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都是有感而发,所发的程度或见解不同而已;这方面的例句可以信手拈来一大把,诸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度江洒江郊,高者挂卷长林梢,下者飘转沈塘坳。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杜甫)“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张俞)“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苏轼)“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毛泽东)“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臧克家)……这是举不胜举的,草民也就不再举下去了。原本我也是个情绪激动分子,但自壮年末期始,倒变得平和起来了,而至今不仅平和,而且再也无激动之意,无所“感”了。是我变得“理性”了,还是大脑被驴踢了?好像、似乎皆非也。忽然记起了九斤老太的话来:“一代不如一代……我活够了,活了七十多岁了……一代不如一代。”草民自然还远不及九斤老太的寿高,但心态却有些相仿了。我跟老人家一般,无所“感”之故矣。
不久前的一天下午,电脑显示屏的右下角忽然弹出来一个框,凑近去一看,鲜明的新闻标题是:《村官欠巨款携母轻生》。这本是触目惊心的新闻,而我却无动于衷,酷似一个冷血动物。该新闻内容是:“一辆现代牌的汽车在该市佛堂镇渡磬南路45号附近发生燃烧,车内2人随后被送往医院急救,目前生命体征稳定。经初步调查,车内2人系母子,驾车人为佛堂镇泽塘村金某,现年44岁;乘车人为其母亲陈某某,79岁。当地官方的通报说,金某近期债务缠身,金某多次到澳门参与赌博。其中,已经法院判决的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的200余万元,7月被司法机关限制出境。通报说,因无力偿还高利贷和其他债务,金某曾向身边人员流露轻生念头。而其母亲陈某某患中风多年,每年需花费医药费10余万元,近期病情疑有恶化趋向,让他雪上加霜。于是,金某买了3瓶1斤装的香蕉水,放在租来的汽车上。金某开车至泽塘村,将其母亲带出。车行至佛堂镇渡磬南路45号附近,金某将香蕉水点燃。附近市民迅速扑救,并报警送医。经医院诊断,金某体表70%二度烧伤,陈某体表35%二度烧伤。金某为泽塘村村委会主任,渡磐南路45 号是佛堂镇政府所在地。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金某母亲称,26日下午接她时,儿子谎称上街买东西。”诸位看了此新闻,还觉得值得大惊小怪吗?说句真话,草民对金主任的理解甚至超过对他的谴责,因为这绝非他一个人的悲剧;金某的老母是真正不幸的人,对其生养了这么一个有出息,但无自制力和自作孽的儿子,除了深表惋惜,就只有唉声叹气了。她唯一所能“自慰”的,就是她的儿子成了世上最大的随波逐流的不孝逆子之一。
曾几何时,孔夫子的雕像矗立在天安门广场上,全国掀起了一股复古狂风。就是于今,仍在让孩子们穿上汉服,顶礼膜拜着古圣贤。据“鱼屎”先生说,中国的好传统都叫“文革”搞光了,那么,复古就是在恢复中国悠久的好传统了?但据草民所知,雷锋当年曾经是顶风冒雨几十里护送过素不相识的祖孙俩回家的,这比起顺手扶一下倒地老人的行为来,是有过之,还是不及?为什么要把种种有悖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现象统统归咎于毛泽东时代呢?罪过啊,罪过!就不怕遭电闪击和轰雷劈?一支由封建的,或中华民国的,或蒋家皇朝的,或卖国汉奸的遗老遗少组成的反动队伍,将“去毛化”“斗争”进行至了今日,仍不见有罢休的迹象,威严无比的法律也不曾真正地进行过有力度的干预,因为个别的“约谈”是毫无意义,不起任何的作用的。反倒是最高权威的作为主流媒体的党报,以及最高党校的某些高智商们,时不时地发声以助其们之威,打压爱毛泽东爱共产党爱社会主义的人们,这是什么逻辑、什么行为?什么“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什么“毛泽东的晚年是孤独的,而xxx不是”,这跟那支队伍配合得何等默契!天哪,呜呼,沉舟侧伴贼船过,病树前头冰雪寒哟。
正是经历过了无比难熬的历程,心也就渐渐地由疼痛变成了麻木,终于失去了对事物本应有的“感”。无感而发,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平邦先生开骂过,现在宏良教授也开骂了,说有人是在“放P”,他们都失去“理性”了,更何况草民乎?TNN的!按理,对于那些严重违宪的言行该依法追究,对当事人该严肃处理、甚至惩办。但我们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屡屡放任自由,以使“共同富裕妄想症”患者们、痴痴呆呆地坚持着正义的人们上告无门,致使即便有理也走不遍天下。王院长应文而遭谩骂围攻,与此不无关系。其实,王院长冤啊,真冤。其文的标题里有“并不输理”四字,意思很明确,文章内容是可以商榷的,他只是在讲他的道理而已。至于竟应发表了这么篇文章而引来那么多的“希特勒”向他咆哮,他极有可能是始料不及的。草民如果说一声“王院长幼稚”,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肯定会讥讽我,难道堂堂王院长还不及你一个草民?不,不是这么个意思,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里。那伙人当然希望第一条改动一下,但现在尚有难度,去掉了“人民民主专政”一语,大多数的中国国民将会怎样做?毛主席说:“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们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为什么理由要这样做?大家很清楚。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而这些,恰恰是那伙人所最害怕的。而30多年间却弱化了人民民主专政,更缄口不提阶级斗争,但在宪法中仍写着“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可惜,斗争的只是非主流,不斗争的却是主流。难道当今中国真的不需要进行“阶级斗争”了吗?据不久前的报道,中国已有财富为数100好几十万的千万富翁,加上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他们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的财富从何而来?还不是靠着榨取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得来的吗?这种结果即便是邓小平同志也是不愿意看到的,用他的话讲就是“走了邪路”。在富翁当中,自然是不乏剥削者的,有剥削就应当进行反对,反对不成就应当进行斗争,这本是合情合理的,但不合现在的法律,这正是劳动者的悲哀所在。邓小平在世时力图阻止的现象,在他辞世后却畅通无阻地出现着,而且是越来越严重,人民民主专政也就形同虚设了。
最近在网刊上读了篇文章,该文其中说:【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国家的重要任务就是搞经济建设,如果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那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就都是极其有害的。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因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中心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同时确认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在此,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意思,草民实属无“感”;作者说得不明不白,草民读之更是稀里糊涂,无“感”也。如今,我们面对着富已盖国的富人阶级、反社会主义的团伙、闹独立的各股恐怖势力,以及众多的外敌,不进行阶级斗争行吗?说到底,与上述对象的矛盾,一般均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是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也属于阶级矛盾的范畴),换言之,跟他们的斗争,即是残酷无情的阶级斗争!
无感而发,胡乱作文,脑痴之故矣。
20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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