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曾提出:“凡是到党校学习的领导干部都是普通学员,所有学员都没有等级、没有特权,不能让人代学、陪读,更不能拉关系、搞小圈子。”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班子成员就带头作出“六项承诺”,其中就包括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同学、同行、同乡、同事或战友等“小圈子”聚会。
其实对于“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的这些名号,我们都不陌生。尤其对于那些在外求学、特别是在省外求学的学子们,可能每个人都加入过“老乡会”。记得笔者在初到大学的时候,就有同省的学姐亲切的找到笔者,告诉笔者什么时候将进行“老乡会”的活动,就是同乡人在一起聚聚,聊聊天,认识认识。笔者的真实感受是感到温馨,初到异地,就能有这样一群说着相同方言的同乡人在一起,消除了我们心中对于初到异地的不适应和忐忑心理。
都说校园是象牙塔,是个纯洁的小社会,所以校园的“老乡会”是单纯的。其实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许多校园中的“老乡会”都没有了以往的纯洁,甚至越来越多的“同乡会”、“老乡会”更多的以狭隘的地域观念为思想基础,以聚会联欢、吃喝游玩为主要活动形式,更体由此滋生出一些校园中的违法犯罪案件。上到国家教育部,下到不少学校,都已明确提出在校园中不要成立“老乡会”、“同乡会”一类的学生团体。更不用说的是在社会的这个“大染缸”中,许多“老乡会”、“同乡会”都变了味道。他们不再是一个联系感情的方法,反而变成了拉帮结派、滋生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的工具,成为拉小团体的良好借口。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来,惩处贪污腐败等犯罪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强。从查处的一些列官员贪污腐败的案件看来,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牵一发而动全身”。查处一个,几乎可以牵扯出数个,小团伙式的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可见一般。例如安徽萧县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牵出66名行贿者;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案,牵涉出当地129名官员等等。他们或许不是同学,也不是同乡,但总有那么些千丝万缕的关系能把他们绑在一起,图的就是一个“利”字。如此的“抱团”,如此的官官相护,正是由拉小团体演变而来,这些人可真是“一条船上的蚂蚱”。由此可见,变了味道的“老乡会”、“同学会”已不在是同学同乡在一起增进感情的场所,反而滋生出不少问题。所以,严禁官员“以任何形式成立‘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组织,拉圈子、搞小团体、拉帮结派”的规定,无疑给那些企图以“同学会”、“老乡会”为名义行贪污腐败之实的官员们一个良好的警示。
制度已成,亟待行动。我们希望能真正落实制度,而不是成为一纸空谈。我们更希望官员们严于律己,恪守本分,真抓实干,能从思想上去糟存精,真真正正为群众服务,为官有为。
「 支持乌有之乡!」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