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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大荔的电话我收到了,“鸿门宴”我不去,八个问题请公开回答

卢志丹 · 2026-05-07 · 来源:卢志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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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密切关注焦浩奎冤案的朋友们,今天上午,我的手机收到了一条来自渭南大荔县警方语音留言。

留言方自称是大荔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的民警。他们说,看到了我公众号上关于焦浩奎案的文章,感谢我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然后邀请我去大荔县公安局“真实了解案件的真相”,说这样更有利于我做好“公正公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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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昨天下午16时11分、12分和今天早晨9时11分,同一个渭南的座机号码已经给我打了三次电话。我都没有接。语音留言,是我收到的第一条正式信息。

首先,我要谢谢大荔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的同志们。谢谢你们看到了我的文章。一篇来自甘肃庆阳的自媒体作者写的东西,能得到千里之外的监督对象“已阅”的反馈,这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

但是,对于你们的邀请,我的回答是:我不去。

为什么不去?原因很简单:我是以公民身份行使宪法赋予的舆论监督权,不是在接受刑事调查。

大荔县公安局,你们想向我介绍“案件全貌”、让我“了解真实情况”,这份好意我心领了。但真相不在你们的办公室里,更不在你们摆好的椅子上。

真相在你们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里,在你们自己选择的执法场所里,在你们自己签发的每一份通知书里。

我是一个作家,我看得懂文字,读得懂日期。如果你们真想让我“了解真相”,其实不用这么麻烦,更不用把我从甘肃请到陕西。我只需要请你们公开回答八个问题。这些问题,无需面谈,无需私下沟通,你们的回答就发在网上、发在媒体上,让全国人民一起来“了解真相”。

一问秘密抓捕:2024年1月,你们到甘肃庆阳抓捕焦浩奎。一个工人身份的梁楠,加一个至今查不到身份的人,两个人违法的组合,凭什么跨省抓人?抓了人之后,你们不通知焦浩奎的父母,不通知庆阳市当地的公安机关,把人塞进车里带走了。法律规定,拘留后24小时内必须通知家属,跨省抓捕必须由当地警方协作。你们为什么像做贼一样,偷偷摸摸地把人抓走?

二问通知书:你们出具的那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日期是2024年1月21日。但这份通知书,直到1月23日才送到焦浩奎姐姐手里。为什么?这倒签的两天,你们想掩盖什么?

三问黄河宾馆:你们把焦浩奎关在黄河宾馆整整六天六夜。法律明文规定,讯问必须在看守所进行,必须全程录音录像。那六天的审讯录像在哪里?如果你们拿不出来,凭什么让全国人民相信你们没有刑讯逼供?

四问真假牛犇:你们的东关派出所副所长杨磊,是被焦浩奎母亲上访控告的直接对象。省公安厅批示让渭南市公安局调查,结果被举报人亲自出马,穿上便衣,化名“牛犇”,冒充信访干部去镇原县处理控告他自己的案子。请问,是谁批准他去的?是他的上级默许,还是授意,还是你们根本不知道?

五问法官雷语:在一审法庭上,焦浩奎当庭喊冤,说自己的口供是打出来的。审判长回了他一句什么?“你不说实话就得挨打。”请问大荔县公安局,你们听到这句话,是什么感受?一个法官公开支持刑讯逼供,你们觉得这正常吗?

六问判决书:那两份判决书,一份说焦浩奎分得赃款20300元,另一份又记载他供述获利203000元。两万和二十万,差了整整十倍。你们用哪个数字定的罪?如果连被告人获利多少钱都没查清楚,这个案子凭什么判?

七问庭审录像:焦浩奎的母亲一直要求看儿子庭审时的录像。法庭后面有一块大屏幕,庭审时始终黑着。后来她正式向法院申请查看庭审录像,法院拒绝了。最高人民法院明文规定,庭审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你们录了吗?如果录了,为什么不敢给家属看?录像里到底记录了什么?

八问判决书公开:焦浩奎的母亲想在网上查儿子的判决书。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反复搜索,查不到。在陕西法院的官网上搜索,依然查不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除少数例外,所有生效裁判文书都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焦浩奎的案子不属于任何例外。判决书为什么不敢上网?你们在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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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八个问题,我不需要去大荔“了解真相”才能问。它们就写在你们自己的判决书里,刻在你们自己的执法记录里,烙在黄河宾馆没有监控的走廊里。

权力应该在阳光下运行。我今天就在甘肃的家中,在我的书桌前,和我所有的读者一起,等待你们的公开回答。只要你们答得通,我还继续做你们口中的“公正公平的监督”;如果答不通,那焦浩奎的冤屈就是你们头顶上永远悬着的那把剑,落下只是时间问题。

最后,有一句丑话,我必须说在前头。

大荔县公安局的同志们,你们的电话我收到了,你们的“邀请”我拒绝了。如果你们下一步打算换种方式,比如跨省来找我,或者跨省来抓我,那我必须提前告诉你们几件事。

你们是执法者,比我更懂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焦浩奎被你们关在黄河宾馆打了六天六夜,他的奶奶至今瘫痪在床。他的母亲,用她那双眼睛,在东关派出所的公示栏上认出了杨磊。他们的冤屈还没昭雪,你们如果再对我实施任何形式的非法侵害,那么,每一条罪名,我都替你们查好了。

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有判决书原文、录音录像、证人证词为证。我的全部证据材料,已经备份至多个云端和多位亲友手中。我已在文章和视频中公开声明,本案所有检举材料已寄送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是2026年6月23日。

你们可能忘了,我是一个自媒体人。你们更可能忘了,我身后站着的,是全中国千千万万个和我一样,渴望真相、捍卫正义的普通人。这几天,我的文章不断被投诉,留言区接连被关闭。我知道你们在看着,你们在想办法让我闭嘴。但你们也看到了,每一次你们想捂住盖子,就有更多的人冲上来帮我揭开盖子。

因此,如果你们想来找我,请记住:你们不是来找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你们是来找一个被全国人民盯着看的“监督哨”。你们敲响我家门的那一刻,就是你们亲手制造的这场舆论风暴,以排山倒海之势,反噬你们的那一刻!

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有证据;你们迈出的每一步,都有法律在看着。头顶三尺有国法,不畏人知畏己知。

我的电话号码你们已经有了,公函随时可以寄。至于“邀请”——免了。我就在家中,在我的书桌前,坐在阳光下面,等你们的公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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