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1930年2月,在江西吉安陂头村召开了一次对中央苏区创建有着重要影响的会议,史称“二七会议”。这次会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成立红四、五、六军及赣西南、闽西、东江等赤色区域的指导机关——红四军共同前委,明确了党对这些地区革命活动的全面领导,对于革命战争时期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制度的形成,以及推动中央苏区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红四军共同前委的组织形式和领导范围实际上相当于后来成立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作为中共党史上一个特殊的党组织,正确厘清共同前委的组织机构,包括其名称的准确称呼,发展历程和成立的组织依据,中共中央对其合法性的认可,以及共同前委成员的组成情况等,有利于全面深刻地了解中央苏区创建史和毛泽东政治军事思想的形成过程。
一、共同前委名称的不同提法
对于二七会议上新成立的前委名称一直存在多种称呼。从历史文献和回忆资料来看,无论是中共中央,还是地方党组织,以及会议的参与者都有不同的提法,党史研究部门和学术界的称呼也不尽相同。
一是继续称为红四军前委。二七会议后发布的数次通告,以及地方党组织的报告多继续使用红四军前委的名称,有的将其标注为扩大的红四军前委。比如《前委通告第一号》注明为“扩大其任务”的红四军前委。赣西南特委在1930年3月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中指出:“建立统一的斗争的指导机关——前委(以四军前委扩大为指挥湘鄂赣闽粤斗争的前委)。”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于1930年10月向中共中央的报告指出:“将中央指导的四军前委扩大为四、五、六军及赣西南、闽西、东江、湘赣边等赤区的斗争指导机关。” 1930年6月前委与闽西特委召开联席会议发布的《流氓问题》和《富农问题》两个决议均称为红四军前委。毛泽东在整理《寻乌调查》一文中也注明:开展寻乌调查“是陂头会议(二月七日四军前委与赣西特委的联席会议)之后,汀州会议(六月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的联席会议)之前”。
二是称为共同前委。参加二七会议的熊寿祺于 1930年5月代表红四军到上海出席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和全国红军代表会议。他向大会作的报告《红军第四军状况》中两次称为共同前委,在第一部分“四军行动之经过”中指出:“遂决定组织四、五、六军的共同前委,指导四、五、六军及赣西南、闽西、东江”;在第六部分“党的组织现状与党的工作”中指出:“成立了一个四、五、六军的共同前委。”同样参加二七会议的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在1930年4月5日向中共中央汇报巡视赣西南的报告中也指出:“建立健全的前委,由赣西南特委、闽西特委、粤东特委、四五六三军军委共同组织前委,为目前一切斗争的中心指导。”
三是称为总前委。二七会议后,时任红五军军委书记的滕代远在赣江以西的永新一带收到会议的相关决议,不久后来到上海,在向中共中央的汇报中指出:“四、五、六军已取得联络,由最高联席会议成立了统一指导机关的总前委。”中共中央在得到滕代远的报告后,于1930年4月24日发出的指示信中同样称之为“三、四、五军总前委”。参加二七会议的曾山后来也回忆:二七会议后,“向赣南地区行动,六月打到广东的南雄,这时我参加总前委,随红四军行动”。
综合这些文献资料和回忆录来看,无论是继续称为“红四军前委”,还是称为“共同前委”或“总前委”,其代表意义是一致的。本文认为:称为总前委,容易与后来成立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混淆,同时为与二七会议之前的红四军前委有所区分,称之为共同前委更为适当。
