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道人新近发一贴《中国物价真的高于美国吗?》,就网络上流传的“中国物价远高于美国、税负太高是中国物价过高的主要原因”等观点进行了反驳。认为:“总体上讲中国物价水平还是低于美国的...中国物价比美国低一倍左右。”
就此,我试与邋遢道人商榷一二。
道人认为,要用购买力平价的办法来比较中美两国物价,并且给出了世界银行的2008年数据。从这里开始,道人就开始犯错误了!
首先,“购买力平价”是用来比较不同国家货币的购买力,剔除汇率波动,以此为基础计算GDP,这并不能用来证明两国的物价高低。购买力平价法与汇率法计算出的GDP的差值,代表着一国货币购买力低估(高估)的程度,或者说是一国货币汇率低估(高估)的程度。这跟物价无关。这个办法当初设计出来,本身也不是用作比较物价的。
其次,“购买力平价”建立在许多严格的假设基础上,一些前提条件实际上是无法或者难以达到的,这种办法远不是完美,用它来衡量GDP,带来的问题不比用汇率法的少,不过是按下葫芦浮起了瓢。道人说这是“比较准确的衡量财富价值的方法”,言过其实了;
再次,道人用的数据,是世界银行2008年的数据,其中中国最终购买力结果是怎么算出来的?是依据我们2005年提供给世界银行的11个城市的数据。换言之,世界银行仅仅用11个城市,就推算出了中国全国的情况!这能精确吗?中国自己真正大规模的、全面的统计,预计要到2013年才能出结果。
退一万步,即便购买力平价合适,即便要用这种法子比较物价,道人的具体论证也是错误的!
道人称:“世界银行2008年公布的数字,按汇率计算的中国人均GDP是2940美元,美国是46970美元。按照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中国人均GDP是6020国际元,美国还是46970美元(因为以美元汇率为起点计算)”。这里的后两个数据有误!关于世界主要国家地区2008年的购买力平价数据(世界银行版本),国家统计局有专表列出:“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2008年)”,说的很明确,所谓的“6020、46970”,都是人均国民收入(GNI),而不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上述引用是张冠李戴,道人难免核实不细、引用不当之责。
当然,这还不是天大的问题。我们姑且假定用中国6020、美国46970当依据,再往下看。
道人接着说,“中国人按汇率计算的美元在中国实际购买商品和服务,实际会高出1.04倍。这个数字基本折射出中国物价比美国低一倍左右。”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按照一般汇率计算,中国人均GDP是2940,换成购买力平价,是6020,那么6020/2940=2.04...,所以两种方式一比较就是高出了1.04倍...
6020/2940大约等于2.04,这没错;6020比2940高出了1.04倍,这也没错。问题是,通过这种计算,能够说明,中国的物价比美国低一倍左右吗?不谈高深理论我们用最简单的模型来论证:
所谓购买力平价,简单的说就是买同一种东西,将不同国家需要的花费进行比较,一般要采集大量的商品数据加以分析,我们假定简化到极致:A(比如中国吧)、B(比如美国吧)两个国家都只流通一种商品,其中A国售价1人民币,B国售价1美元,设人民币兑美元是10:1。那么假设,按照汇率计算,A国人均GDP100人民币(10美元),B国100美元,此时美国人均是中国的10倍;按照购买力平价,既然买东西的价格都是1元,那么可以认为人民币与美元购买力相等,于是按照购买力方法计算,则A国人均GDP就是100国际元 ,B国人均100国际元,等于两国人均一样.....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能说,A国的物价比B国低十倍吗?(100/10=10) 买同样的东西,明明A国、B国都一样价格(实际都花1元),而且连人均GDP也一样,怎么反而A国物价要低于B国十倍了?!但是按照道人的前述计算法子,就会得出这种荒谬结论。
说白了,6020/2940=2.04,仅仅是表明,在一国内部,用购买力评价计算与汇率计算的不同,而不是两国之间比较。这个2.04(或者说增加的1.04)只是表明购买力平价计算后的人均GDP相对汇率法计算的,提高的程度,意即,人民币实际购买力,要比汇率反映的翻倍。这跟两国物价比较有什么关系呢?
咱们再往深了说,无论汇率法还是购买力评价法,要比较两国的物价,一个核心前提就是要看收入!离开收入情况谈物价是荒唐的。两国居民买东西价格差不多,然而一国的收入要高几倍甚至十几倍,能说“物价差不多”吗?而道人前述列出的人均GDP,无论是那种计算方式,都不涉及对收入的分析(本身也不需要),这样去比较,能够反映出中美物价的真实情况吗?
还是以道人的“中国人均6020、美国人均46970”为例,这个数据实质上是人均国民收入,换句话说,美国人均国民收入是中国的7.8倍(46970/6020),那么,对于同一种商品或同一类服务而言,只要美国的价格不够中国的7.8倍,理论上就可以认为美国物价低、中国物价高。那么,具体来看某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美国有多少种是中国的7.8倍的?道人对于美国“9.9美元的Crocs鞋,39.9美元的Levis牛仔裤”之类有些不屑,认为“中国外贸打折店里同样的鞋可能就十几人民币”,问题是,美国人的十几美元,在美国人的收入中占多少比重,中国的十几人民币呢?9.9美元的Crocs鞋,按现今汇率是64元人民币,除以7.8等于8.2元,在中国,只要Crocs鞋高于8.2元,那就是比美国贵!不为其他,就因为中国人均国民收入只有美国1/7.8,所以必须要除以这个7.8的系数。
就算按照购买力平价,人民币实际购买力翻番,9.9美元的Crocs鞋等价于人民币32元,再除以7.8,只要中国的Crocs鞋高于4.1元,那就是比美国贵......中国有4.1元以下的品牌鞋子吗?
当然,这种方法还太粗。再进一步,咱们用中美两国人均收入(工资)比较,这个比人均国民收入更准确。以刘植荣的《世界工资研究报告》数据为参考,人民币为单位,2009年之前。
看最低工资。美国最低工资105560元/年,中国最低工资7200元/年,美国是中国的14.6倍,就算人民币实际购买力应翻倍,美国也是中国的7倍多。
看平均工资,美国30万/年,中国3万/年,美国是中国的10倍,就算人民币实际购买力应翻倍,美国也是中国的5倍。
那么,面对美国人比中国至少高出5倍以上的收入(已经考虑了购买力平价),按照道人所言,中国的物价名义上即便比美国便宜一倍,有意义吗?美国人赚100块,中国人赚20块,差5倍,然后中国物价比美国便宜一倍,中国人要花10块钱买东西,美国人必须花20块....所以呢?中国人买完东西,还剩50%收入(10块),美国人买完东西还剩80%收入(80块)....道人觉着,哪家的物价高???
我相信,以道人的学识和经验,不可能不知道,考量物价高低,必须要看收入,离开收入说物价高低,是片面的。但是道人论证一开始,就选错了依据,用“购买力平价”来当标准,完全南辕北辙,显然不会有正确的结论。尺子再精确,能称出体重么?
说了这么多,核心就一个意思,要比较中美物价,首先就得把两国的人民收入拿出来,无论是美元还是人民币为单位,都可以找到比较权威的数字。就算认为人民币购买力实际更高(等价于人民币币值低估),那么就调整嘛,用实际的购买力来比较。但是不管怎么比,上面已经说了,除非美国的物价高出中国5倍甚至更多,否则,中国的物价----以收入为基础----就比美国高!无非是高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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