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在程序员群体中刷屏。所谓996,就是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项目的名字带着一股黑色幽默:按照这样的节奏工作下去,最后恐怕要住进重症监护室。就在大家吐槽的时候,又有人站出来说,能996是一种福报,年轻人不吃苦,将来哪有出息?一时间舆论哗然。
996到底是不是福报?一天究竟应该工作多长时间?这个问题看似是劳动纪律问题、个人态度问题,其实是一个深刻的经济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里专门写了一章“工作日”,篇幅长达几十页,是全书最有血有肉的章节之一。
马克思首先指出:“工作日不是一个不变量,而是一个可变量。”一个工作日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劳动时间,工人在这段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正好抵偿自己的工资;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时间,工人在这段时间里创造的价值,归资本家所有。必要劳动时间是相对固定的,那么工作日越长,剩余劳动时间就越长,资本家得到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多。这就是为什么在资本的逻辑里,总有一股延长工作时间的冲动。
那么,工作日能不能无限延长?马克思说不能,它有一个最高界限,这个界限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人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必须吃饭、睡觉、休息,劳动力才能得到恢复。“除了这种纯粹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碰到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人不是机器,人需要陪伴家人,需要读书学习,需要社交娱乐,需要有自己的生活。
然而,资本有自己的本性。马克思写下了全书中最有名的句子之一:“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机器、厂房、原料都是过去劳动的凝结,它们本身不会增殖,只有不断吸纳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实现价值增殖。所以,资本对延长劳动时间的渴望,几乎是没有止境的。
马克思在书中记录过一个令人心碎的真实故事。1863年6月,伦敦各大报纸登出一条消息,标题是《一个人活活累死》。死者是一位名叫玛丽·安·沃克利的二十岁女时装工,她所在的时装店里,女工平均每天要劳动十六个半小时,忙季时常常连续干上三十个小时。为了赶制贵妇们参加舞会的礼服,她和六十多名女工一起连续干了二十六个半小时,挤在空气污浊的屋子里,最后倒下再也没有起来。一百多年过去了,“过劳”的悲剧在世界各地仍时有发生,这个名字依然值得我们记住。
在这一章里,马克思还用工人的口吻写了一段控诉。工人对资本家说,我卖给你的是我的劳动力,我每天只想在它正常耐力和健康发展所容许的限度内使用它,可是,“你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日,就能在一天内使用掉我三天还恢复不过来的劳动力。”这句话放到今天读,仍然让人心头一震。熬夜加班换来的工资,可能远远抵不上透支的健康。年轻时拿命换钱,中年后再拿钱换命,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那么,工作日的长度最终是怎么确定的?马克思的分析非常深刻。资本家作为劳动力的买者,要求尽量延长工作日,这是他的权利;工人作为劳动力的卖者,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正常范围内,这也是他的权利。两种权利都符合商品交换的规律,于是就出现了二律背反。马克思说:“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正常工作日的确立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长期的多少隐蔽的内战的产物。”
历史正是这样走过来的。马克思在这一章里大量引用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记录了那个时代工人尤其是童工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的悲惨境况。工人们经过几十年的斗争,英国才陆续通过工厂法,逐步限制工作时间。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等地数十万工人举行大罢工,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这一天后来成为国际劳动节。我们今天习以为常的八小时工作制,并不是哪个老板的恩赐,而是一代又一代劳动者用血汗争取来的成果。
把这面历史的镜子拿到今天,996是不是福报就一目了然了。在我国,八小时工作制是写进法律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目前国家实行的是每周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照此计算,长期实行996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202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里,某公司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早九点到晚九点、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拒绝后被公司辞退。仲裁和法院认定,这项规定严重违反了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公司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国家用权威的声音表明:996不是福报,而是违法。
从更深的层面看,治理超时加班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马克思在后面的章节里分析过,当法律限制了工作日的长度,资本就会转而依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来获取剩余价值,客观上推动了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今天的道理也相通。一个企业如果只会靠拉长工时、拼人头来维持竞争力,往往说明它在技术、管理和创新上缺少真本事。长期的超时劳动不但损害劳动者健康,还会导致效率下降、创造力枯竭,更会加剧行业的“内卷”。这几年,一些企业开始推行到点下班,倡导高效工作,这正是从拼时长转向拼效率、拼创新的积极变化。
当然,也要实事求是地看问题。有些岗位确实存在阶段性的忙闲不均,有些创业者和年轻人愿意在关键时期多付出一些,这都可以理解。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偶尔加班,而在于把超长工时变成常态、变成制度,甚至用“奋斗”“情怀”的名义逼着劳动者放弃法定的休息权。真正的奋斗应当是自愿的、有回报的、可持续的,而不是被裹挟的、无偿的、透支的。
还有人担心,大家都不加班,企业还怎么竞争?其实,靠无休止地延长工时来压低成本,本身就是一种低水平的“内卷式”竞争:你加到晚上九点,我就加到十点,最后谁也没有占到便宜,只是所有人都更累了。近年来国家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企业把力气用在技术创新和提质增效上,背后的道理是一样的。依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既是对人的尊重,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
对每个打工人来说,读懂这一章,至少可以多一份底气。休息权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遇到强制超时加班又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渠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学会爱惜自己,身体是劳动力的载体,也是一切幸福的本钱。
马克思说,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一个文明的社会,应当让劳动者在八小时之外,有时间陪伴家人,有时间读书运动,有时间看看窗外的风景。这不是懒惰,而是人之为人的应有之义。
工作日的长度被法律限制住了,资本又会想出什么新办法?下一篇,我们来看看外卖骑手越跑越快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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