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改革难道就是“反改革”?——评《财经时报》“知识分子:市场与反市场”专栏
水生
日前,有友人来电谈及当前经济学界的争论,突然问道,“高层是否出事了?”笔者忙问何故?友人说,“你看看最近一期的《财经时报》。”
笔者急忙去买了一份来看。原来,在(2005年9月5日—9月11日)的《财经时报》A7版上,以整版的篇幅刊出了一个题为“知识分子:市场与反市场”的专栏。四个小标题赫然闪入眼睑:分别为:“学者是否可从企业家那里拿钱”、“为何出现反市场化浪潮?”、“市场的问题是政府运作不到位”和“新望:警惕民间和高层的反改革潮流”。这是《财经时报》邀请了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军宁、《中国改革》杂志主编新望、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冯兴元、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秋风四位作为该专栏的首期嘉宾作的发言。其中,以新望的观点尤为嘱目。
新望称,“现在社会上有两股潮流:一股是来自民间的潮流,另一股是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上层人士。”“尤其是去年8月份的朗顾之争,使上层的一些反改革反市场化的意识形态,和底层的这股潮流通过网络接上了头。”“现在这种反对市场反对改革的潮流,从民间到高层都有,有种改革要掉头的感觉。这些人不是要破除市场神话,也许意在反对改革,对这样一个趋势值得高度关注。”“现在老百姓不满或改革失败,问题出在哪里?最核心的问题是中国政府改革滞后,甚至改革到了现阶段,政府基本职能差不多丧失了。如果大家要批评改革,原因在于政府(广义的政府),而不在市场化。”“怎么看待民意也是目前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动不动就是一个民意调查,拥护的是百分之九十几,反对的是百分之几等等,有时一个机构和另一个机构调查出来的民意是截然相反的。”“怎么看待民意,怎么正确评估民意呢?因为对现实不满,找不到发泄的地方,产生一种逆反、怀旧的心理。不知道不满的问题怎么解决,抱怨现在不好,以前的就是好的。这种怀旧也要客观地看。有些人说以前的赤脚医生好,让他有病去看赤脚医生他敢去啊!”“包括对文革的评价,对计划经济的评价,需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不能因为对现实不满,就盲目地肯定过去。如果知识分子也这样的话,对这个国家来说是很麻烦的事。实际上中国政府需要左派,包括我们理论界也需要。”“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我们确实要真正的对症下药,要找到原因。不能认为改革错了。对那些说改革不成功的人,我不赞成。要说对现实不满,不满在哪里,得有证据。只是埋怨容易出现很可怕的后果。”。。。。。。读了这些,笔者有一个新奇的发现,对新望发表的上述观点,只要将“改革”与“文革”、“市场”与“计划”调换一下再阅读,实在是一个似曾相识的有趣现象。
不仅如此,在该报的编者按中也明确表明:“近来吴敬琏先生关于股改中的‘股民强势论’引来众人声讨,同时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回应记者不认识顾雏军的回答又遭到一片骂声。自从去年因为‘郎顾之争’爆发出经济学界的大论争以来,知识分子在面对要不要市场化、要不要改革的大是大非面前如何发言?知识分子在为自已谋利的时候该遵循什么样的准则?如何在获得正当私利和为公众代言时保持平衡?在中国进入改革攻坚阶段的当下,如何辩别某一些人,借着市场化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全盘反对市场体制,甚至反对整个改革,是很值得警惕的。”
显然,《财经时报》的编者是将社会上近期出现的对主流经济学家的批评上升到“市场与反市场”或者是“改革与反改革”的高度来认识的。这也是迄今为止笔者所见到的国内主流媒体第一次以专栏和专访方式,如此公开、高调而又明确地表明了自已的“主流”立场。但令人十分遗憾的是,《财经时报》却并未能将“某一些人”所谓“反市场”和“反改革”的言论公之于众,以让人们进行比较、鉴别和评论。这就让有些未能看到网上争论内容的人很容易不明就里,从而以为“高层”出了什么情况。
今天,笔者终于再一次看到了作为周刊的《财经时报》(2005年9月12日—9月18日)第二期的四篇专栏文章。题目分别是:著名经济学家陈彩虹的“上帝的标准和人的标准”;青年经济学家薛兆丰的“国企争论失去了重心”;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后苏振华的“市场化讨论中的真问题”;《财经时报》言扬的“市场成就知识分子”。言扬在文章中进一步称,“如何面对来自高层和底层的反对改革、反对市场的潮流,考验着中国知识分子的判断力和知识分子的本色。投机的知识分子可能迎合着上下这两股潮流,使改革的不完善、市场化的不彻底变成反对改革本身、反对市场本身的力量。但理性和追求社会公正的知识分子,则要揭露国企改革中的不公,同时寻求完善市场化的途径,探索改革中的公平法则,他们不会因为国企改革中的不公和市场的不完善,而完全否定国企改革的方向,并因此反对市场和改革的总体方向。”“眼下,中国知识份子最重要的是如何识破那些投机知识分子的伎俩而回归改革和市场化的正道。”言扬的文章俨然如《财经时报》的一篇社论。而耐人寻味的是,在第二期的编者按中却悄然将第一期醒目的“知识分子:市场与反市场”话题改为“知识分子与市场的话题”。
笔者仔细阅读了《财经时报》该专栏连续发表的8篇评论文章,不由得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中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近二十七年,所经历的时间已经等同于“文革”结束之前的二十七年,面对改革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有人进行反思难道就是“反改革”?此话怎么听也似乎象从前有些人动不动就指控别人是“反革命”一样的“帽子”和“棍子”。笔者以为,在讨论“知识分子与市场”这个话题之前,先弄清楚对“改革”和“市场化”要不要进行反思和能不能进行反思,恐怕是需要首先明确的一个问题。
