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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岁就可以信口雌黄吗?

江清月近人020 · 2011-06-02 · 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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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是八十好几的老人了,对于老人理应受到尊重,但此人为老不尊,胡言乱语,造谣污蔑,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老而不死是为贼”用在它身上正合适。

   无独有偶,最近右狗们又找到了一个“活宝”,它就是106岁的周有光,翻开南方系和那个什么选举治理网,随便就可以找到很多和它有关的访谈、报道。不知道这个活宝最近是吃错了药还是忘了吃药,老嘴一张,竟然说:

  “20世纪有三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马克思讲错了话,第二个错误是斯大林做错了事,第三个错误是毛泽东跟错了路,这三个错误不得了,死掉至少一万万人。”

   20世纪三个这么大的错误被这个“活宝”一个人发现了,这把我吓了一跳,差点把它惊为天狗下凡,赶快百度了一下,知道它除了参与过汉语拼音方案制定以外,也没再做过其它什么可以说的事,充其量只能算个不入流的学术混混。这样一看,它上面说的那几句话,我就当它放屁了。

   其实,周有光和茅于轼一样,都是冥顽不化的老右派,文革时老老实实,现在讲“普世”了,它们才得到了发泄仇恨的机会,它们看看自己所剩时日无多,所以变本加厉,疯狂撕咬,全然不顾为老尊不尊的问题了。这样的人,其实很可怜。

    下面一则也是南方系报料出来的这个“活宝”的最近的“新闻”,我们还是当“笑料”看看吧:

     “106岁的语言学家周有光成了可能是史上最年长的原告,4月17日,他将其78岁的独生子周晓平告上法庭,曾为周有光撰写《周有光百岁口述》的媒体人李怀宇也被同列为被告,这场诉讼正是因为口述一书的著作权归属而起。

风波起于一纸君子协议

据李怀宇介绍,“该书从动笔到成稿,从2005年至2008年春天,我几易其稿,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花在这本书上。周有光先生全部的谈话初稿整理出来共4万多字,该书成书8.8万字,分上下两篇,上篇为《百岁口述》,下篇《追忆的脚注》则是我参考公开出版的著作完成的文字,并在篇末列明参考书目。从始至终,周有光先生给我的感觉是如沐春风。”

2008年2月,为避免口述一书日后产生纠纷,撰述双方达成了协议:1、《周有光百岁口述》由李怀宇撰写,著作权归李怀宇所有。2、《周有光百岁口述》由周有光口述,并由周有光家庭提供图片,在图书出版后,由李怀宇赠送周有光样书壹佰本。这份协议从周有光的后拐棒胡同住处用挂号信寄给李怀宇时,协议书上有周有光的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签名是:周有光(子周晓平代签)。李怀宇随后在协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寄回一份给周有光。协议双方各留一份。

此后,按照合同,李怀宇超出协议前后共给周有光提供了120本样书,双方友好往来。

据口述一书第164页中周有光说:“我们对财产都看得很淡,觉得是身外之物。许多人都问,你们度量为什么那么大?有人说,你们所以那么大气,因为你们娘家、祖先都有钱,钱看惯了就不新鲜了,我想也有道理。佛教里有一句话,你对身外之物看得太重,你的精神就痛苦了。”三年来,周有光本人从未向李怀宇表示对该书著作权的异议。

看似寻常的一纸君子协议,料不到三年后平地起风波。

独生子竟成了父亲的第一被告

2010年10月,周晓平突然向李怀宇表示对该口述的著作权归属有异议。双方沟通未果。

2011年3月17日,周有光向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在起诉书中,被告是周晓平、李怀宇。周有光称周晓平与李怀宇签署的协议没有征询自己的意愿,不同意协议中对口述一书著作权归属的约定,要求法院判定该协议无效,并认为该书的著作权应该归原告周有光所有,由此书产生的所有权利包括报酬权等,也全部归周有光享有。

据李怀宇说,在他的印象里,周有光家是书香门第,父子关系很好。记者在联系周有光时也了解到,周晓平作为周有光独子,虽然平时与父亲并不住在一起,但经常回家探望,最近仍是如此。

既然如此,父亲为何要将儿子告上法庭?

签字是采取不正当手段骗来的?

周有光的代理律师白小勇接受采访说,其实周有光要针对的是李怀宇,“因为这件事是李怀宇造成的”。

至于为什么父亲要告儿子,白小勇解释说,因为李怀宇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如果直接告李怀宇,就要专程到广州的法院起诉,而口述一书的稿费不过两三万元,所以权衡之下,为节省成本计,起诉周晓平、李怀宇,就可以直接在北京的法院告诉。

周有光的起诉书上写道,“李怀宇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周晓平的签字”。

对此,李怀宇表示,第一,自己只收到稿费1.8万元;第二,希望对方举出具体的细节说明自己采取了什么“不正当的手段”去“骗取”周晓平的签字。对方一再公开在媒体上表达这种说法,是对李怀宇人格极大的污辱,是一种严重的诽谤,李怀宇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口口声声“对财产看得很淡”的周有光“大师”,为了区区几万元的“稿费”,就将儿子和合作人告上法庭,且白纸黑字在先,现在又百般抵赖,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对于一个106岁的老人,不想再多说什么了,最后给它一个总结:

   这个“活宝”一生也有三个错误:第一个错误是它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第二个错误是来到这个世界就不应该生在中国;第三个错误是生在中国就不应该活到这个分不清什么叫羞耻的糊涂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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