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博主上官正义点个赞——他最近揭发的水泥工奴役事件,令很多人气愤和震惊。
在此之前,上官正义已经许多许多次勇敢曝光相关的情况,比如类似于以前黑砖窑事件的那种强迫奴役劳动。
关于他这次揭发的事情本身,我不再赘述,大家在任何视频平台搜“上官正义”都可以看到。




我想谈的是,为什么很多人惊呼“2026年了还有这种事”,以及这类事件的背后原因与逻辑。
“2026年了还有这种事”,是我看到最多的评论,但我一点也不觉得诧异,因为我自己当年就是这样的心态。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也就是2000年代中期,媒体曝光了黑砖窑事件。当时的事件并不像这一次上官正义曝光的只有一个人,而是一批人、许多人,这些人都是有智力障碍的人士,被强迫在黑砖窑进行低报酬或者无报酬的重体力劳动。
上官正义曝光的这位大爷,已经在此无报酬搬水泥20年了,每天工作时间十几个小时,还会受到打骂。
我当年看到黑砖窑新闻的时候,有一种极其强烈的错愕——我当时的感觉和现在的年轻人一模一样,是“2000年了竟然还有这种事”。
我们这些人的想法,总是图样图森破的,就是总觉得我们生活在“现代”,“现代”就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
瞧瞧,20年过去了,人们还在惊诧。
其实,我们都是太天真。“现代”这个词本身就是定义模糊的,比如一个清朝人也可能觉得自己生活在“现代”,直到他有一天看到轮船和火车开过来。
你不能简单觉得是“现代”,就好像一些事情一定会没有。
我当时的错愕,还有另外一点:我们国家怎么也会有这种事?
那时候我还年轻,经历的事情不多,更重要的是我对周围的环境还抱有很好的期待。在我们从小到大的教育中,我们会很自然地认为“不可能再有这样的事”。
说实话,我当时有种很幻灭的感觉。
我知道有时候存在一些地方性的腐败和选择性失明,会纵容那些事。但我还是无法接受——自己的同胞、另一个人类在经历这样的事。
这可能是一种天然的强烈悲悯心吧。我内心的幻灭还在于,至此我才发现自己还是会相信“不存在如此之黑暗”的。
现在回到上官正义的曝光事件,我更是从中发现了一层人性的黑暗:上官正义遭到死亡威胁的时候,此次事件的水泥利益方,在发去的信息中似乎只是觉得“你这是在破坏我的生活……为了流量什么都不顾了……多管闲事……弄死你……”
这其实是我们这个社会上作恶的人的通病。甚至一些不作恶的人的通病。
他们没有基本的是非观,在他们眼中只有“这是我的私人范畴”,只要是私人范畴的事情,就都是不需要分辨正邪的、不需要有道德标尺的。
所以有很多人把打老婆视为“私人事务”,别人来管是“多管闲事”。你举报,反而是你有问题。
我们这的人们,也爱关注动机而不是事实。我之前很多次指出别人存在的问题,他们的回应都不是“这件事对还是错”,而是“你想要干什么”。
论立场不论是非,这很普遍。
上官正义以前也讲过,他有一次举报这类事情,当地警方给他的回应就是“你想干什么”。
可见这种思维就是根深蒂固的,甚至在一些执法者那里都是根深蒂固的:什么事情一旦沾上“地方人情”,就是完全不需要有对错之分、正邪之辨。
相反,指出问题者会被看做是“多此一举”,甚至“侵扰他人”或者“制造麻烦”。
这是典型的乡土社会、人情社会而非法治社会的特征。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也就真正理解为什么黑砖窑之类的事情,总是不断发生了。甚至2000年到2026年,还在让我们震惊于“现在还有”。
因为在一些地方执法者眼中,这根本就不是事儿。
他们并没有把法律放在第一位,在他们眼中,那只是“附近有个XX家的场子里在让一个智障的老头儿干活”。
什么非法拘禁、奴役、人格侮辱……这些在他们眼中完全不是事儿。
还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维,在于对“人身限制”这件事情的不重视。
人的自由实乃天赋权利之根本,也构成了现代文明的根基。所以,一切侵犯人的自由、限制人的自由的行为,其实都是相当严重的,也应当是极其敏感被对待的。
但在我们的传统文化根源中,这一点恰恰是弱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黑砖窑之类的当事人被强迫在一个地方劳动,人们总关心的是“工资发没发”或者“打没打”,而不是根源所在——他是被迫的。
我们在这类事件中,总是试图找到责任方,找到选择性失明的监管者和执法者。但我们很少意识到,有一些文化根源的东西,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很多人内心之中,而正是那些隐秘的思维方式,构成了作恶者和纵容者。
电影《盲山》里面,村民们一致认为那个买来的媳妇是不能跑的,跑了就应该抓回来打,而当地的执法者也这么认为。
所以每当那个被拐女孩试图逃跑,总是无法逃脱从山村到县城的天罗地网——每一个人,都成了其中的帮凶。
相比单一的监管缺失问题和法律问题,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
也唯有让“人皆有独立和自由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大于一切人情和乡情”这种思维文明之光渗透进愚昧与黑暗,一切才会真正有希望。
没有任何私人领域、乡土领域是法律的禁区——只有实现了这样的社会气氛,黑砖窑才不会有生存的根基。因为到那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上官正义,附近的居民早就会举报,执法部门也早就会查处。

本站注:本文揭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社会现象和痼疾,但另一方面,如今的法律已经多到连法官律师都不能清晰准确引用做出令人信服判断的程度了,无论东西方所谓的“法”都有例可循,继续依赖繁复细密的法律条文的“法治”真的可以解决种种社会问题吗?这恐怕会陷入另一个已证明非解的误区。马克思主义告诉人们,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马克思主义还告诉人们,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因此,还是应该回归到底层逻辑观察现实问题的根源。只有找准纲,才有目张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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