党史研究部门和学术界使用共同前委的提法相对较多。比如: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93年编撰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重要会议纪事(1921—2001)》;余伯流、凌步机2001年合著的《中央苏区史》;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2015年编撰出版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著的《中国共产党编年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等。
二、共同前委的发展历程及成立的组织依据
共同前委的发展历程十分曲折,可追溯到秋收起义时期。党的八七会议后,改组后的湖南省委决定成立秋收暴动前敌委员会(简称前委)。1927年9月初在安源张家湾召开的军事会议上正式组建以毛泽东为书记,以起义各武装负责人为委员的前委。但此时的前委只负责军事行动,因为湖南省委同时成立了以易礼容为书记,以暴动地区党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委员会(简称行委)。
由于秋收起义接连受挫,毛泽东在浏阳文家市主持召开前委会议,决定放弃攻打长沙,部队沿湘赣边界的罗霄山脉南下,并作出引兵井冈的决策。此时边界各县的党组织在大革命失败后遭到破坏,大都与上级失去联系,前委自然成为各县地方党的领导机构。
1928年3月上旬,“前委因湘南特委的要求而取消,改组为师委(何挺颖为书记),变成单管军中党的机关,对地方党不能过问。”4月底朱毛会师后成立工农革命军第四军军委(后改为红四军军委),毛泽东任军委书记。但以军委领导地方党组织显然不太合适,毛泽东于5月2日向中共中央报告:“取消前委后,顿失中心各自为政起不良之现象”,建议由中央层面恢复前委,并成立统一领导边界各县党的湘赣边特委。5月20日湘赣边特委成立后,红四军军委与湘赣边特委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以代替前委职能。
中共中央在收到毛泽东的报告后,于1928年6 月 4日发出一封给朱德、毛泽东并军委的信,指出:“关于前敌指导机关的组织,中央认为有前敌委员会组织之必要……前委所管辖的范围当然要由环境决定,暂时可包括:永新宁冈遂川万安茶陵攸县酃县,所有这一区域内的工作完全受前委指挥”,并指定毛泽东为前委书记。由于反动派的封锁,这封信直到11月2日才送至井冈山。11 月 6 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湘赣边特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央来信指示,正式成立红四军前委,毛泽东为书记,特别规定:“(湘赣边)特委及(红四军)军委统辖于前委。”
1929年1月,红四军离开井冈山转战赣南闽西等地。这些地区在早期武装暴动受挫后,革命形势陷入低潮,各级党组织亦不健全。红四军的到来促进了革命形势的发展,地方党组织与前委关系较为紧密。前委仍可根据中共中央6月4日来信的内容指导地方党组织的工作。
但是在红四军内部,由于处在分散的游击战争环境,加上部队成员复杂等原因,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日益滋长。1929年5月,中央派到红四军担任临时军委书记的刘安恭召集临时军委会议,决定毛泽东担任书记的前委只讨论行动问题,不管其他事项,引起前委与军委分权之争。6月22日在龙岩城召开的中共红四军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否定了毛泽东的主张,改选陈毅为前委书记。7月,陈毅写信向中共中央报告会议的情况,8月又亲赴上海汇报和请示。
此后,红四军于10月上旬在上杭召开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因会前未作充分准备,毛泽东赶到时会议已结束,大会“无组织状态的开了三天毫无结果”。
中共中央在收到红四军七大的决议和陈毅7月份的报告后,于1929年8月13日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周恩来根据讨论精神代表中央于8月21日起草了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指出红四军七大“对于集权制没有勇敢地回答它是在目前与敌人肉搏的环境中所绝对必需,而同时又没将‘党管一切’之不妥当的涵义与解释,给以恰当的批评”。但这封信因负责收发的同志装错,未能送至红四军。8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听取陈毅的汇报后,决定再次致信红四军前委,指定陈毅按照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周恩来、李立三的谈话要点代为起草,由周恩来最后审定,即9月28日的《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史称“九月来信”。
