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3月,毛主席在代中央起草的批语中写下:"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它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个根本命题摆到了台面之上:管理应当从属于生产,而不是生产从属于管理。
"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实质,是让管理回归为生产过程中的协调功能,而不是一种可以占有、可以变现、可以世袭的身份资源。干部参加劳动不是体验生活,而是身份的归位。工人参加管理不是上位者的恩赐,而是生产劳动者的天然权利。改革不合理规章制度不是简单的优化,而是在生产现场及时清除管理成本。正如毛主席在研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反复强调的那样,生产关系不只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还包括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形式。鞍钢宪法之所以是一场生产关系的革命,正因为它在上述三个方面同时发动了革命,其目的是切断劳动过程的管理者从生产过程中独立并反过来支配生产者的可能性。
然而,六十多年后,在垄断供水国企中,这套逻辑被系统性地颠倒了。管理已经不再从属于生产,而是成为一种脱离生产的独立权力形态,并且正在以"改革"的名义不断第进行自我繁殖。要看清这种颠倒,只需着眼于三个问题:管理岗位还有没有生产功能?管理身份如何被定价?以及"中层以上"的那一层究竟在经营什么?
先说管理岗位的生产功能。
垄断供水国企的"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其传统职能——信息汇总、指令传达、进度监督、资源调配——在智慧水务的技术条件下已经全面失效。贵州省水投集团的智慧水务平台"横向贯通原水、输水、净水、配水、用水、排水、污水全生产流程",水厂、泵站"正逐步向少人值守、无人值班转型"。深圳五指耙水厂部署了八类具身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应用普及率超过90%,实现了"全流程智慧化管控",运维效率提升超过30%。大龙水务公司的水泵房、加药车间"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调度"……这些都意味着中层干部赖以存在的"信息中介"功能,已经被技术系统所彻底替代:当水厂运行数据能实时上传、异常能自动预警、调度指令由算法生成时,一个坐在办公室里"汇总上报再下发"的中层管理者,其在生产链条中的位置没有任何不可替代性。
但管理岗位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在"改革"中持续膨胀。自贡水投集团2026年初的"三项制度改革"数据显示:竞聘选拔中干正副职41名及助理5名,8名中干落选,3名中干"退出"。一场以"改革"为名的操作,结果是一个个中层干部被"选拔"出来,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人"落选"或"退出"。这恐怕不能算是精简,而是管理层的再生产。达州市国资国企的数据说明了同样的问题:精简企业内设机构17个、中层职数220个,核减员工控制数580个。需要"精简220个中层职数"这个前提本身,就说明此前存在着一个可以被精简220个的冗余结构。这220个职数在生产链条中做了什么?答案是什么也没有做。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生产资源的净消耗。
再说管理身份如何被定价。鞍钢宪法时期,国营企业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一级工月工资约32元,八级工约108元,一位顶格的八级工,收入可以超过厂长,使"管理"不再成为一种值得争夺的稀缺资源。当技工凭手艺就能把收入抬到管理岗位之上时,管理岗位的收入天花板便被生产端的技术等级封死,而管理身份也就无法转化为可积累、可变现的个人资产。这是分配关系对相互关系的一次校正,它以分配的形式,阻止了管理身份向资本的转化。
垄断供水国企今天的薪酬结构,已经把这个逻辑彻底颠倒:定价的人和领价的人,成了同一批人。薪酬方案由企业自己拟定、报上级核定,一线生产者在"绩效怎么算、绩怎么定"这件事上没有发言权。自贡水投集团讲"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可这个"绩"在管理岗与生产岗之间由谁定义?指标是管理岗设的,权重是管理岗配的,"绩"自然朝着管理岗倾斜。"绩效薪酬占比提升至60%",意味着六成的浮动收入由管理层解释、也由管理层分配;"宽带薪酬18档",成为管理岗的是上升台阶;"竞争上岗",则把稀缺位置合法化、可竞争化,成为管理岗位的分配机制。整套薪酬系统做的是同一件事:把管理身份固化成一个可以合法获得超额报酬的稀缺位置。自己给自己定价,价格当然向着自己。
