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经济 > 经济视点

国务院批准上海广东等4地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记者 · 2011-10-2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地方债危机 字体: / /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全文如下:

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委):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为加强对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自行发债行为,我们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对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省(市)(以下简称试点省(市))的指导,规范试点省(市)自行发债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1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第三条 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2011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第四条 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1年政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

第五条 试点省(市)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建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团。试点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应当是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0家。

第六条 试点省(市)财政厅(局、委)应当与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销商可以委托其在试点省(市)的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

第七条 试点省(市)可以在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试点省(市)提供发债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

第八条 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应当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

第九条 发债定价机制包括承销和招标,具体发债定价机制由试点省(市)确定。

承销是指试点省(市)与主承销商商定债券承销利率(或利率区间),要求各承销商(包括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报送债券承销额(或承销利率及承销额),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及各承销商债券承销额的发债机制。承销总额小于发债额的差额部分,主承销商予以包销。

招标是指试点省(市)要求各承销商在规定时间报送债券投标额及投标利率,按利率从低到高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及各承销商债券中标额的发债机制。

第十条 试点省(市)应当加强发债定价现场管理,确保发债定价过程公平、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 试点省(市)政府债券应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登记、托管,债券发行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第十二条 试点省(市)自行发债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具体事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试点省(市)政府债券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9]19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试点省(市)应当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在规定时间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具体事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52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试点省(市)应当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本省(市)财政厅(局、委)网站等媒体,及时披露本省(市)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状况等指标。试点省(市)在发债定价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债券发行结果。

第十六条 试点省(市)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省(市)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试点省(市)应当提前两周向财政部报送债券发行计划,并于发行结束后两周内报送债券发行情况。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编:刘中琪

来源:http://www.cnr.cn/gundong/201110/t20111020_508656794.shtml

相关文章:

孙锡良:地方债,政府必须检讨!_乌有之乡   

《允许地方发债与允许地方拥兵一样危险》(2008-12-12)  

孙锡良:有关地方债,是个值得思考的大问题!_新华社区 (2011年06月03日)  

中国地方债已从4万亿上升到7万亿 危机一触即发_中国网(2010年06月03日)  

央行披露地方政府贷款达14万亿 额度大监督难-搜狐新闻(2011年06月03日)

中国评论新闻:北京土地财政临近破产 2500亿债务难偿还(2011年06月22日)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乌有之乡 责任编辑:wuhe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她控诉陈丽华 20 多年,祖宅被拆、官司屡败,这位蓝眼睛北京人,比女首富更该被铭记
  2. 昨天,二叔和三叔来家里分田地了
  3. 李昌平:舞阳造假系列评论
  4. 从清理3.8万名“砖家”说起……
  5. 这是耻辱
  6. 年轻人社保断交率超30%,未来拿什么养老
  7. 秣马厉兵:军队反腐雷霆出击(下)
  8. 一些文化人的良心呐!一一什么叫“历史虚无主义”?此之谓也。
  9. 枕戈待旦:军队反腐利剑无声(上)
  10. 人民公社时一个公社机关有多少干部?他们的作风和农民基本一样
  1. 一个值得纪念的人——中国最近的一次“农民起义”,掐灭了中国斩杀线
  2.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3. 天眸:透视“李道国案”社会成本
  4. 他是无罪的,那当初是谁让他进去的?
  5. 陪他走过38年风雨,晚年墙上仍贴着他的照片:这份忠诚,时间会给出答案!
  6. 项立刚:贾浅浅可能在劫难逃了
  7. 被利用的辉县政法机关:一起错案背后的权力迷局
  8. 张志坤:呼唤红军再回来
  9. 毛远新携亲属等到韶山祭扫——深切缅怀毛泽民烈士
  10. 西北贾公主,真硬啊!
  1. “乌有之乡”网站主编被跨省刑拘
  2. 对打击报复斗争到底——关于立即释放李道国同志的呼吁
  3. 项立刚直言:蒙曼身为全国妇联副主席,该认清身份扛起社会责任!
  4. 李道国同志无罪释放!这是党和人民的胜利!
  5. 吴铭:回望巴曙松的“贡献”——触目惊心的金融叛卖
  6. “李道国律师团”成立,为其提供法律支持
  7. 宋英向河南省纪委实名举报裴春亮
  8. 郝贵生:李道国事件说明了什么?
  9. 河北邯郸某中学前党委书记、校长乔某军,涉嫌性侵15岁女生,已被批捕。
  10. 伊朗雷霆肃奸,一周抓550余名美以间谍,“钓鱼执法”揪出核心内鬼|凤凰聚焦
  1. 人民公社时一个公社机关有多少干部?他们的作风和农民基本一样
  2. 项立刚:贾浅浅可能在劫难逃了
  3. 张志坤:呼唤红军再回来
  4. “一带一路”:一部全球化的历史
  5. 年轻人社保断交率超30%,未来拿什么养老
  6. 一个值得纪念的人——中国最近的一次“农民起义”,掐灭了中国斩杀线