首先,笔者以为,“改革”与“革命”一样,未必都是进步和正确的,也并非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市场”与“计划”也一样,同样都是一个社会所必然存在和必须的。对“改革”的成败和“市场化”的程度,邓小平曾经有过明确的表述。关键在于“目标”与“方向”。而“改革”与“市场化”恰恰不是“目标”和“方向”,而是“手段”和“方法”。当今中国对“改革”和“市场化”进行的激烈争论,其“大是大非”并不是要不要“改革”和“市场化”,实质是对“改革”和“市场化”的“目标”和“方向”问题的争论。也就是对中国究竟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还是其它什么道路的争论。因为这才是关系到我国国家的基本制度,关系到能否建成和谐社会,关系到社会能否长治久安,关系到每个人民切身和长远利益的根本大事。有的人总是将所谓的“改革”或“市场化”作为目标,却偏偏忘记了我们搞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自我完善,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为了要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追求的是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对“改革”和“市场化”所出现的质疑,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在“改革”实践中所出现的各种负面后果已经明显偏离了“社会主义”这个方向。其明显的标志就是改变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将劳动者重新处于受雇用和受剥削的地位,改变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改革”才会出现少数人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暴富而损害了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显失公平现象,才会出现整个社会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各种腐败猖獗、盗贼横行、道德伦丧等等一系列骇人景象。有人总是向人们解释说,这些都是因为对“旧体制”的“改革”和“市场化”不彻底而造成的。依笔者看,恰恰相反,这是因为我们的“改革”和“市场化”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而造成的。因为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尽管“旧体制”确实存在不少弊端需要改革,但现在出现的很多严重后果却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将这种在“旧体制”下都没有出现的负面后果归咎于“旧体制”显然缺乏说服力,也不符合事物发展的简单逻辑。对此,中国的知识分子难道还能不懂?更何况,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所明确规定的。对此,在一些人奢谈“目标”和“方向”不明的所谓“改革”和“市场化”时,却有意不提“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前提,其真正的“目标”和“方向”,中国的知识分子难道还看不出来?
其次,即便在“目标”和“方向”明确的情况下,对“改革”和“市场化”的“路径”、“时机”和“方法”的选择也是十分重要的。反思我们的“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化”推进过程,恰恰是违背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我们的“产权制度改革”实际上还是采取了那种自上而下“搞运动”的方式进行的。这也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改革”和“市场化”中出现的问题非常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的“改革”和“市场化”之所以偏离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这一方向,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在一些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的鼓噪和少数精英们的操控下,违背广大人民的意愿,违反基本的民主程序,向人民隐瞒事实真相,在一个小圈子内由少数人操控,用各种欺骗的手法,意图“骗出一个新体制”。他们常常无视《宪法》和各项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无视立法或修改法律的规定程序,不顾各地的具体情况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利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行某种“改革”措施,造成既成事实,再采取立法手段巩固既得利益。在这种搞运动式的“改革”进程中,原有的经济秩序和监督约束体制被肆意破坏,新的法律、法规和约束监督机制又迟迟不能及时地建立和健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被剥夺,而有的知识精英甚至人为地制造和扩大法律和法规中的“漏洞”,竭力鼓噪“腐败不可避免”和“腐败有利转轨”,甚至用“吐痰论”和“原罪赦免论”进行教唆和纵容,公然无视社会主义法制,违宪与违法的言论充斥报端,从而将“改革”和“市场化”导向有利于少数权贵和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错误方向。对此,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是不闻不问还是视若无睹?而有些参与操控“改革”的所谓知识精英究竟是疏忽还是有意而为?
