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共产主义是这样说的:
1.共产主义首先是对异化的扬弃
“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2.共产主义是一种真正实现自由的共同体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宣言》中,确立了共产主义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一种共同体
“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德意志意识形态》)
“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

在《资本论》中,对自由人联合体进行了细致的描述。
“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只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里重演。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有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个人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资本论》)
3.共产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力总和的占有
“共产主义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财产,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财产。……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德意志意识形态》)
4.共产主义是现实的运动,是由现有条件而产生的,不是一种虚幻的理想
“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德意志意识形态》)
5.共产主义是阶级统治不再存在,政治权力不再存在,国家与阶级都消失的社会
“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共产党宣言》)
6.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可以分阶段,分为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将共产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区分第一阶段(社会主义)与高级阶段,首先,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政治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哥达纲领批判》)
这个过渡阶段,还存在资本主义的权利与分配方式,即按劳分配,马克思说:“但是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哥达纲领批判》)
但在真正的共产主义阶段,异化分工消失、劳动成为需要,个人全面发展。马克思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的上述界定为我们提供了共产主义最基本的含义范围。但有一个最基础的问题,马克思没有提到,或许是他认为不用强调。马克思的理论是以古典政治经济学为基础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与马克思都没有分析人需求的来源,仅仅抽象地把需求作为生产的前提来加以研究。人的需求来自于人的欲望,欲望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概念。这里就不得不对需求进行合理的界定,是主观上满足人的一切需求呢?还是客观上满足人的基本衣食住行需求呢?我认为应当是后者。因为人的主观欲望包含着个人的幻想,有的人想太空翱翔,有的人想不老不死,有的人想统治别人,这些都不能称之为政治经济学上的需求,只能称之为个人的欲望想法。以这种主观上不确定的需求概念作为政治经济学上生产的前提,是无法展开分析的。因而,我倾向于相信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都是以客观需求、社会需求作为分析前提的。客观需求就是满足个人生活的基本客观条件,如衣食住行、繁衍后代、自由择业等等,这种需求以社会上假定的平均人需求为基准。社会需求是与个人需求对立的,是社会循环整体产生的需求,比如秩序稳定、结构均衡、环境适宜等等,这种需求与个体的需求截然不同。
对需求概念有一个合理的界定之后,有助于澄清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误解。以往对共产主义的通俗宣传往往透着一种民粹的味道,这种民粹味道的核心就是以个人想法代替客观需求。以个人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劳动就劳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来歪曲其本来含义。共产主义社会不是天堂,而是现实的社会形态。以当前社会中人们的痛苦来虚幻投射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幻想,这可能是宣传动员的好方式,但却不一定是科学地、认真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好方式。
以人的客观需求为标准,就是将那些带有幻想的想法排除在需求的范围之外;以社会的整体需求为标准,就是将那些秩序稳定、环境适宜、人文氛围等等价值纳入需求的范围之内,以确证这种新型共同体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马克思所说的“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
因而,我们对于共产主义实现的理解,在遵循马克思上述所讲的基本框架之下,对于按需分配中的“需要”,进而对于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中的“自由全面”,都要有一个分层的界定。在实现人的客观需要之后,实现人的主观需要;在实现社会需要的同时实现人的个体需要。

所谓遵循马克思所讲的基本框架,就是不存在异化分工、不存在阶级对立,归结起来就是不存在剥削,就是不存在利用自己的私有财产吞噬社会生产资料,进而在生产过程中剥削人的一种关系。不过,如何在既不剥削剩余劳动的同时又能提升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没有阐明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才需要仔细思考。
一个初步的判断是,只有在剩余劳动的累积不再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之时,只有在生产力的提升不再以人的活劳动浸入“死劳动”之时,才有这样的可能。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为共产主义社会的来临提供了一种生产力前提。而日渐原子化的松散工人面对极其强大、并拥有人工智能科技手段的资本来说,颠覆生产关系的战争可能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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