更根本的是,这个定价根本不能反映它创造的价值:管理岗不生产价值,它的高薪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种扣除,以"监督劳动"的名义取得。按2015年起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负责人基本年薪被规定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整体不超过7到8倍;而改革前,负责人与职工的薪酬差距约为12倍。这类"按职工工资定倍数"的做法,整套国资系统通用,而供水国企显然也不例外。定下多少倍,就等于公开承认管理身份值多少个生产者的劳动。同一份工资总额中,管理岗的薪酬是"分配项",要往上增加,而一线岗的工资是"成本项",要往下压低,两头此消彼长。
在通辽市国资委的"六定"改革数据中,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职数、二级公司领导班子职数分别压减13%、7.1%、12.8%,但"累计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456人次,317名优秀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管理岗位"。压减了职数,可"竞争上岗"的人数远大于压减数。这意味着,被压减掉的职数被重新分配给了"通过竞争"的新人;管理层的总量在"改革"中完成了一次更新换代,而生产关系本身实际上纹丝未动。再看贵阳贵安的改革方案:市级国企总部部门不超过9个、人员不超过100人,区级不超过7个部门、50人。这些"上限"本身就在宣告:一个区级供水国企的"总部"可以容纳100人。100个不从事供水生产的人,在一个供水企业中"工作"——他们的工作内容是文件、会议、审批、汇报、留痕。这些活动不产生一吨水,不修复一根管道,不解决一个用户的用水问题,而他们的薪酬呢?
最后说"中层以上"那一层究竟在经营什么。中层的问题尚且可以用"功能冗余"来描述,但"中层以上"那一层,其存在本身就是对生产关系的暴力。2026年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专门增设了禁止"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财物","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等条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修订《规定》是"着力破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法规的针对性本身就是问题的证据。如果"以上"那一层真的在从事生产协调工作,为什么要专门立法禁止他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为什么要专门禁止他们"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财物"?这些条款的存在,恰恰说明了一个事实:在垄断国企的权力结构中,"以上"那一层的核心"业务"不是生产,而是权力的交易与变现。供水国企的特殊性在于,其"以上"层掌握的处置权集中在工程发包、设备采购、人事安排三个领域。这些权力在生产链条中本应是临时的、可追溯的、服务于生产需要的协调职能,但在现有制度下,它们变成了可以定价、可以交换、可以"经营"的私有资源。一个集团副总签字的设备采购合同,与一个水厂运行工调整加药量的操作,在生产性质上完全不同——前者是权力的行使,后者是劳动的执行。
要理解垄断供水国企管理岗位问题的本质,必须回到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理论的基本框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分析"指挥"与"监督"劳动的二元性时指出:一切大规模协作劳动都需要一个"指挥"职能,以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但这个职能一旦从生产中独立出来,就立即获得了双重性质——它既是生产的必要条件,又成为"剥削他人劳动的职能"。恩格斯在《论权威》中同样承认大工业需要权威,但他所承认的,是生产过程本身所要求的权威,是物的性质所决定的协调,而不是任何个人对权力的占有。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把"计算和监督"提到关系政权生死的高度,同时反复要求这种监督必须出自劳动者自己、自下而上地进行。三位革命导师共同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指挥职能可以保留,但指挥者的特权必须被解除。
鞍钢宪法时期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恰恰是对管理二元性的制度性回答:将"指挥"职能保留在生产过程之中,使它无法独立为一种特殊的权力形态。干部参加劳动,意味着"指挥者"同时也是"被指挥者";工人参加管理,意味着"被指挥者"同时也是"指挥者"。管理的协调功能被保留,管理的权力属性被消解。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资本主义管理二重性的第一次制度性克服。
