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并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
您好!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法治是行政的生命线,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是行政执法机关不可动摇的法定职责,国家电价政策及《电力法》明文规定,当时居民生活用电最高限价为0.58元/度,任何超标准收费均属违法,属于不可逾越的政策红线与法律底线,严禁任何企业擅自加价、变相敛财、侵占群众合法财产。
然而,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物业公然藐视国法、长期顶风违法,在长达26年的时间里,持续以0.85元/度的违规高价向全体业主收取电费,长期、连续、大规模超标收费,恶意侵占全体业主巨额财产权益。其违法行为周期极长、主观恶意极强、侵害面极广、社会影响极坏,违法事实铁证如山、确凿无疑,依法应当全部追缴违法所得并从严处罚。
在业主一年持续举报、依法维权的情况下,贵局作为法定执法主体,理应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查清二十余年全部违法事实,全额责令退费、严格追究违法责任,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群众利益。但本案处置过程中,贵局执法尺度涉嫌严重失准、履职不严、处置畸轻、明显纵容违法。针对二十六年持续违法行为,据说仅认定、准许退还一年半电费差价,对其余二十余年巨额违法收费不予追责、不予退还,直接造成物业公司违法成本几乎为零,涉嫌变相包庇、纵容企业长期侵害老百姓利益。
尤为离谱、严重伤害群众情感的是:2026年9月8日,东成大厦物业正式张贴退费公告,公然公示违法高价电费每度电仅退费4分钱

该退费标准荒唐至极、极度不公、严重违法、严重悖离常理!广大业主强烈质问:如此敷衍、缩水、超低退费方案,究竟是物业公司私自行为,还是芙蓉区行政执法局默许、认可、授意执行?是不是为长期违法撑腰、站台、保驾护航?
据传贵局办案过程中片面套用“审计受限”“无罪推论”等牵强借口,涉嫌刻意缩减法定追溯年限,选择性弱化违法事实、刻意偏袒违规物业。执法标准严重双标:对长期违法、恶意敛财的物业公司极度宽容、百般开脱;对受害业主合法合规的维权诉求百般限制、严苛对待,执法天平严重倾斜,完全背离公平公正正义,执法为民的基本原则,严重削弱政府公信力、严重损害法治权威。
违法必究,纵容必须纠正,执法失范必须整改,坚决守住党中央八项规定:恳请贵局正视问题、正视民意,立即全面重启案件核查纠错程序,彻查本次每度电仅退4分钱荒唐方案,赔款时间一年半的出台依据与责任人员,彻底撤销偏袒企业、损害群众的错误处置结论,依法责令物业全额退还26年全部违规多收电费,真正守住法治底线、维护民生正义、守住基层政府部门公信力!
以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联系人:谈俊、电话:137073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白沙路26号
东成大厦业主签名: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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