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一种论调:“改革开放后,法治取代阶级斗争已几十年了,你能再把它开展起来吗?” 这话听来可笑。在这些人眼里,阶级斗争仿佛是少数人凭空制造的政治运动,想搞就搞、想停就停。说这话的人,要么是对历史一窍不通,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混淆视听,暗地里有一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只要懂一点历史唯物主义常识就该明白: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与生俱来的客观存在,是推动社会形态更替的直接动力,从来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不是谁想开展就能开展,也不是谁想取消就能取消的。今天我们就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把这件事说透。
首先,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论断。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形态的质变,本质上都是阶级斗争推动的结果。《共产党宣言》早已点明: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对立地位,进行着或隐蔽或公开的斗争,最终要么整个社会得到革命改造,要么斗争的双方同归于尽。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产生,社会第一次分裂为奴隶主与奴隶两大对立阶级。奴隶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甚至占有奴隶本身,这种残酷的剥削压迫必然激起激烈反抗。从古罗马的斯巴达克起义,到中国春秋时期的奴隶暴动,正是连绵不断的阶级斗争,从内部动摇了奴隶制度的根基,为新兴地主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创造了条件。奴隶社会被封建社会取代,靠的从来不是奴隶主的良心发现,而是阶级斗争的铁律。
进入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占有绝大多数土地,农民承受着地租、徭役、赋税的层层剥削。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史,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数百次,从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到太平天国席卷半壁江山,每一次都是阶级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的必然产物。这些起义一次次冲击腐朽的封建统治,调整生产关系,推动社会缓慢向前发展。在欧洲,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内部萌芽壮大,新兴资产阶级为摆脱封建王权与教会的压迫,发动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用血与火的阶级较量,把资产阶级推上了统治地位。历史反复证明:当旧的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当统治阶级不肯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只有通过阶级斗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打破旧制度的枷锁,为生产力发展开辟道路。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有人拿英国、日本举例,说它们靠和平改良实现了社会转型,没有激烈的阶级斗争,以此否定阶级斗争的历史必然性。这是典型的只看表面、不看本质的片面之见。
以英国“光荣革命”为例,很多人只看到1688年那场不流血的政变,却刻意回避了此前近半个世纪的激烈阶级斗争。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两次内战、处死国王查理一世、建立共和国、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与反复辟,前后折腾了近五十年。所谓的“光荣革命”,只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力量占优的情况下,与封建势力达成的政治妥协——保留君主制、架空王权,实权牢牢掌握在资产阶级议会手中。这恰恰是阶级斗争的结果,没有资产阶级的武装斗争,没有对封建王权的沉重打击,封建统治者绝不会心甘情愿交出权力。“温和”只是斗争胜利后的收尾方式,绝非没有阶级斗争。
日本的明治维新也是同理。明治维新之前,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严重压制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化的下级武士联合倒幕势力,发动了持续数年的倒幕战争,用武力推翻幕府统治,才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道路。保留天皇制度,只是当时阶级力量对比下的妥协,绝不是什么和平改良的奇迹。阶级斗争的形式是多样的,有暴力革命也有和平妥协,有公开对抗也有隐蔽博弈,但社会形态变革的本质,都是阶级力量消长的结果。把妥协当和平、把结果当原因,以此否定阶级斗争的客观性,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歪曲历史。
接下来再说说“法治取代阶级斗争”这个站不住脚的说法。持这种观点的人,既不懂法治的阶级本质,也不懂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
马克思主义法学有一个基本原理: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它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换句话说,法律从来不是什么超阶级的“公平正义”,而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巩固统治秩序的工具。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明文规定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买卖处置,维护的是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封建社会的法律,核心是保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看似人人平等,本质上保护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合法权利。
如果法治真的能取代阶级斗争,人类社会至今应该还停留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完全可以制定最严苛的律法,把奴隶制度永久固定下来。可历史事实是,再完备的法律,也挡不住奴隶的反抗,挡不住社会前进的脚步。因为阶级矛盾的根源,是经济利益的根本对立,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平等。当被统治阶级活不下去,当旧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再完善的法治也压制不住阶级斗争,最终只会被革命的洪流冲垮。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就是最好的证明。每个王朝建立之初,都会制定详尽的律法,号称要“永固江山”。唐朝的《唐律疏议》体系完备、条文细致,在当时世界首屈一指,可一旦土地兼并加剧,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再细致的律法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最终官逼民反,旧王朝覆灭,新王朝建立,开始下一个循环。法治从来只能在阶级矛盾相对缓和时维持统治秩序,它根本不可能取代、更不可能消灭阶级斗争。
放到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依然如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可谓不完善,“法治”口号喊了几百年,可工人阶级的罢工斗争停止过吗?贫富分化消失了吗?都没有。只要生产资料私有制还在,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就不会变,对工人的剥削就不会停,劳资矛盾就永远存在。法治的作用,只是把阶级斗争限制在不威胁资产阶级统治的范围内,它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真正消除阶级斗争。
那些鼓吹“法治取代阶级斗争”的人,故意把法治包装成超越阶级的万能良药,本质上是在偷换概念。他们想用资产阶级的法治,束缚住劳动人民反抗剥削的手脚,让大家老老实实接受压迫,不许反抗、不许斗争。这不是什么“法治进步”,这是对被剥削阶级的精神麻痹。
说到这里,这种论调的本质已经非常清楚了。把阶级斗争说成是“人为搞出来的”,鼓吹“法治取代阶级斗争”,是彻头彻尾的历史唯心主义,也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阶级斗争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在于经济利益的根本对立。而历史唯心主义则把历史发展归结为少数英雄人物的意志,把阶级斗争说成是个别政治家鼓动的结果。按照他们的逻辑,只要没人“提倡”阶级斗争,阶级矛盾就不存在了,剥削压迫就消失了,这和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有什么区别?
这种言论的危害绝不可小觑。它的根本目的,就是彻底否定阶级斗争的客观必然性,进而否定无产阶级革命的正当性,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合理性。既然阶级斗争是“人为制造”的,那当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岂不成了多余的?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人民政权,岂不是失去了合法性?
他们的算盘打得很清楚:先否定阶级斗争的客观性,再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进而否定无产阶级专政,最终为资本主义复辟铺平道路。他们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替剥削阶级说话,麻痹广大劳动人民,让大家放弃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心甘情愿接受资本的压榨。
现实中我们也能看到,那些天天喊着“不要讲阶级斗争”“不要挑动对立”的人,往往就是资本的代言人。他们一边纵容企业超时加班、压低工资、肆意裁员,一边却把劳动者的正当维权说成是“挑动阶级对立”。这是何等的双标,何等的虚伪!阶级压迫客观存在,却不许别人说阶级斗争;资本在肆无忌惮地进攻,却不许劳动者进行防守。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看待阶级斗争?
第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承认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我们不人为制造阶级斗争,但也绝不回避、绝不否认它的存在。毛泽东同志说过:“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这是对历史规律最精辟的总结。
第二,要明白阶级斗争不是目的,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手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彻底消亡,阶级斗争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而在这之前,只要还存在阶级、存在剥削,阶级斗争就不会消失。
今天我们强调阶级斗争的客观性,不是要回到过去搞大规模的政治运动,而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历史发展的规律,不被各种错误思潮迷惑。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看待社会现实,看清资本的本质,维护好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位朋友,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不会因为有人不承认就消失,也不会因为有人反对就停止。认清这个规律,我们才能看懂历史、看清现实,明白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才不会被那些精致的唯心主义话术欺骗,不站到自己阶级的对立面。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真理指引,我们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抓住本质,真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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