“九月来信”对红四军党内的争论问题作出结论,指出,“党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前委指导机关,这是正确的,绝不能动摇。不能机械地引用‘家长制’这个名词来削弱指导机关的权力,来做极端民主化的掩护。”对于前委与地方党组织的关系问题,信中要求,“在几省边界工作可以联系,能够指挥时,是可以成立特委。目前则尚不需要。如今后工作发展,前委即可负责特委的责任,届时再报告中央指定名单,或开边界各县代表会议选定……前委在红军经过区域应与地方党部密切联络,一切地方政治问题应与地方党部开联席会议决定。”信中明确指示:“毛同志应仍为前委书记,并须使红军全体同志了解而接受。”
可以说,中共中央1928年6月4日的指示信和1929年的“九月来信”都为红四军前委的组织方式提供了依据,即前委是代表中央作为红军和地方党组织的共同领导机构。

中央九月来信。
1929年10月底,陈毅带着“九月来信”回到红四军。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2月28日至29日在上杭县古田召开。会议根据中央指示,选举产生新的红四军前委,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书记。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主持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指出:“红军的军事机关与政治机关”都要“在前委的指导之下”各自平行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申党对红军绝对领导的原则。
但古田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红四军内部争论的问题,会议的决议内容并未明确前委与地方党组织的关系,显然毛泽东有更加长远的规划。
从井冈山到转战赣西赣南闽西的过程中,毛泽东发现这些地区统治阶级势力薄弱,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适合游击斗争的地理环境,是发展根据地的理想区域。他在1929年3月20日以红四军前委的名义向中央报告:“前敌委员会决定四军、五军及江西红军第二第四两团之行动,在国民党混战的初期,以赣南闽西二十余县为范围,从游击战术,从发动群众以至于公开苏维埃政权割据,由此割据区域以与湘赣边割据区域相连接。”4月5日在瑞金再次向中央建议:“在国民党混战的长期战斗中间,我们要和蒋桂二派争取江西,同时兼及闽西、浙西,在三省扩大红军的数量,造成群众的割据,以一年为期完成此计划。”这个连片割据的战略构想基本勾勒出后来中央苏区的版图。
但这些地区的内部问题也十分尖锐,其中较为严重的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不同的省委,分别为:由湖南省委领导的湘赣边特委;由江西省委领导的赣西、赣南特委;由福建省委领导的闽西特委;由广东省委领导的东江特委。也囿于此,这些红色区域相对独立,各自为政,地域观念和本位主义思想同时存在,内部分歧难以调和。1929年6月1日,毛泽东于福建永定湖雷向中共中央报告:东江、闽西、赣南等地“依工作的进展,各特委有密切联系的必要,且有在省交界一带设指导机关之必要,或以前委固定设置于此,望中央讨论指示”。
在中央“九月来信”的指导下,在古田会议的基础上,在国民党军阀混战即将爆发之际,红四军前委与赣西特委,红五、六军军委于1930年2月6日至9日在吉安陂头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红四、五、六军及赣西南、闽西、东江等赤色区域的指导机关——红四军共同前委。会后发布的共同前委通告第一号指出:“联席会议为指导广大的武装斗争,指导在这斗争局面下的土地革命的深入,政权的建立和武装组织的扩大,有组织最高的领导机关的迫切需要,以前中央任命的指导四军及随四军所到之处的地方工作的前委应该扩大其任务,变更其组织,担负这一伟大的使命。”

二七会议旧址内景。
