象,折射出的是部分金融机构对中央精神的阳奉阴违,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的肆意横行。
我们呼吁兰州市有关领导俯下身子,真正关注一下这起牵动无数底层百姓生计的事件。数千万国有资产打了水漂无人担责,数百万元小微押金血本无归无人过问,而那个曾经信任"银行"两个字的下岗女工,还在法庭上为一份她从未签过的合同辩护。
这,究竟是谁的耻辱?

本号将持续关注兰州银行、百合 e 家及相关小微工商户、打工人的纠纷进展。
【参考资料】
兰州银行同不良贷款受让方关系匪浅 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误导性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甘银罚决字〔2025〕14-17 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甘金监行处〔2026〕85-86 号)
本文基于公开报道与司法文书梳理,旨在推动问题解决,不代表对任何一方的最终法律定性。事实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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