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凤阳小岗村,宽阔的水泥路、整齐的楼房、现代化的农业设施映入眼帘。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小岗村如今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这份光鲜背后,却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小岗村的投入累计超过40亿元。
这不禁引发深思:先进典型究竟是实干出来的,还是用钱堆砌出来的?
资金与典型的悖论
在不少地方,一种现象悄然形成:某个地方或单位被树为典型后,各种资源便源源不断地涌入。政府专项资金、企业赞助、社会捐款汇聚一堂,形成一股强大的“输血”力量。小岗村的情况正是如此: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标志,它获得了远超普通乡村的关注和投入。
这种集中投入确实带来了显著变化:基础设施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村民收入增加了。然而,当我们将视线投向那些没有得到特殊扶持、依靠自身努力取得同样甚至更大成就的村庄时,不禁要问:如果将这些资源平均分配给更多需要的地方,会产生什么样的乘数效应?
更关键的是,这种依赖外部投入的模式,是否真正培育了小岗村自身的发展能力?当一个典型过度依赖外部“输血”,其内生动力和创新精神是否会被削弱?
真实的典型价值何在
真正的先进典型,应当具备可复制性、可推广性的特征。它应当展示的是一种方法、一种精神、一种路径,而不是一个不可复制的特殊待遇样本。
实事求是地说,小岗村这个典型并非干出来的。40多年前,18位农民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红手印,于是便在媒体的大力宣传下,成为了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拉开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的先进典型。也就是说,小岗村是在一夜间爆红的。有网友戏谑:小岗村这个典型不是干出来的,而是按手印按出来的。
翻开中国的历史, 改革开放初期,华西村也好,大寨也好,包括大庆这些其他领域的先进典型,都是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创造出了奇迹。这些典型的共同特点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通过创新思维和艰苦奋斗,创造出超乎寻常的伟大成就。其中,只有小岗村另辟蹊径,可谓独树一帜。因为他们在自然条件优于别人的背景下,不但没有丝毫自强不息、奋发努力的影子,而是常年靠政府救济和沿街乞讨为生。
典型培育的异化现象
不可否认,当前在一些地方,典型培育出现了异化倾向:
一是“盆景效应”:精心打造一两个光鲜亮丽的“盆景”,却掩盖了大片“森林”的普通甚至凋敝;
二是“剧场效应”:在典型单位上演精心编排的“剧目”,营造出虚假繁荣;
三是“马太效应”:越是典型,越能获得资源,形成“富者愈富”的循环。
这种异化的典型培育,不仅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更可能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当民众发现典型只是“用钱堆出来”的特殊存在,而非可以学习借鉴的成功经验,典型的示范价值便大打折扣。
回归典型的本质
真正的先进典型应当具备以下特质:
一是内生性:源于自身努力而非外部堆砌;
二是可复制性:经验可学、方法可用、路径可循;
三是持久性:不依赖持续的外部投入;
四是真实性:不夸大、不掩饰、不作假。
树立典型的目的,不是制造“孤岛式”的成功,而是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和可学习的榜样。典型的价值不在于它有多么光鲜亮丽,而在于它能够启发多少后来者,带动多大范围的进步。实践证明,小岗村这种靠钱堆砌出来的典型是没有根基的,离开了母体就难以存活。

小岗村的故事提醒我们:先进典型的生命力在于其“可学性”,而非“不可及性”。有人说小岗村的示范性在于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那么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这种动辄就由着性子触碰法律红线的做法,难道值得效仿吗?
所以树立典型,我们更应注重那些在平凡中创造不凡、在有限条件下开拓创新、真正依靠自身努力取得成就的个人和集体。这样的典型,才是真实可感的,才是真正具有示范意义的,才是能够激励更多人前行的灯塔。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人造的烟花,虽然绚烂,却只能照亮一时。而我们需要的,是能够持续发光、引路的真实星光,而不是用资源堆砌出的短暂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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