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何时对权力腐败承担责任?
我们都明白中国大陆长期存在的权力腐败,并不是简单的因为官员的思想觉悟低下造成的,而是因为腐败的制度造成的这种局面。
这其中就包括:两会代表不必对贪污腐败现象承担任何责任。这是中国大陆权力腐败长期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两会代表如果只是提议案,而不问责或没有问责权,即使制度制定得再完美,也管制不住权力的腐败。
拿徐才厚贪污腐败案件来说,其地下室存放的成吨钞票,应该是日积月累堆积起来的。说明军队腐败是长期的腐败。但为什么没有代表为此承担责任?
如果没有有效的问责制度,像太原警察打死讨薪女农民工事件,也必然得不到有效遏制。我们在电视或电影当中,常常看到法治国家的警官会因为下属所犯的错误而被撤职或降职,但在中国大陆为什么没有?

现实生活当中,没有哪一位老板会聘请一位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为自己工作。社会上也根本不存在不必承担工作责任的职业。但两会代表为什么不必对权力的腐败承担责任?这种制度设计,其本身就是严重的腐败现象。
现在的中国政府不差钱,应该尽快让两会代表职业化,彻底让官员代表退出立法机关。只有这样,才能够对权力腐败进行有效的惩治,也才能够让两会代表对权力腐败现象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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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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