而垄断供水国企今天的"中层以上"管理层,恰恰完成了对这个克服的反向运动。他们的管理职能已经从生产中彻底独立出来,成为纯粹的监督劳动和分配劳动——不是监督生产过程,而是监督生产者;不是分配生产资源,而是分配责任和利益。马克思所说的"剥削他人劳动的职能",在这里表现为一种更隐蔽的形式:管理阶层不直接占有剩余价值,而是通过垄断"协调"职能来占有生产资源的处置权,并把这种处置权转化为薪酬溢价和权力租金。
管理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资本化。资本的本质不是物,而是以物为中介的社会关系。垄断供水国企的管理身份,恰恰具备了这种"资本化"的特征:它不生产价值,但它控制价值流动的通道;它不创造使用价值,但它决定使用价值的分配方式;它不承担生产风险,但它享有生产剩余的优先分配权。"竞争上岗"的实质,就是管理身份的资本化分配机制。当"宽带薪酬18档"为管理岗位提供上升阶梯,当"绩效薪酬占比60%"把管理层的利益与"经营业绩"挂钩,这套制度就是在让管理身份成为一种可以投资、可以积累、可以代际传递的资本形式。通辽市"317名优秀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管理岗位"这一事实的意义,不在于"优秀人才得到重用",而在于管理身份的资本化再生产,在"改革"的名义下获得了合法性。
问题的性质因此变得清楚:国有供水企业的生产资料仍然是全民所有,但管理身份使"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形式"这两方面,在生产资料公有的外壳内部,重新生长出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关系。全民所有制解决的是"谁占有生产资料",它却不能、也不会自动解决"谁在生产中说了算、谁拿走多少"。这正是毛泽东所揭示的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所有制的革命完成了,相互关系与分配关系上的革命如果不持续进行,就会在公有制内部再生产出一个新的占有者阶层。垄断供水国企的"中层以上"管理层,就是这样一个阶层的雏形。
鞍钢宪法时期的"工人参加管理",本质上是对管理二重性的制度性消解。工人不是"参与"管理,而是管理职能本来就由生产者承担。建华机械厂405小组的"八大员",是生产者在其生产过程中临时承担的协调职能,协调完成即回归生产。管理不产生身份,不积累权力,不构成资本,这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资本主义管理逻辑的根本性超越。垄断供水国企的"中层以上"管理层,恰恰是对这个超越的系统性倒退。他们的存在证明了一个事实:当管理从生产过程中独立出来,它就必然走向资本化;当管理身份可以定价、可以竞争、可以积累,它就必然再生产出自身的寄生性。
鞍钢宪法留给垄断供水国企的,不是一个可以复制的管理制度模板,而是一个判断标准:每一项管理职能,是否直接对应生产现场的一个真实协调需求?垄断供水国企的"中层以上"管理层,其存在已经系统性地背离了这个标准:他们的"管理"不对应任何生产现场的协调需求,他们的"身份"不产生任何生产价值,他们的"权力"只服务于权力本身的再生产。
裁撤管理岗位,不是"精简机构",不是"优化结构",不是"提升效率"。这些词汇都是对问题的软化处理。裁撤管理岗位的本质是:把已经被管理阶层僭占的生产资源处置权,归还给生产现场的劳动者。这不是一个管理问题,而是所有制在相互关系层面上的再确认。供水系统的物理连续性决定了:每一个节点的生产者都能直接感知上下游状态。水厂运行工知道出水压力变化,管网维修工知道哪段管老化,抄表员知道哪户用水异常。这些信息在生产现场是天然流通的。联络员机制之所以可行,不是因为它"替代了管理",而是因为它承认了管理职能在生产现场已经被分散承担这一事实。
垄断供水国企的"中层以上"管理层,在生产功能上已经归零,在权力属性上已经异化,在薪酬结构上已经僭越。他们不产生水,不修复管子,不解决用户的用水问题。他们生产的是"管理证据"——会议纪要、审批签字、汇报材料、合规留痕——以及这些证据背后的责任转移和权力变现。从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理论来看,这个管理阶层的存在本身就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否定。管理职能从生产中独立出来、管理身份转化为可积累的资本、管理权力脱离生产者的监督,这三者共同构成了一条完整的"生产关系颠倒"链条。
鞍钢宪法时期"工人参加管理"之所以能够使合理化建议从80万件中被采纳22万件,不是因为有"激励机制",而是因为生产者和生产现场之间没有中间层遮蔽,管理层的消失,成为生产关系的解放。"撤销中层以上干部仅设联络员"之所以在水务国企完全可行,原因朴素到不需要论证:供水生产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多人来"管"。需要被管的是水,而水不需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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