还有,极少数知识分子利用“改革”和“市场化”之机,为自已或其家族非法谋取私利,其所作所为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知识分子和社会的诚信,也极大的败坏了“改革”的声誉。有些所谓的主流“知识分子”的“谋利”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和合法的底线,而是想方设法利用职权和话语权与权贵相勾结,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利。人们对顾雏军和张维迎的质疑和非议,并不在于那种“学者是否可以从企业家那里拿钱”这种似是而非、有意混淆“合法”与“非法”界限的问题,恰恰是因为其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了法律所许可的界线。《财经时报》发表的评论中有人认为,学者参加研讨会从企业家那里拿钱“是可以理解的”,“就象律师辩护一样“,“拿点钱,占点小便宜算什么啊”。甚至还有人质问,“学者演讲收费,就证明他们的主张是错的?”总之,主流们认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这种情况被视为社会的常态,试问,绝大多数的普通穷人当然无力向这些“精英知识分子”们支付如此高额的费用,那么,还会有谁来为他们代言?在既得利益集团与广大民众发生利益冲突时,难道能指望收取了企业家钱财的张维迎等人来为民众代言?
更重要的是,这次网络上民众对张维迎等人收取科龙“出场费”的质疑,主要的也并非如“学者是否可以从企业家那里拿钱”那么简单。因为,从已经披露的情节来看,顾雏军操控国家级科研单位以召开“研讨会”的名义,为其特定的目的向与会或非与会的有关“知识分子”支付巨额的“劳务费,另稿费”,考虑到有关当事人所具有的各种公职人员身份,这一事件的性质恰恰已经超越了正常合法地谋取个人利益的底线。研讨会至今已近一年,与会人员收取巨额“出场费”一事在网络披露至今也已有一个月了,各方当事人至今都还保持沉默,没有人公开明确地表示自已并未收取科龙提供的“出场费”,反倒是有些人故意将此事与知识分子和各种正常的有偿服务混为一谈,这种状况极不正常。有人说,张维迎没有参加研讨会,说他收取“出场费”是“造谣”。但常识告诉我们,未能出席会议与收取“出场费”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联系。如果张维迎不能公开否认自已收取了科龙的“出场费”,那么,张维迎未曾与会还依然收取“出场费”这一事实成立的话,岂非性质更加严重?与其千方百计地将张维迎等人收取“出场费”此一典型案例与一般的收取“演讲费”混为一谈,还不如将此事的真相搞搞清楚,向社会公众公布,分清是非,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尽快对此类行为作出规范,以此推动我国的法治来得更为有利。难道中国的知识分子在法律面前果真可以享有法外特权?
有人说,知识分子间的争论最好停留在学术层面上,否则将不利于学术自由。其实,这是从根本上混淆了学术活动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对顾雏军案件与张维迎等人收取“出场费”事件而言,它与所谓的学术活动根本是两回事。且不说收取“出场费”之类的经济行为,即便是百分之百的学术科研活动也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否则,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岂非也会限制“学术自由”?实际上,在法律上对知识分子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和对官员、权贵和平民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进行处理,并无不同之处。如果有人硬要对某些特定的知识分子“法外开恩”,实际上就是在对法律进行嘲弄。果真如此,那在中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岂非成了一句空话?
最后,笔者以为,在“改革”和“市场化”已经进行了二十七年之际,对此全国性的社会实践进行反思是完全必要也是及时的,不如此,后果就更加难以设想。这种反思并不是要回到过去,而是要更好地总结经验和教训,纠正错误,与时俱进,更好地走向未来。有的人用“反改革”或“反市场化”的帽子压制不同意见和拒绝反思,这才是思想僵化的表现。而有极少数“精英知识分子”为了维护自已的既得利益,故意歪曲我国“改革”和“市场化”的社会主义方向,这不仅是公然违反了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而且,实际上他们才是目前妨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最大阻力。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建立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才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更何况,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讲,在我国加快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方面的改革,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恐怕比什么“产权制度改革”更加值得大家关注。
在此,顺便向《财经时报》提个建议,既然贵报对顾雏军和张维迎等人收取“出场费”一事如此感兴趣,何不就此派人将去年10月份在北京召开的《科龙20周年与中国企业改革路径研讨会》的真相调查清楚,将事实向社会公布一下,这对大家深入讨论贵报开设的这一专栏肯定有所帮助。更何况,这也是主流媒体应尽的一份责任,如何?
200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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