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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真的是有益于社会的前提?

元君 · 2011-04-25 ·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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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真的是有益于社会的前提?  

田忠国  

“环球时报”发表以“富人的安全感,被忽略的难题”为题的社评,其中说,解决富人和财富一起外流的问题很复杂,对富人的批评不全是“民粹”,让舆论过多克制未必是现实的。其实富人有必要提高对批评的承受能力,把带有对抗性的舆论监督看成是正常的,其实全社会都在提高这样的适应力。应看到即使是民粹主义,也没有影响国家这些年对私有财产的总体政策逐渐趋于稳定,富人被剥夺在中国正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同时还说,当然,无论富人还是普通人,让大家对未来有信心,从根本上说,是要让大家都相信,中国不会发生社会大动荡,不会出现新的“革命”,中国的各种问题会在法治框架内逐渐得到有序解决。  

如果本社评放在美国或台湾,应该说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不论是美国还是台湾,其为政者的共同目标是维护剥削压迫的社会制度,但是,作为消灭剥削压迫、造福全国人民为目标的共产党来说,发出如此社评,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一,党中央的判断完全正确,中国共产党蜕化变质,由过去消灭剥削压迫为己任,变成以维护剥削压迫为己任。二,党内的蜕变分子,正力图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化剥削压迫的社会模式。三,从法律制度到文化宣传上,全面阻止革命的发生。四,主流精英,比如说李银河等等,正在为革命发生时血洗民众创造理论根据,而温和派则表现出一付温情的样子,劝戒中国民众接受剥削压迫这一事实,同时接受主流精英的血洗,因为,普通民众是愚昧无知的,影响了主流精英的发展,被血洗是应该的。五,普能民众接受剥削压迫和被血洗的现实,才是为国家做贡献。此逻辑的反意是,民众反抗剥削压迫、反抗血洗,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捍卫党和国家的性质,就是对发展的破坏。  

由此可知,主流精英所谓的发展,就是恢复剥削压迫、自由盘剥人民大众,血洗人民大众,就是破坏党纪国法,破坏宪法,破坏党和国家的性质。或许有人说我是扣帽子,但是,研究过社会价值逻辑的朋友都清楚,一个国家一旦选择了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其未来的现实必然是价值逻辑的呈现。很显然,“环球时报”社评的价值标准就是,剥削压迫,价值目标就是,维护剥削压迫的社会制度。至于党和国家的性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只要违背了社评的价值标准和价值目标,都是违法的。由是观之,主流精英剥削压迫的共同意志,早就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和国家性质之上了。  

换言之,主流精英剥削压迫的共同意志就是法。  

所以,我们认为,中国到了应该革命,必须革命的历史关头。从中国五千年历史上说,革命一直是文化的主流,但是,当精英阶层利益固化成社会模式后,精英社会就内在的革命动力,就变成了反革命的内在动力,这样的必然结果就是,暴力革命兴起,朝更代替。这种现象被黄元培先生称之为历史周期律。毛泽东深刻洞悉了中国历史循环律,在于统治阶层利益固化为社会模式后,必然以剔除动态革命为目标,而人民大众则是要求革命的,因为他们是被剥削、被压迫阶层。所以,要保持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须给人民大众提供继续革命的法律保障。所以,在他主持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是人民大众的最高权利,并且,在宪法中,用大量的篇幅构建了社会主义价值标准、价值目标。  

因此,我们一直认为,毛泽东为避免中国发生暴力革命,费尽心血,构建了人类历史上最能保障人民大众政治权利的社会动态纠错机制。这个社会动态纠错机制,以社会主义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价值机制为核心,形成了中国最完善的国家战略。但是,当修正主义异变为卖国主义之后,清除毛泽东建立的社会主义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价值机制,重构剥削压迫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就成了他们的当务之急。当然,他们的遵守剥削压迫的社会制度才有益于社会的谬论,不过是欺骗人民大众而已。因为,中国五千年历史-----其中最有说服力是文革十年-----证明,动态革命才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才能避免血流成河的历史悲剧发生。自私的右翼和卖国主义者,为了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不惜把中国再次推上暴力革命的道路。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我们不得不警告那些唯利是从者,恢复剥削压迫社会制度,获取个人利益,并固化为社会模式的过程,就是一个自掘坟墓、自我埋葬的过程。人类的全部历史,都证明了我们观点的正确,未来的中国现实,也必将证明我们的观点。  

或许有人说,环球时报是党报,不应该发表违背党和国家性质的社评文章。其实,当人们把环球时报踢给市场后,环球时报就再不是党报,而是资本报了,或者叫市场报了。因为,市场规则是,谁出资谁当家,也即资本当家。市场经济的自由规则是,利益决定立场,立场决定价值标准、价值目标,但问题是,当在利益驱动下,为利益而建立少数人的价值标准、价值目标,而反对比率达到90%以上时,革命思潮就如地火一样奔突不止了。  

今天我们也读到了甘阳先生的文章。甘阳先生呼唤中国重构改革共识。其实,我们在数年前就呼唤过中国应重构改革共识,但事实上,由于阶级对立,改革共识早就荡然无存。当然,现在看来,唯一能够整合改革共识的只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晚年毛泽东思想和科学社会主义了,而不是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并且,重新规制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社会动态纠错机制,恢复党的宗旨和国家性质,才能避免暴力革命的发生。  

黎阳先生在“当代版的“赵高毁秦””一文中说:“公然任命公开主张“惩罚朝鲜以取悦美日”、“扎实地提升中日关系的改善,具体地拓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让日本当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解除中国核武装以取信美国”、“中国不应该发展航母远程导弹等攻击性武器”、“争取美接受中国统一”、“中国必须进一步大为增长国际责任承担”、“减抑中韩两国政治关系中的阴影”、“积极对付很不稳定的巴基斯坦局势”、“争取稳定和促进与印度的关系,对于有长远重大意义的中印关系不能掉以轻心”的臭名昭著的汉奸学者时殷弘担任“国务院参事”。”  

由是可知,这一切一切说明,中国到了非革命不可的时候了,但是,中国人民会革谁的命?我相信,更自信,中国人民会革那些奉行卖国主义,搞乱中国者的命,也就是革假共产党的命,拥护真共产党。假共产党大众都清楚了,就是以卖国主义为宗旨,以美国肢解中国战略为战略的人。但什么是真共产党呢?黎阳先生说:“如今的中国老就不一样。不管文匪“精英”集团们如何用“赵高毁秦”的手段嫁祸共产党,老百姓永远心中有数:这都是背叛毛泽东的假共产党所为,毛泽东的真共产党不这样。这一切归根到底要归功于毛泽东,归功于文化大革命。”由此可知,真共产党人是哪些真正的毛主义者,是那些拥护造反有理、革命无罪,也即动态纠错机制的人。所以,我们认为,反对或惩治卖国主义不违法,如果在一个国家反对或者惩治卖国主义违法了,就说明这个国家的法律是卖国主义者制订的。对于卖国主义制订的法律,全国人民不仅不能遵守,还必须坚决破除、彻底破除。  

  

201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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