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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大学文学院讲师邢斌的维权经历近日引发关注。2022年底,他抱着自我教育的心态注册成为外卖骑手,体验一个月后写下《2022年冬,我在临沂城送外卖》,触发了公众对外卖员处境的讨论;2024年12月,他再次穿上骑手服长期跟踪骑手群体的生存状态。2025年3月2日临沂暴雨,站点要求“全员不得离线”,邢斌被派了十几单,下午在万达广场停车场出口被车撞进积水,左脚骨裂,医嘱休息两周。
他回忆,站长打来的第一通电话问的不是伤情,而是“还有几单”,送完剩余三单他才去医院拍片。此后,站长拒绝为其办理每天扣缴8元“意外险”的赔付,理由是“不属于保险范围”,并连续催他返岗;因伤无法跑单,邢斌被按“强离”处理,踢出工作群、拉黑工号,本应结算的五千多元工资最后只拿到两千六。
(下图是身穿外卖费的邢斌)

邢斌决定走正规维权渠道。2025年3月起,他先后拨打12345热线18次、跑了两趟劳动监察,诉求仅为确认劳动关系、补发工资和医疗补偿,但横在面前的是一份《外卖配送员协议》——明确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适用民法典,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平台代理商不承担社保与医疗费用。
他明明每周开早会、受排班考勤和单量考核约束,用工实质与纸面协议却成了两套说辞。当地人社局表示,协议约定双方为合作关系,需先通过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2026年7月21日,邢斌收到答复:承办单位不再组织调解。至此,维权17个月,他未获得任何赔付。
(下图是邢斌签署的外卖配送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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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包骑手普遍被要求签订《合作协议》,这尚可理解为企业投机取巧的”灵活用工“;但连受站点排班、考勤、早会、
单量和不得离线约束的专送骑手,竟也被套上合作关系的合同——这便不是灵活,而是规避。合作协议与劳动合同本质迥异:前者把劳动者推回民事主体地位,工伤保险、社保养老年金、加班费、经济补偿一概落空,人社部门和企业也便有了“不是劳动关系,先去仲裁认定”的现成说辞,把维权重负全压给骑手。
邢斌是幸运的:他的工伤维权借着大学老师的身份和舆论关注被全网看见。更多骑手只能咽下苦果,得不到分文赔偿,每天上线强制购买的商业保险也因为认证难而无法起到作用,甚至骑手会因为伤残被站点一脚踢开。
因此,对用工实质最接近劳动关系的专送骑手,应由实际用工方(站点对应的人力公司/代理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非一纸合作关系协议借以推责。唯有用工实质与书面合同、平台责任与站点管理对齐,雨里被迫奔波的骑手才不必恐惧工伤发生而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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