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这段文字出自列宁1917年8至9月间写成的《国家与革命》一书。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激战正酣、俄国二月革命后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与苏维埃政权并存的特殊时期。列宁在流亡瑞士期间系统研读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学说,特别是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旨在从理论上彻底清算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歪曲。考茨基等人鼓吹“超阶级的国家”和“议会道路”,将国家视为调和阶级矛盾的中立工具,这种观点在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背景下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危害性。列宁因此必须回到恩格斯的经典论述,恢复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革命锋芒。列宁引述的恩格斯原文,核心在于揭示国家的起源、本质与历史作用。恩格斯首先否定了两种错误的国家观:一是“外部强加论”,即认为国家是某种外力施加于社会的产物;二是黑格尔的“伦理观念现实论”,即把国家视为理性与伦理的最高体现。恩格斯针锋相对地指出,国家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具体而言,是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的阶级对立、而又无力自行摆脱这种对立时的产物。国家之所以产生,正是为了缓和冲突、将阶级斗争控制在“秩序”范围之内,从而避免社会在无谓斗争中自我毁灭。然而,国家一旦产生,便自居于社会之上,日益与社会脱离,成为一种表面上凌驾于各阶级之上的特殊力量。列宁由此提炼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基本结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阶级矛盾在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本身就证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这一论断从根本上否定了“全民国家”或“超阶级国家”的可能性,为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后来苏维埃国家的建立奠定了思想基础。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做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段,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这一段话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及其意义的基本思想。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列宁:《国家与革命》(1917年8-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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