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门票不是事件的终点,而是重新分配责任的起点

另一个角度的“二十四道拐”



1945年,美国《生活》杂志上的“二十四道拐”公路
有人担心:取消门票后,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如何维护呢?会不会导致管理滑坡,反而让这一抗战遗迹遭到破坏?
这其实是多虑了。
首先,这么多年以来所收的门票钱,和保护“二十四道拐”的关系本就非常可疑。
收门票的是晴隆二十四道拐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但这家公司对于公路修缮仿佛是置身事外的。
比如,上一篇文章我已经写了,2024年,二十四道拐发生山体崩塌,在一年多里没人管,是县人大代表找了县检察院,督促县文旅局去修缮,文旅局也拖拖拉拉,找来的第三方公司还造成二次破坏,最后是提起了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书判令文旅局“履行本辖区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修缮,消除安全隐患”,然后才修了。
在修缮过程中,收费的公司去哪了?它的角色是什么?起到了什么作用?
而且,因为当“老赖”,这家公司已经两次被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有二十多件官司,法院判决后它没有主动履行支付义务,要等法院执行立案。
指望一个“老赖”公司来保护抗战遗迹、公共文物?
这些年来,这家县属国企并没有对外公示财务情况,它收了多少门票?花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欠了那么多钱?我们都无从获悉。
如此圈地收费,早就该停止了。
其次,该县财政紧张,但中央有资金保障。
2006年,二十四道拐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享受文保政策。2014年还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在前面文章里,我还引用过《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这是停收门票的法律依据。
而这一法律也有政策资金支持。比如,2008年,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四家单位联合发文《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其中提到,“各级宣传和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列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为此,中央设立了专项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单位门票收入减少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运转经费增量部分由中央财政分别按照东部20%、中部60%和西部80%的比例进行补助。”
来自晴隆县文旅局的公开信息显示,二十四道拐抗战公路已在2015年被列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换言之,对这条4公里老路的保护,是国家财政(也就是全国人民)从三个方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抗战遗址、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支持着的。
因此,取消门票,不是事件的终点,而是重新分配责任的起点。如果这条公路因为免收门票而导致管理滑坡、环境破坏,有关人员就应当要被追责了。
这件事的核心点有三:一,对这条抗战公路遗址收门票(观景台收费更是不该),是在挑战国民情感,亵渎抗战精神;二,由一家不公布账目的黑箱老赖公司来运营景区,是对公共资源的侵蚀;三,一些人群对抗战遗址的真正意义,缺乏认知,缺乏共识。

1945年1月,缅甸密支那,蜿蜒在缅北群山之中的滇缅公路。“二十四道拐”正是这漫长的援华物资运输生命线的集中体现


这两张照片是1945年1月美国记者拍摄的,刊登于美国《生活》杂志。当时,大量还处于童年的孩子走上抗日战场。当时坚持抗战者的艰苦卓绝,正如二十四道拐公路的蜿蜒曲折和坚定前行。
我相信,以这次事件以及第二次通报的态度转变为例,全国其他类似的收费地点(比如两个月前我写过文章又被删除文章的那个全国知名景区),应会有所触动,有所借鉴,而全国人民也将在这个过程中对类似收费行为逐渐凝聚共识,并形成监督。
愿山河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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