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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为何告戒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油海铜人 · 2011-06-28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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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口号。以此来告戒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在当前阶级矛盾空前激烈的今天,我们不由的咱叹毛泽东的英明和伟大。阶级斗争说到底,就是各个阶级的经济利益之争,就是围绕经济利益的支配权,分配权,话语权的争夺。几千年以来,人类社会一直是地主,资产阶级在掌握经济利益的支配权,分配权和话语权。  在共产党取得了全国政权以后,人民夺回了失去的权力。但是,人类社会是一个群体合作的社会,还是有阶级存在的。由于社会制度的变化,许多旧的阶级关系由于社会制度的改变而改变。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阶级关系基础已不复存在。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阶级,各民族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社会上不存在谁剥削谁,谁压迫谁的阶级关系和民族关系。当然,现在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创阶段,在一定的小范围内,剥削和压迫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已不是社会的主流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这种现象将会逐渐消除的。旧的社会现象,旧的阶级关系将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遭到逐渐的淘汰。那种人为的消灭xx阶级的方法是行不通的,也是不科学的。因为人类社会的任何阶级成员都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结果,都是人类社会大分工的一环,如果其中一环缺失的话,将会引起社会的混乱和动荡。所以,旧的阶级关系只能在社会的不断进步中逐渐淘汰,新的阶级关系也会因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诞生,这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那么,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规律是什么样的呢?请看以下的分析;
1) 阶级的强弱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阶级矛盾消失了,其阶级关系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那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何来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呢?我们说人类社会是一个群体合作的社会,人类群体在合作中有明显的分工。由于分工的不同会产生相同分工,相同收益的群体,而一个个不同分工,不同收益的群体会呈现一个个不同的层次,这些不同层次的群体就叫不同的阶级。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产物,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明显标志。虽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阶级基础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人类社会的群体性质并没有变,人类社会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因此说阶级依然存在,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而已。在人类社会的自然选择下,人们会因为各自的能力,年令,性别,受教育程度,经历,家庭背景,机遇等等的不同而被选择到不同的岗位工作。而各岗位的工作依其对社会的贡献不同会有不同的收益差别,待遇的差别。这样就会产生许多不同收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阶级产生的根源。由于各个阶级的岗位是不同的,因此各个阶级的收益和待遇也是不同的。而且各个阶级的利益和待遇大概都有约定俗成的固定的范围,一旦某阶级的利益范围被侵犯,就会产生阶级纷争。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各阶级的利益范围的大小及界线。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各个阶级不是完全平等的,阶级与阶级之间是有一定的差别的。所谓的阶级平等主要是指的政治上的平等。人类社会的各个阶级依其所在的岗位及行业部门可大概化分为强势阶级,弱势阶级,以及介于他们之间的中间阶级。所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了剥削与压迫的阶级基础,但是,强势阶级与弱势阶级之间的矛盾会依然存在。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客观事实,我们应当重视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阶级化分主要分强势阶级和弱势阶级,以及介于他们之间的中间阶级。强势阶级依其岗位大约可分为极强势,中强和强势三种类型,中间阶级也大约可分为偏强势,中间,偏弱势三种类型,同样,弱势阶级也可大约分为弱势,中弱,级弱势三种类型。在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监督和约束强势阶级的话,强势阶级会因其本性所至,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情况下。会自觉不自觉地,不同程度地主动地去侵犯弱势阶级及中间阶级的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假如,政策法规一旦约束不当。他们会变本加利的不断地去扩大强势阶级的利益,以使他们的利益最大化。由此如果长期得不到调控,就会产生阶级磨擦,阶级冲突,阶级矛盾就会逐渐得到扩大化,假如,国家的政策法规对此监督和制约不利,由强势阶级引起的冲突和磨擦就会持久进行下去,而且阶级矛盾会逐渐积累,当矛盾,冲突由量变到质变的时候,阶级矛盾就会加剧进行,就会产生激烈的阶级斗争,其后果是严重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社会和谐,阶级共和,民族和睦是社会的主流形态,但是,不是没有阶级斗争,而是阶级斗争的形式变了,阶级斗争的范围也变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阶级斗争的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也不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是侵犯,侵占与被侵犯,被侵占的关系。主要的阶级矛盾是强势阶级不断地,主动地,大量的去侵犯,侵占弱势阶级和中间阶级的政治,经济的各种利益,由此产生各种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冲突,甚至是激烈的阶级斗争。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阶级斗争的主要形态。做为执政的共产党人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存在阶级斗争的,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做为治国理政的首要一条就是要依法限制,监管,制约,严惩强势阶级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各种侵犯,侵占弱势阶级和中间阶级的各种利益的行为。要有效地保障弱势阶级及中间阶级的的各种正当的利益。其中首先要保障极弱和中弱阶级的利益,同时要加强调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公正和各种利益的分配。