可以说,二七会议成立的共同前委是在中共中央的正确指示下,在红四军转战井冈山、赣西南和闽西等地的斗争实践中,为适应革命形势而建立的统一党政军力量的共同领导机关,是完全符合党的组织程序的。
三、中共中央对共同前委合法性的认可
尽管有中共中央的指示依据,有现实斗争的迫切需要,但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共同前委仍通过各种方式向中央报告会议的情况,争取得到中央的认可和支持。
二七会议后,共同前委先后派出多人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最早到达的是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他于4月初抵达上海,并向中央作巡视赣西南工作的全面汇报,其中就包括成立共同前委的情况。
参加二七会议的熊寿祺在赴上海参加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和全国红军代表会议出发前,毛泽东曾对其特别叮嘱:“这个前委在斗争上是很需要的,希望中央能够批准。”
由于赣西、赣南、湘赣边特委与江西省委和湖南省委的联系均已中断,会议决定将三个特委合并为中共赣西南特委。新成立的赣西南特委也“一面派人去中央向省委找关系”。因江西省委被敌人破坏后一直未能完全恢复,赣西南特委与中共中央直接联系,实际上相当于省一级的党组织。

中共中央在收到二七会议的一系列报告后,并未对共同前委的成立提出异议。中共中央军委在1930年4月15日发布的军事工作计划大纲中指出:“为适应斗争环境各军协同动作起见,必须成立军团以上的统一指挥机关,目前应该准备成立的这种机关有三,一是湘鄂赣交界的三、四、五等军……。”共同前委的成立以及其对红四、五、六(三)军的统一指挥也符合此计划。
1930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给“三、四、五军的总前委”的信中明确指出:“由最高联席会议成立了统一指导机关的总前委,大体上中央认为都与目前对红军的中心任务——集中组织、统一指挥、向外发展、猛烈扩大,是相符合的。”由此可以确认,中共中央认可共同前委的合法性,同意二七会议的各项决议内容。
四、共同前委成员的组成情况
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前委的组成人员从秋收起义开始就不断调整变化。毛泽东始终认为地方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进入前委名单,以实现前委对军队和地方的统一领导。
(一)二七会议前的前委组成人员
秋收起义过程中,在安源张家湾正式组建前敌委员会,前委书记为毛泽东,委员为卢德铭、余洒度、余贲民、钟文璋、王兴亚、苏先俊。
起义部队到达井冈山后,毛泽东于1927年12月18日致信湖南省委,提议改组前委,表达建立军队与地方统一领导的意向,建议前委成员由毛泽东、朱德、陈毅、张子清、宛希先、余贲民、袁文才七人组成。同时认为“如系驻军,则应组织湘赣特别委员会,指挥军事及交界八县党务、农村暴动等,人员除上述七人外加江西的刘真,请呈报中央批准。又朱云卿应加入前委和特委。”但湖南省委对此提议未作批复。
1928年3月前委被取消。朱毛会师后成立红四军军委,军委书记毛泽东。5月20日召开中共湘赣边界第一次代表大会,毛泽东当选为湘赣边特委书记,军委书记由陈毅担任。6月下旬,湖南省委要求红四军立即向湘南发展,派杨开明接任湘赣边特委书记,取消军委,另成立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6月30日在永新城召开联席会议,杜修经传达湖南省委指示,但毛泽东反对前往湘南,在会上否定了此计划,前委未能成立。7月中旬在湖南酃县沔渡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上,因毛泽东远在永新,会议决定按湖南省委指示取消军委,“组织湖南省委任命之前委,陈毅为书记”。8月23日,毛泽东率部与红军大队在桂东县城会合,并召开红四军前委扩大会议,决定取消此前委,另组织行动委员会,以毛泽东为书记。此时的前委与行委的其他组成人员目前无法考证。
中共中央在1928年6月4日的信中指定前委名单为“毛泽东,朱德,一工人同志,一农民同志及前委所在地党部的书记等5人组织,而以毛泽东为书记”。11月初收信后,按照中央指示成立红四军前委,由毛泽东、朱德、谭震林(地方党部书记)、宋乔生(工人)、毛科文(农民)五人组成,毛泽东为书记。随后召开中共红四军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23人组成军委,朱德任军委书记。
