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某些人士的说法,个人才是自己养老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只管赚取利润,平台只管提供机会,打工人年轻时要多存钱、多买商业保险、多锻炼身体,老了自然可以安度晚年。至于企业不缴社保,平台以“合作”之名逃避对劳动者的责任,资本方竭尽所能压低收入,以至于打工人老了无法安享晚年,那只能怪打工人自己不够努力、不懂规划。
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这种个人是养老第一责任人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劳动者的养老基金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是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进行社会分配的结果。在现行经济制度下企业占有生产资料、组织生产过程、支配劳动时间,自然也掌握着剩余价值的分配权。而打工人年轻时创造的价值,一部分以工资形式获得,一部分交给社会形成养老保障,还有一部分以利润形式被企业占有。把养老责任完全推给个人,等于让资本获得市场经济的好处的同时,又逃避了社会主义的责任。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我们搞的好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既然带着一个社会主义,那就要讲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讲按劳分配、讲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讲共同富裕。企业作为用工主体,既然使用了社会公共条件,享受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获得了市场机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养老责任。这种责任当然不是企业对打工人的可有可无的恩赐,而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职业安全健康、承担历史欠账、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所谓“灵活就业”的用工平台当然也不能例外。平台通过算法组织劳动、控制接单、定价和考核,实际上掌握了用工组织权,就不能用“灵活就业”、“合作关系”把雇主责任一笔勾销。谁组织劳动、谁支配劳动、谁从劳动中获利,谁就应当承担用工责任和养老责任。
有人说,企业承担养老责任会增加成本,削弱竞争力。这种说法看似想得周全,实则极其短视。社会主义,怎么能比谁更能压低劳动成本,比谁更能把养老风险甩给社会和个人呢?社会主义的企业要比比看谁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础上提高生产率、改进技术、优化管理。不能承担足够多的养老责任的企业,说明它靠的是牺牲劳动者的未来来维持眼前的利润,说明它的“竞争力”是建立在社会成本外部化之上的。这样的企业,理应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淘汰。用工平台如果长期以规避社保、规避劳动关系来获取优势,同样应当被规制、被纠正,直至被淘汰出局。
总不能只要市场经济的好处,不要社会主义的责任吧?
不会吧?
所以,打工人养老的第一责任人当然不是孤零零的个人,而是掌握生产资料和用工组织权的企业和平台。个人当然要规划、要储蓄、要参保,但个人责任是第二位的和补充性的,不能替代企业和平台的法定义务和社会主义责任。把养老责任个人化,实质上是把资本积累的代价转嫁给劳动者,只有让企业承担养老责任,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有的底线。企业能承担养老责任,才配在社会主义市场里经营,不能承担,就应当被淘汰。
就是这么个简单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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