2) 各阶级依对社会的贡献大小获取各自的利益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阶级是相对独立的群体,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的,相互制约的一个同一体的关系。在人类社会里各阶级即分工又合作,即独立又统一,即分散又集中。也就是说各个阶级的相互关系是互相交织,错综复杂,谁也离不开谁。但是,有一条是界线分明的,那就是各个阶级的各种利益分配问题,各个阶级都有各自的一定的各种利益范围。为什么会这样说,因为,在社会的分工不同,岗位不同,个人的能力等各个不同的条件下,由此所产生的各个阶级及单个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也就会产生差异,所以社会分配的各种利益也是不同的。但是,各个阶级得到的各种利益分配大至有一个正常而固定的范围。在人类社会里无论是强势阶级还是弱势阶级他们都有属于各自阶级的各种利益范围。这种固定的范围不能打破,只有各个阶级所固有的正常的利益的范围能得到切实而可靠的保障时,人类社会才会和谐,各个民族才能产生和睦,各个阶级才能产生共和。因为社会的发展是动态的,各个阶级的利益范围也应随着经济发展而平行地进行动态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减少摩擦和冲突。通常的各个阶级各种利益的调整,应由当事的各个阶级参与协商,谈判。最后双方互相妥协达成方案,由政府仲裁批准,并监督执行。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出台各种政策法规,主动的,随时的调控各个阶级的利益分配,使各个阶级的利益分配有一个大体上的动态的平衡。从而保证人类社会能在一个良性的轨道上运转。
3) 各个阶级的行为规范应有一个一定的运行轨道
人类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各种法律,法规,明确而完备。谁犯了哪条法律都会按律治罪。并且有一整套完整的执法系统。从而规定了人们活动的秩序,限定人们一 定的活动范围。使人类社会达到安定,有序的运转。然而,我们却发现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虽然法律条文很多,却没有任何限制各个阶级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尤其是针对强势阶级的法律条文。最多的是各种规章制度不成法律可以任意解释。其实,现存的各种规章制度基本上都是针对中间阶级和弱势阶级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就是一个以“私”为中心的人类社会的必然结果。这就是一个以“私”为中心的人类社会的强势阶级的所作所为。一个社会要想长久的社会和谐,阶级共和,民族和睦,经济繁荣,人类社会的各个阶级,都要运行在自己阶级特定的轨道上,要各行其道,互不侵犯,互不干扰,和平共处,这样才能减少摩擦和矛盾。而要完全实现他,人类社会就一定要以“公”为中心才能做到。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类社会的各个阶级都要有一个可以严格执行和操作的阶级规范的法律条文。有了这个规范的法律条文,各个阶级就可以自律,也可以他律。各个阶级可以在自己规范所限定的轨道内自由地行进。各个阶级也可以根据规范的细则来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那时,社会的各种利益的分配才会公平,公正,合理。人类社会的发展才会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至于各个阶级的行为规范如何制定,就需要各个阶级的杰出代表们去讨论制定了。但是,如果阶级行为规范一旦制定出来了,各个阶级必须遵照执行。如不执行可由政府直接进行干涉。由于有了各个阶级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条文的约束和监督,以“公”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制度同以“私”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政府,无秩序,自私自利的社会体制比较起来,将会出现天壤之别。从此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4) 社会主义制度下各个阶级的个人地位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各个阶级一般是恒定的,明显的变化不大。除非由于社会的文明进步,科技的飞速发展,有一些旧的阶级会被逐渐的淘汰掉,一些新生的阶级会逐渐的诞生,基本的阶级关系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但是,处于某阶级当中的个人应当是动态的。由于每个人的各个情况不同,比如年令,性别,能力,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个人经历,性格爱好,机遇等等的不同。因此造成了每个人的行为能力的千差万别。人类社会应当允许个人通过努力后,可以自由的改变自己的阶级地位的行为。但这种改变必须要得到社会权威的系统的认可才能算数。这种权威的系统必须是公平,公正的。这个公平,公正的认可系统必须要透明,阳光,有法可依,有律可查。在阶级恒定的条件下,对在各个阶级范围内的个人进行动态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自由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但是,如果某阶级的个人,由于违反了规范的某制约条款,就应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要取消其阶级资格,取消其在阶级中的各种利益,开除其在某一阶级中的一切属性,并让其转入其他适合的阶级地位中去。这种情况也应当是阶级个人动态管理的常态化之一。

由上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阶级和阶级斗争不但依然存在,而且可能激化,因此,做为执政党一刻也不能忘记阶级和阶级斗争。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就应当是抑止强势阶级的不良行为,扶持弱势阶级的合理的经济和政治需求。这就是毛泽东告戒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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