在转战赣南闽西之初,红四军于1929年2月初在寻乌县罗福嶂召开前委会议,为灵活机动指挥作战,提出“军委暂时停止办公,把权力集中到前委”。在此期间前委成员“因事实的需要,除中央任命的名单外增了几人”。不过具体增加哪几人,以及此后前委成员是否还进行过调整已无从考证。
1929年6月中旬由陈毅代理前委书记。6月22日召开的红四军七大上选举由陈毅、毛泽东、朱德、刘安恭、朱云卿、林彪、高静山、伍中豪、傅柏翠及各纵队士兵代表等13人组成的前委,陈毅当选为前委书记。陈毅在上海向中共中央的书面报告指出,此时“前委现有十三个委员,士兵分子占了五个,前委常委五人,士兵分子占了两个”。可以确定,前委名单中没有地方负责人在内,并且会议还选举了前委常委,名单中应有陈毅、毛泽东、朱德三人。陈毅赴上海后,朱德代理前委书记。在整个“八、九、十三个月中,前委机关不健全,毛同志去地方养病,陈毅同志去中央,前委只余朱德同志一人”。
红四军党的八大准备不充分,会议“决定选举十七人,在大会上临时来推选,把新由中央派来四军工作的同志张恨秋、谭玺、郭化若等一齐选为委员……前委事先对于选举没有丝毫意见,结果选出来的八届前委,又是同从前一样”。
古田会议按照“九月来信”的指示,重新选举红四军前委,毛泽东、朱德、陈毅、李任予、黄益善、罗荣桓、林彪、伍中豪、谭震林、宋裕和、田桂祥等11人当选为前委委员,杨岳彬、熊寿祺、李长寿等3人为候补委员,毛泽东重新当选为前委书记。会议是否还选举了前委常委同样无法考证,但从名单中可以看出,前委委员依然只有红四军成员,地方干部无一入选。时任闽西特委书记的邓子恢未参加古田会议,闽西另一位领导人张鼎丞也是以红四军四纵队党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由前文可知,在毛泽东的长远规划中,仅有闽西特委负责人进入前委显然不够,赣西、赣南和湘赣边等地的党和红军领导人都应进入前委名单。
(二)二七会议产生的共同前委成员
二七会议后发布的《前委通告第一号》所示的前委委员名单共17人,分别为:毛泽东、郭贞、曾山、王怀、方志敏、朱德、潘星元、黄公略、刘士奇、彭德怀、谭震林、陈毅、邓子恢、张鼎丞、袁国平、李文林、滕代远。毛泽东、曾山、刘士奇、朱德、潘星元为常委,黄公略、彭德怀为候补常委,毛泽东为书记。

《前委通告(第一号)》。
这份名单有几处值得关注的特点。一是前委名单涵盖面非常广。可将之分为九个方面的代表:中央巡视员潘星元;红四军代表毛泽东、朱德、谭震林;红五军代表彭德怀、滕代远、袁国平;红六军代表黄公略、陈毅;赣西特委代表刘士奇、曾山、李文林;赣南特委代表郭贞;赣东北特委代表方志敏;湘赣边特委代表王怀;闽西特委代表邓子恢、张鼎丞。二是再次设置前委常委。由于前委成员人数比以往有所增加,为实现领导决策的高效,决定成立共同前委常委。三是常委名单中曾山排名靠前。曾山作为指定的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主席,在前委常委排名中居第二位,仅次于毛泽东,并且列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之前,其原因与二七会议上曾山对毛泽东的大力支持有关。政权负责人排在党组织负责人之前,这在党内是十分罕见的,体现毛泽东的领导艺术。
共同前委成立后,仍继续随红四军行动。因活动范围不断发展,“部队打到哪里,地方上高级党组织就应派一负责人参加前委”。在共同前委的统一领导下,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得到贯彻落实,赣西南、闽西等地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革命态势,是当时全国连片面积最大、发展形势最好的红色区域,成为中央苏区建立的基石。
1930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路军在闽西成立(不久改为第1军团),并成立红1军团前委,共同前委至此完成其历史使命。但实际上,红1军团前委以及后来成立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中共苏区中央局仍是按照原共同前委的组织形式开展工作,同时领导红军与地方党组织,这也是中央苏区第一、二、三次反“围剿”取得胜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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